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2 印花税票代售报告

3.18.2 印花税票代售报告

【事项名称】

印花税票代售报告

【事项描述】

依法为税务机关代售印花税票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填报印花税票代售报告表,向税务机关报告并结报税款,或者填开专用缴款书直接向银行缴纳。

【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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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1.现场办理:各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查阅办税地图)。

2.网上办理:陕西省电子税务局。

【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各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具体地址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查阅办税地图—在浏览器中搜索【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点击【办税地图】—点击【榆林】—点击【具体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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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办理: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电子税务局】—选择【企业账号登录】—点击【我要办税】—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进入【申报业务】—点击【其他申报】—点击【印花税票代售报告】—点击【填写申报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进行申报。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代售人注意事项】

1.代售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代售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代售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代售人所售印花税票取得的税款,需专户存储。不得逾期不缴或者挪作他用。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