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业根本准则:宪法

第二节 新闻业根本准则:宪法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我国现行《宪法》经过四次修订,起到了安邦之本的作用。

2012年,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宪法》的先进性作了全面概括和高度评价。他说:“比较世界各国宪法,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论是西方资本主义还是其他制度的国家,我们这样一部宪法都是当之无愧、毫不逊色的好宪法。这样的认识,源于我们内心强大的自信。”[13](https://www.daowen.com)

宪法的先进性是一个综合的指标体系,集中体现了国家性质和人民权利,因此,宪法具有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无论什么人,都必须尊崇宪法精神,贯彻宪法规定。“要对宪法有敬畏之心。人比天高、法比天大,宪法至上。”[14]法的作用是约束人的行为,但人是最根本的,法律规范的实施归根到底是为了人的全面、充分的发展。对宪法的敬畏,就是要将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根植于心,在遵守上下工夫,谨守宪法的各项原则与规定。

对于新闻传播业,同样如此。概括来讲,新闻传播业尊宪才有地位,护宪才能立身,守宪才具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