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神话的内在消解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小说神话的内在消解

小说在中国文学史上有一个古老而卑微的出身。《庄子·外物》云:“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则“小说”不过是与“大达”相对立的浅鄙小道罢了。虽然庄子此言,“案其实际,乃谓琐屑之言,非道术所在,与后来所谓小说者固不同”[31]。然而由于历史思维的惯性因素以及正统文学的压抑,小道不可避免地成为了小说给人们留下的第一印象。这种尴尬的错位使得小说往往与某种俚野琐屑、文体卑下的委巷传闻画上等号。在传统的文学大厦里,小说只能蜷缩于边缘角落,可以被容忍,但永远也登不上大雅之堂。谢肇淛替小说辩诬时也不过是将其置于相对次要的地位:“读书者,不博览稗官诸家,如噉梁肉而弃海错,坐堂皇而废台沼也。”(《五杂俎》卷十三)

然而,甲午战后,士论丕变。正统诗文和史传因其对亡国灭种的危机回应乏术,饱受诟病,林纾曾反讽说:“欧洲克日兵皆动,我华犹把文章重。廷旨教将时事陈,发策试官无一人。”[32]严复激烈地抨击道:

超俗之士,厌制艺则治古文词,恶试律则为古今体……于是此追秦汉,彼尚八家……然吾得一言以蔽之,曰:无用。非真无用也,凡此皆富强而后物阜民康,以为怡情遣日之用,而非今日救弱救贫之切用也。[33]

文章无补时事,传统诗文无补于振衰起弊,这些以某种极端的语气表达出来的失望充分反映了晚清知识群体汲汲于救世的共同心声。小说遂运交华盖,被赋予启蒙导愚、警世觉人以及笔录沧桑的功用,迅速填补正统文学腾出的空间,以附庸而蔚为大国。当时论者从一个极端滑向另一个极端,无限夸大小说一言以兴邦的魔力,林白水举例称:

从前,日本国有个大名士,名叫贝原益轩。他一生也是专门做粗浅的小说书把人家看。不过几年,那风气就大开了,国势也渐渐的强起来了。因此日本维新的根基,大家都说是贝原益轩一个人弄起来的。[34]

这虽说是过甚其词,以耸人听闻,然而对小说万能之推崇,毕竟还是对时人小说观念的转变起到了比较正面的影响,一时之间,竟大有“请看今日之文坛,竟是小说之天下”之势。值得注意的是,一方面是革故鼎新时代一种叙述话语模式大规模复制和生产所引发的对小说文体神话的尽情炮制,另一方面,传统文学言志载道的观念和以小说比附正史的做法,又在相当程度上模糊了小说的文学美学价值。

闽籍学者一而再再而三地申言小说带有启蒙色彩的社会学意义。林白水将小说视为一个“开风气的法子”[35],丘炜萲坚信:“欲谋开吾民之智慧,诚不可不于此加之意也。”[36]无不是工具论的调子。换言之,小说在晚清,其实是被视为往日诗文载道一面的替身而得到广泛接受的。这一点严复说得再明白不过:诗文“非真无用也”,“富强而后物阜民康,以为怡情遣日之用”,只是其业已难以胜任的“今日救弱救贫之切用”才转交由小说部分担当。是故诗文与道的疏离和小说与道的靠拢,并未能使小说真正取得诗文那样的文体审美性价值,而是促使其全面接管正统诗文载道的岗位,从而向大众宣教。

小说因其载道功用成为诗文替身的同时,又以其写实取向成为正史的替身。

应该认识到,在那样一个风云变幻的局势中,小说倘欲获得某种在场感,它就必须与时代合拍,反映时代的陵谷巨变,参与时代的发展进程。梁启超说:“在昔欧洲各国变革之始,其魁儒硕学,仁人志士,往往以其身之所经历,及胸中所怀,政治之议论,一寄之于小说。”[37]即是这种心态异域转借式的表达。那么缘何“一寄之于小说”而不寄于史书呢?林纾翻译《利俾瑟战血余腥记》时注意到:“然则小说一道,又似宜有别才也。”[38]林氏所谓“别才”,综合其上下文语境来看,当是指小说不同于正史的写作方式。他说:“余历观中史所记战事,但状军师之摅略,形胜之利便,与夫胜负之大势而已,未有赡叙卒伍饥疲之态,及劳人思妇怨旷之情者。盖史例至严,不能间涉于此。”后文提及翻译《拿破仑全传》时,又遗憾道:“然传为正史之体,必不能苛碎描写士卒冤穷之状,至可惜也。”[39]正史的聚光灯永远都只照在大而无当的胜负大势之上,唯有小说方能察觉到具体而微的卒伍疲态,这种眼光的下移及其对细节描写的重视(这也是他后来与狄更斯现实主义小说产生共鸣的必要前理解),凸显出小说对历史容量的扩充和丰富意义。

