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条令》
2026年04月13日
第二节 《
内务条令》
《内务条令》是规定军队内部关系、生活制度和军人职责的条令,是全军进行行政管理教育的依据。现行的《内务条令》是2010年5月4日由中央军委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10年6月15日起施行。
该条令包括总则,军人宣誓,军人职责,内部关系,礼节,军人着装,军容风纪,与军外人员的交往,作息,日常制度,值班,警卫,零散人员管理,日常战备和紧急集合,后勤日常管理,装备日常管理,营区管理,野营管理,常见事故防范,国旗、军旗、军徽的使用和国歌、军歌的奏唱以及附则21章420条。并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式样,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式样,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报告词示例,着装序号,军服的配套穿着和标志,标志服饰的缀钉方法,连队宿舍物品放置方法,连队要事日记式样,外出证式样,军人发型示例11项附录。
该条令在总则中增写了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全面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发扬“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大力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实施科学管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等重要内容。针对我军内务建设和管理教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内务条令》对相关内容做了修改与完善,同时增加了心理疏导、士官留营住宿、军人居民身份证使用、移动电话和国际互联网使用管理、军事交通运输管理等新内容。它是我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建立、维护良好的内外关系和正规内务制度,履行职责,进行管理教育,培养优良作风的依据,是军队生活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