2.3 教学评价途径:以指标引领职业人格素质教育实施要求,以检测实施保证健康职业人格素质培养的实效进...

2.3 教学评价途径:以指标引领职业人格素质 教育实施要求,以检测实施保证健康职业人格素质培养的实效进程

教育评价是一种对评价对象的价值判断,即对教育活动、教育过程、教育结果进行的价值判断。因此,这种评价要从教育主导(教师)和教育主体(学生)2方面来进行。为强化教育的职业人格素质培养导向,一方面,对教师的教育评价应突破理性判断的倾向,彰显其价值判断,即看是否有助于学生理性能力和非理性能力的和谐统一发展。要制定相应的文件,如“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及效果评价标准”,经常开展校内教育教学公开课,尤其是职业人格素质教育公开课或请校外的教师高手演示教学。另一方面,对学生的评价要突破单纯的理论成绩和实践技能评价倾向,以彰显其综合素质尤其是人文健康职业人格精神。要制定“学生职业人格素质教育评价体系”,尤其要对职业人格素质教育的具体评价做出明确规划,引导、鼓励和培养学生积极思维、科学认知、丰富情感、磨炼意志、亲近美善以及学会做人和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