小说相对于史书的叙述优势并未使二者分道扬镳,相反,由于说部和史部的纪实倾向,[40]小说历史化的言说方式——将小说与史事或时事相结合——逐渐得到明确。林纾盛赞《孽海花》道:“《孽海花》非小说也,鼓荡国民英气之书也。……特兼及俄事,则大有微旨。”[41]从中依稀可见小说与历史暧昧而坚固的关联。林氏所译多部域外小说都有一种与社会历史现实对话的强烈意愿。如其译《滑铁庐战血余腥记》时称:(https://www.daowen.com)

余观滑铁庐战后,联军久踞法京,随地置戍,在理可云不国;而法独能至今存者,正以人人咸励学问,人人咸知国耻,终乃力屏联军,出之域外。[42]

此间文字显系影射庚子拳乱,而“力屏联军,出之域外”之语自然意在“鼓荡国民英气”,则可见林纾的良苦用心:不仅要让小说进行历史的宏大叙述,更希图由小说指明历史的某种必然命运及其比较乐观的前景。而更早之前,林纾《〈黑奴吁天录〉跋》在强调“本事七八,演者二三”的写实基础上也已展开了其对亡国灭种的历史隐喻:“特为奴之势逼及吾种,不能不为大众一号。”[43]在传统史传无法及时、有效回应人们的现实焦虑的情况下,小说作为其替身承担了史书的实录职能,吐露民族的隐衷,成为国家情绪宣泄的突破口。

小说成为诗文和史传的替身,确保了它对启蒙话语和历史叙述的垄断权,这在有效提升其文学地位之同时,也限制了小说作为一种独立文体的美学生存空间。文学信念和社会信念达成某种共识,原本就不是令人不可思议甚至难以接受的现象。事实上,“文学,就我们所继承的这一词的含义来说,就是一种意识形态”[44]。如果小说从一开始即缺席民族国家复兴之召唤的话,那它就不可能也不配得到重视。问题在于,传统上小说被鄙夷的时间实在太长,虽说在晚清的历史境遇下得以挟洋自重,骤登大宝,然而观念的转型从来就不可能一蹴而就,有意的和不经意的轻视无不时时敲打着小说日渐形成的文体权威。更糟糕的是,小说并非自然而然而是被强行绑上时代的战车,它只能以一种工具性的从属角色去开民智、鼓民力,而几乎忽视了自身的审美质地。换言之,小说更像是一个喇叭,音量虽大,但发出的声音却不是它本身所能掌控的。无论如何,这种把标签当图腾的行为,使得小说万能的文体神话在多数情况下其实都只是一种假想的状态而已。

实际上,就闽籍学者而言,小说救国的话语从风行之初就与质疑相伴。译界泰斗林纾直言:“盖政教两事,与文章无属。政教既美,宜泽以文章;文章徒美,无益于政教。”[45]林氏这里说的“文章”,据其后文所举“哈氏”(哈葛得)、“莎氏”(莎士比)之例,可见是包括小说在内的文学概念总称。林纾将小说与政教割裂开来的这种言论,与梁启超“各国政界之日进,则政治小说,为功最高焉”[46]的无限推崇形成了尖锐的落差。在林氏看来,小说对政教而言其实是无足轻重的,顶多只能起到“润色鸿业”的效果。[47]其对小说声闻过情的反思,正面突破了小说超级话语的堡垒。小说即便再忧国忧民、摩顶至足、呐喊呼吁,也不过是纸上苍生而已,对国计民生的影响,远不如声光电热、大炮巨舰来得直截了当和卓有成效。严复《救亡决论》写道:“求才为学二者,皆必以有用为宗。而有用之效,征之富强;富强之基,本诸格致。”[48]他本人虽参与发表第一篇阐明小说价值专论的《本馆附印说部缘起》,然而却并未付诸行动,梁启超后来回忆称:“《国闻报》论说栏登此文,凡十余日,读者方日日引领以待其所附印者,而始终竟未附一回。”[49]此未必不是对小说凌空蹈虚不能直接作用于社会的深切怀疑所致。[50]林传甲在《中国文学史》里面展露的小说观念与时人的看法大异其趣:“日本笹川氏撰中国文学史。……胪列小说戏曲。滥及明之汤若士近世之金圣叹。可见其识见污下。与中国下等社会无异。”完全无视小说朝气蓬勃的文体生命力,而其对国人的翻译小说更是恶言相加。然而我们进一步看他的理由:“不究科学。而究科学小说。果能裨益名智乎。是犹买椟而还珠耳。”[51]可见他其实与严、林对小说“大补于世”的质疑在逻辑上有着高度的一致性。

小说面对现实问题时的左支右绌,不可避免地让人看到小说作为“小道”的传统“隐身”在近代语境下的如影随形。林纾说:“余荒经史久,近岁尤耽于小说,性有所惬,亦莫能革,观者幸勿以小言而鄙之。”[52]丘炜萲亦称:“诗文虽小道,小说盖小之又小者也。”[53]林、丘二人,一为小说翻译大家,一为小说批评能手,却皆视小说为“小言”,为“小之又小者”,遑论他人。更重要的是,林纾是“耽于小说,性有所惬”、丘炜萲是“志之所存,尝在小说”[54],这种热爱小说却又时时流露出对小说信心不足的态度,或许比直接否定小说更能让后人看到晚清一代知识分子游移、徘徊于中西之间、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凌乱的脚印。

