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驱逐舰和鱼雷炮艇

一、早期驱逐舰和鱼雷炮艇

早在装备自航鱼雷的鱼雷艇出现之前,将灵活快速的小艇与威力强大的水雷武器相结合的例子就已出现了。美国内战时期,装备杆雷(spar torpedo)的小艇或潜艇就已经开始在战场上活跃了,其效能一直持续到后来的俄土战争和中法战争。然而随着小口径机关炮和速射炮的普及,这种近乎自杀式的武器已很难再发挥作用。而1871年英国人罗伯特·怀特海德(Robert Whitehead)发明了以压缩空气为动力的自航鱼雷,随后被应用在了军用舰艇上,例如英国建造于1873年的“维苏威”号(H. M. S. Vesuvius)鱼雷舰,可视为后世鱼雷艇的雏形。而1876年英国约翰·艾萨克·桑尼克罗夫特公司在快速蒸汽舢板基础上设计建造的“闪电”号(H. M. S. Lightning)是世界上第一艘真正意义上的鱼雷艇,她最初设计的武备是2具安装在舷侧的白头鱼雷投放吊架,1879年改为在前甲板上装备一具鱼雷发射管。“闪电”号的体型相比之前的杆雷艇大了许多,但续航力和适航性仍难以令人满意,不足以担任远洋航行任务。英国的其他生产商也不甘落后,包括桑尼克罗夫特、亚罗、怀特(John Samuel White & Co.)、莱尼(J. & G. Rennie)等生产商根据1878—1879年度造舰计划,为英国海军制造了数艘类似“闪电”号的一等鱼雷艇。同时,另一种装备舷侧鱼雷吊架的二等鱼雷艇也获得了英国海军的大量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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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号鱼雷艇模型(National Maritime Museum)

鱼雷武器同样也引起了其他国家的注意。法国海军于1877至1878年从桑尼克罗夫特公司订购了12艘类似“闪电”号的杆雷艇,随后委托本国船厂建造了多艘同型鱼雷艇。俄国、意大利、奥匈帝国、丹麦等许多国家也通过从桑尼克罗夫特和亚罗等英国公司订购的方式获得了自己最初的鱼雷艇。鱼雷艇这种武器于是在欧洲和世界其他许多海军国家蓬勃发展起来,而鱼雷武器的出现和发展更促成了法国“青年学派”的产生,这种重视不对称作战和破交作战的理论对后世的海战形态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将鱼雷艇作为一种高效的进攻武器的同时,当时各国海军也开始考虑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的防御。

1884年,怀特岛的萨缪尔·怀特公司开工了一艘形似鱼雷艇,但比普通鱼雷艇大得多的军舰,长达150英尺(此前的鱼雷艇基本在100英尺以下),工厂临时命名为“雨燕”(Swift)号,后被英国海军接收,编号为TB81。部分海军史学者认为她是最早的鱼雷艇驱逐舰(torpedo boat destroyer)或鱼雷猎舰(torpedo catcher),即专事捕获和摧毁鱼雷艇的军舰;但也有的学者认为:“她能够被看作鱼雷艇驱逐舰概念的先声,但事实上她只是预示着鱼雷艇尺寸的进一步增大,动力和适航性的进一步增强。”[2]然而无论如何,“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建造一种比鱼雷艇更强、更大、更快速的鱼雷艇型军舰来对付前者,成了一种颇为可取的思路。

1885至1886年,由于与俄国的战争危机,英国海军从桑尼克罗夫特、亚罗和怀特公司订购了50余艘鱼雷艇,长度分别为113英尺和125英尺,因此被称为113英尺型和125英尺型,其中又以125英尺型最为著名。这种鱼雷艇排水量在60至75吨,最大航速为19至22节,由于设计在风高浪急的波罗的海使用,其适航性较之前的一等鱼雷艇又改良了不少。在最初的设计中,它们将承担保护舰队中的主战舰艇免受敌军鱼雷艇侵扰的职责,因此武备为甲板上的2门3磅哈乞开斯速射炮、2门诺登菲尔德机关炮和1具舰艏鱼雷发射管,但最终的设计进行了变更,甲板上的速射炮被2座双联装鱼雷发射管取代,令其更接近于传统的鱼雷艇。不过无论如何,125英尺型鱼雷艇也是后世鱼雷艇驱逐舰的雏形之一。中国从亚罗公司购买的“左队一号”鱼雷艇即是其改进型。

与此同时,世界上其他国家所装备的鱼雷艇的尺寸也进一步增大,如法国于1886至1889年间建造的“巴尔尼”级(Balny class)和“飓风”级(Ouragan class)“远洋鱼雷艇”(torpilleurs de haute mer),也分别达到了133英尺和153英尺;亚罗公司1886年为日本海军建造的“小鹰”号鱼雷艇较普通鱼雷艇大得多,长度达170英尺,排水量达190吨,在机舱部位还有1英寸厚的钢板防护;俄国在英国汤普森公司订购的“维堡”号(Bы́бopг)以及在法国诺曼公司(Société des Chantiers Augustin Normand)订购的“里维尔”号(Peвeль)和“芬兰堡”号(Cвeaбopг)也都是长达140至150英尺的远洋鱼雷艇。中国向德国希肖公司(Schichau-Werke)订购的“福龙”号鱼雷艇长度为144英尺,并完全凭借自身动力回航中国。而德国海军于1880年代后期和1890年代早期建造的“鱼雷艇领舰”(divisionsboote)长度已经接近了200英尺,排水量在300至400吨,虽然其尺寸已经与后来的鱼雷艇驱逐舰相差无几,但其设计思路仍是靠放大舰体来取得更好的适航性,作为鱼雷艇队的领舰,与真正的鱼雷艇驱逐舰仍有一定的差异。

