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国防义务和权利
《国防法》第六条从法律上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当依法履行国防义务。公民在履行国防义务的同时,也享有相应的权利。
(一)公民的国防义务
公民的国防义务,是由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在国防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这种责任是根据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确定的,并由国家运用法律的强制力来保证它的实现。每一个公民都享有相应的国防权利,也必须履行相应的国防义务。
1.依法服兵役
兵役义务是公民最重要的一项国防义务。它要求公民根据法律规定,在军队中服役或在军队之外承担有关军事方面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兵役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有服现役和服预备役两种形式。每个公民都应自觉履行兵役义务,为神圣的国防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2.接受国防教育
《国防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公民应当接受国防教育。”《国防教育法》第五条进一步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接受国防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是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自觉接受国防教育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3.保护国防设施
国防设施包括军事设施、人民防空工程、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和其他用于国防目的的设施。国防设施是国防的物质屏障。在战时,它是打击敌人、抵抗侵略的重要依托;在平时,它具有制约敌对力量的威慑作用。因此,保护国防设施,确保其效能的实现,是巩固国防、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具体体现。《国防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保护国防设施,不得破坏、危害国防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组织和公民都有保护军事设施的义务。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危害军事设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破坏、危害军事设施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公民应当自觉遵守各类国防设施的保护规定。
4.遵守保密规定
《国防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不得非法持有国防方面的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秘密物品。”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主要是军事机密,不仅关系着平时政权的巩固,社会的稳定,而且关系着未来战争的胜败,领土的得失,影响着整个国家的生存、安全与发展。因此,保守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国防义务。公民在履行这些义务时,必须牢固树立保密意识,在管理秘密载体、通信和办公自动化、新闻出版、对外活动等方面,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公民发现国家军事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机关、单位;有关机关、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做出处理。(https://www.daowen.com)
5.协助国防活动
我国的国防是全民国防,公民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国防建设。《国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支持国防建设,为武装力量的军事训练、战备勤务、防卫作战等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公民协助国防活动的主要义务有:一是支持国防建设;二是为武装力量的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三是支前参战。公民履行支持和协助国防活动的义务时,应正确认识国防活动的意义,明确国防的战略地位和作用,不断提高履行国防义务的自觉性;正确处理国家安全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当两者发生矛盾时,要从国家安全大局出发,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安全利益。
(二)公民的国防权利
公民的国防权利是指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在国防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国家从法律和物资上保障公民享有这种权利的可能性。根据《国防法》的规定,公民享有下列三个方面的国防权利。
1.对国防建设提出建议的权利
《国防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公民和组织有对国防建设提出建议的权利。”建议权是指公民有权对国防建设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规章制度、措施方法等提出改进意见。此项权利是公民依宪法相应地对国家事务的建议权在国防建设方面的体现。
2.制止、检举危害国防行为的权利
《国防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公民和组织有对危害国防的行为进行制止或者检举的权利。制止权是指公民有权采取一定的方式方法使危害国防的行为停止下来,从而维护国防利益。检举权是指在危害国防的行为发生以后,公民有权检举揭发。上述规定,是宪法关于公民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以及公民检举权在国防方面的体现。
3.在国防活动中因经济损失取得补偿的权利
《国防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因国防建设和军事活动在经济上受到直接损失的,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补偿。”公民享有受到公平待遇的普遍性权利,当公民因国防活动而在经济上受到直接损失时,有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请求补偿。这项权利体现了中国一切为了人民利益的社会主义本质,既保护了公民的经济权利,又有利于调动公民依法参加国防建设和军事活动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