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1 填充墙施工
2025年09月26日
5.4.1 填充墙施工
填充墙砌体砌筑,应待承重主体结构检验批验收合格后进行。 填充墙与承重主体结构间的空(缝)隙部位施工,应按填充墙体砌筑14 d 后进行,且应将顶砖斜侧砌,使砖与梁下皮背紧,如图5.27 所示。
图5.27 填充墙后塞口
填充墙砌体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其连接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每一填充墙与柱的拉结筋的位置超过一皮砌体高度的数量不得多于一处,拉结钢筋或网片的位置应与块体皮数相符合且应置于灰缝中,埋置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填充墙与承重墙、柱、梁的连接钢筋,当采用化学植筋的连接方式时,应进行实体检测,待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砌筑填充墙时应错缝搭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搭接长度不应小于砌块长度1/3;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搭接长度不应小于90 mm;竖向通缝不应大于2 皮。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收缩性较大,强度不高,为防止砌体干缩裂缝,不应与其他块体材料混合砌筑。 在窗台处和因安装门窗需要,在门窗洞口两侧填充墙上可采用其他块体(多为烧结砖)局部嵌砌;对与框架柱、梁不脱开方法的填充墙,填塞填充墙顶部与梁之间缝隙可采用其他砌块(多为烧结砖),如图6.27 所示。
在厨房、卫生间、浴室等处采用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墙体时,墙底脚处宜用混凝土块或烧结砖砌筑约0.15 m 高台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