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丽王朝的官制
在初期,中央机构设为内议、广评、内奉三省,选官、兵官、民官、刑官、礼官、工官等六尚书,还有九寺等;到后期,改为内史门下、尚书都、三司三省,吏、兵、户、刑、礼、工部六部,还有中枢院、御史台、国子监、大理寺、艺文馆等其他中央机构。 由国王指定的文官来担任中央机构的长官,在此中国机构被称为“文班”。 国家拥有15 万多人的常备军,被分为中央军与地方军:中央军大概有5 万人左右,由二军六卫构成,并且由大将军和上将军指挥;地方军,是各道节度使统一管辖的。 所有武职官员被合称为“武班”,与“文班”一起合称为“两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