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条令》总则
总则是条令基本精神和原则的高度概括,是条令的总纲,其内容有很重的分量和深刻的含义。《内务条令》总则除规定制定《内务条令》的目的和依据外,主要规定了4个方面的内容。
(一)规定了我军的性质和任务
《内务条令》指出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缔造和领导的,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起来的人民军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担负着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的任务。
(二)规定了内务建设的指导思想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必须以毛泽东军事思想和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和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
(三)规定了内务建设的地位及基本任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内务建设,是军队进行各项建设的基础,是巩固和提高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其基本任务是:使每个军人明确和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军队良好的内外关系,建立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培养优良的作风和严格的纪律,保证军队圆满完成任务。
(四)规定了内务建设的五条基本原则
1.必须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
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实行官兵一致、军民一致、军政一致的原则,实行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保证军队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社会主义。
2.必须坚持以提高战斗力为根本标准
牢固树立军队永远是一支战斗队的思想,把提高战斗力作为军队内务建设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经常性基础性工作,讲求实效,克服形式主义,切实增强军队在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作战能力。
3.必须坚持政治工作生命线地位
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教育,使部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养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革命军人,塑造文明之师、威武之师的良好形象。
4.必须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军队条令条例统一内务建设的各项工作和规范军人的行为,实施正规的严格管理,增强军队的组织性、计划性、准确性、纪律性,保持军队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
5.必须坚持继承和发扬我军优良传统
在管理教育中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官兵一致,尊干爱兵;发扬民主,依靠群众;严格要求,赏罚严明;说服教育,启发自觉;公道正派,不分亲疏;艰苦朴素,廉洁奉公;干部带头,以身作则;团结紧张,严肃活泼;拥政爱民,军民团结。
上述5条原则体现了我军的优良传统和新时期军队内务建设的新发展,遵循这些原则就能坚持内务建设的正确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