图示

“左队一号”鱼雷艇图纸

为了对付法、俄等国越来越多的远洋鱼雷艇,英国海军开始进行更多的研究和尝试,其中之一就是建造“鱼雷巡洋舰”(torpedo cruiser)和“鱼雷炮艇”(torpedo gunboat)这两种军舰。其实这并非英国人的发明,深受“青年学派”影响的法国早在1883年就开建了“秃鹰”级(Condor class)和“炸弹”级(Bombe class)鱼雷巡洋舰,或称为鱼雷炮艇(torpilleur aviso)。这种军舰类似于小型防护巡洋舰,而较防护巡洋舰更修长,武备更精简,比较重视鱼雷兵器。其设计用途一来是为了对付敌军的远洋鱼雷艇;二来也可以作为远洋鱼雷艇的支援,在夜间攻击敌军的主力舰队或封锁舰队。

英国海军也紧随法国人的步伐,鱼雷巡洋舰于1883年在海军部总设计师纳撒尼尔·巴纳贝的主持下开始设计,先后建有“斥候”级(Scout class)和“弓箭手”级(Archer class)两型;1885年对俄战争危机后,英国又提出建造一种比鱼雷巡洋舰更小的鱼雷军舰的计划,在设计的过程中它曾先后被命名为“鱼雷艇驱逐舰”和“鱼雷猎舰”,并最终定名为“鱼雷炮艇”。英国的鱼雷炮艇主要由巴纳贝的继任者威廉·亨利·怀特设计,共建造有“响尾蛇”级(Rattlesnake class)、“草蜢”级(Grasshopper class)、“神枪手”级(Shapeshooter class)、“警报”级(Alarm class)、“森林女神”级(Dryad class)等型。不过实际使用的情况说明这些鱼雷炮艇和鱼雷巡洋舰的航速不足,在平静的海况下难以追上并击毁敌军的鱼雷艇,因此使用价值大打折扣。

英国人进行的另一项尝试则使世界海军的发展进程产生了彻底的变革。1892年,英国海军部订购了一型全新的舰艇,称为“鱼雷艇驱逐舰”。其产生应归功于极富改革精神的时任海军部主计官(Controller of the Navy)约翰·费舍尔(John Arbuthnot Fisher)和著名的鱼雷艇生产商亚罗公司和桑尼克罗夫特公司。事实上,鱼雷艇驱逐舰即是由鱼雷艇发展而来,可以视为一种放大的鱼雷艇型军舰,但其装备较多小口径火炮,可以对逼近的敌军鱼雷艇进行有效攻击;其航速较普通鱼雷艇更高,足以担负追赶摧毁敌军鱼雷艇的任务;其适航性较鱼雷艇更好,不仅可以在远海协同主力舰队战斗,还能够用携带的鱼雷武器威胁敌军主力舰。英国海军在1890年代向亚罗、桑尼克罗夫特、莱尔德、萨缪尔·怀特等诸多造船厂商分批订购了26节型、27节型、30节型、33节型等驱逐舰近百艘,排水量从200余吨到300余吨不等。继英国之后,世界各主要海军国家也纷纷开始设计建造这一全新的舰种。鱼雷艇驱逐舰被证明是一种极为成功的军舰,以至于其功能也逐渐发生了变化,从攻击敌军鱼雷艇的防御型角色转向了威胁敌军主力舰的攻击型角色,并达到了攻守的相对平衡。最终鱼雷艇驱逐舰逐步淘汰了原先的远洋鱼雷艇,其舰种称谓也简化为了“驱逐舰”(destroyer),并且在20世纪继续发展壮大,直至今日仍长盛不衰,担负着各国海军舰队中坚的角色。

当“鱼雷猎舰”这一称谓于1880年代后期出现后,中国方面对其的译名为“猎船”;对于鱼雷炮艇则兼有称为“猎船”和“小快船”者;“鱼雷艇驱逐舰”出现后,中国仍称其为“猎船”,后又称为“灭鱼雷艇”;日本则将其译作“水雷艇驱击舰”,后又改为“水雷艇驱逐舰”和“驱逐舰”。清末至民国初年,“驱逐舰”一词传入国内,逐渐被官方所接受。

中国的“飞霆”号鱼雷炮艇之前身是怀特公司建于1887年的“海蛇”号鱼雷猎舰,它是当时英国乃至全世界第一艘达到200英尺长度的鱼雷艇型军舰,并且可以搭载较多的中小口径速射炮,可以对鱼雷艇进行有效的攻击。设想如果其能够顺利建成并加入皇家海军,或许将对世界海军史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鱼雷艇驱逐舰”的时代或许将更早地到来。但其最终被英国海军抛弃,除了因为当时的海军部对技术革新比较保守之外,也因为该舰有一个明显的不足之处:其最大航速仅为21节左右,虽然较之当时的鱼雷炮艇更快,但相比当时许多远洋鱼雷艇22至23节的航速并不具有任何优势,相比1890年代后的鱼雷艇驱逐舰动辄26节以上的航速则更无可比性,以其担负追击鱼雷艇的任务自然显得力不从心。也正因为如此,“海蛇”/“飞霆”才长期被主流海军史学界遗忘。[3]

图示

第一艘真正意义上的驱逐舰“哈沃克”号(H. M. S. Havock,Naval History and Heritage Comm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