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军人宣誓

二、 军人宣誓

军人宣誓是军人对自己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的承诺和保证。《内务条令》规定公民入伍后,必须进行军人宣誓。

1.条令规范了军人誓词

军人誓词即,我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我宣誓: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从命令,严守纪律,英勇战斗,不怕牺牲,忠于职守,努力工作,苦练杀敌本领,坚决完成任务,在任何情况下,绝不背叛祖国,绝不叛离军队。

这个仅有73个字的誓词,有着极其深刻的含义,它表达了革命军人绝对服从党的领导的坚定立场,坚决履行我军宗旨的政治态度。表达了革命军人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忠于职守的职业道德和不怕牺牲的献身精神。誓词对教育和鞭策军人,坚定保卫祖国的决心,激励抵抗侵略的斗志,树立奋发进取的革命精神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认真学习和执行军人誓词有利于提高军人的思想觉悟,激发军人的责任心、使命感,规范军人的行为,增强军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规范了军人宣誓的基本要求和军人宣誓大会的程序

军人宣誓是一项严肃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深入教育,严密组织,认真落实。首先在军人宣誓前,部(分)队首长应当对宣誓人进行我军性质、宗旨、任务、军人使命等教育,使其真正理解军人誓词的精神实质和革命军人肩负的历史使命。其次,要选好宣誓时机,条令规定军人宣誓“不迟于入伍(入校)后90日”。90天内新兵政审和身体检疫复查工作已经完成,这就避免了宣誓之后退兵的现象发生。

3.要求按照条令规定的程序开好军人宣誓大会

宣誓地点尽可能选择在有教育意义的场所,宣誓人员必须整齐列队,统一着装,军容严整。组织军人宣誓的单位首长必须到会并主持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