而最能反映小说文体地位的恐怕还在于人们对其与文学之关系的看法。康有为曾写一首诗致丘炜萲,其开篇曰:“经史不如八股盛,八股无如小说何。郑声不倦雅乐睡,人情所好圣不呵。”(《闻菽园居士欲为政变说部诗以速之》)其初衷本在于借小说之力因势利导教化细民。然而孔子曰:“恶郑声之乱雅乐也。”(《论语·阳货》)郑卫之声,靡靡之音,自古以来便是正统卫道士避之唯恐不及的劳什子,康南海以郑声类比小说,这当中无意间流露出来的价值判断亦属意味深长。那么在闽籍学者那里,小说又是否能跻身文学之列?首先还得对晚清语境下的“文学”概念进行一番“知识考古”。

中国历史上,“文学”一词是厕身于“孔门四科”(德行、政事、文学、言语)当中而初次露面的,孔子云:“文学:子游、子夏。”(《论语·先进》)不过古人所谓“文学”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个空泛的名词组合,而非某种意义具体的概念,它时而被当作“文献典籍之学”,时而又被视为“文章辞赋之学”,并不固定。光绪二十七年(1901),庚子乱后,百废待兴,新政络绎,文化教育重获重视。清廷先是重建京师大学堂,翌年(1902)又颁布《钦定学堂章程》。在“略仿日本例,定为大纲”的总体思路下将“功课”分为七类:“政治科第一,文学科第二,格致科第三,农业科第四,工艺科第五,商务科第六,医术科第七。”[55]也就是说直到晚清,受西方学科体系建设的影响,“文学”作为一种学科术语方告确立。而“文学”学科的引入,又掀起了人们对“何为文学”的思考热潮。其中屡为后学称引的是章太炎的定义:“文学者,以有文字著于竹帛,故谓之文。论其法式,谓之文学。凡文理、文字、文辞,皆称文。”[56]倘若照章氏这一宽可走马的定义进行衡量,小说似乎没有理由不能称为“文”。事实上,就全国范围来看,明确将小说视为“文学”家族之成员的肯定呼声极高。楚卿说:“小说者,实文学之最上乘也。”[57]黄人亦言:“小说者,文学之倾于美的方面之一种也。”[58]徐念慈称:“小说者,文学中之以娱乐的,促社会之发展,深性情之刺戟者也。”[59]小说在文学中的美学风格和文体功用虽人言言殊,但对小说乃“文学之一种”[60]这一基本共识却并无异议。

然而吊诡的是,闽籍学者在宣扬小说神话的同时,似乎又集体性地回避甚至否认了小说与文学之关系这一根本问题。严复将“稗史”(小说)与“史”统称为“纪事之书”,却与诗文荟萃、更具文学审美性的“集”类相隔离。林传甲在其国人自撰的第一部且是晚清影响最大流传最广的《中国文学史》中所持“文学”之看法,“几乎囊括了中国古代经、史、子、集的所有内容,甚至文字、音韵、训诂、辞章、书法等也被纳入文学的范畴”[61],唯独小说戏曲不受待见。考虑到林著文学史在某种意义上是“模仿日本从西方学来的‘文学史’体式”[62],故其对小说的保守认识亦可见传统文学观念的潜在规约。作为清末民初的说部大家,林琴南的态度尤其值得重视。小说,在林纾那里,充其量只是古文的副产品罢了,根本摆不上台面。不仅是小说,林氏对其曾倾注心血的小说序跋也不屑一顾:“纾虽译小说至六十余种,皆不明(名)为文。或诸君子过爱,采我小序入集,则吾丑益彰,羞愈加甚。”故宁可“再索败箧,得残稿数篇”,也要将曾风行一时的小说序跋尽皆“削弃”[63]。联想到林纾对其所作古文的自信[64],他把小说序跋文字拒之门外的这种“哪里也配姓赵”的赤裸裸的偏见,可以推断他绝不会认同小说也是文学的看法。

小说在晚清文坛从边缘走向中心,乍看起来着实热闹。然而在一种不能承受之重的压抑下,它一方面被视为空言,而在国计民生的时代大问题面前束手无策,另一方面又因传统“刍荛之言”、“小道”的影响始终无法成为具有审美价值的独立文体,而只能是“文学”的野狐外道。可以说,小说凭载道觉世的功能处于文学场中心,但这中心本身却空洞无比。单是小说存在的合法性问题,至少在闽籍学者那里,即从未得到过实质性的解决。小说在晚清就像是一个显赫的无枷之囚,而所谓小说神话在很大程度上也仅是徒有其表、充满意外的文学事件罢了。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