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上海社会福利机构发展的原因

三、清末上海社会福利机构发展的原因

如前所述,清末上海社会福利机构发展比较充分,具有丰富的医学人文精神,其背后的成因主要有当时特定的经济状况和社会环境,以及悠久的传统慈善伦理观念。前者属于社会存在层面,后者则属于社会意识层面,两相交汇,冲突激荡,孕育了清代末期上海社会福利机构林立的人文图景特点。

(一)经济基础:商业发展支撑经费开销

社会福利机构的诸多业务开展均需要大笔经费开销,各类机构的资金来源各不相同,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官民并举”的性质。县级社会福利机构多由朝廷主要官员牵头筹建或修复,除私人捐助外,还得到政府的一定资助,如华娄养济院,“同治时华娄知县奉文捐廉,于原定孤贫额六十八名外增正捐额一百名,附捐额一百十名,按月由官给发”[32];上海育婴堂,“乾隆五十八年巡道李廷敬筹定”[33];南汇恤嫠局,“同治七年,知县陈其元倡捐,八年,知县王其淦举行恤嫠,嗣后知县罗嘉杰、金福曾建号留养”[34]。其他社会福利机构的经费多由慈善人士牵头,向社会各界募集而来。这些机构所获经费除钱款外,尚有田产、房屋等形式,一般多采取钱款生息、田产收租等形式产生长期收入,并定期或不定期得到社会捐助,以维持其日常运行。总的来说,正是经济的发展才支撑了社会福利机构的正常运行。

宏观上看,明清时期中国社会经济有了较大发展,尤其是商业发展和贸易繁荣推动社会总体财富增加。19世纪初期华亭—娄县地区GDP大致为1 300万两,工业是华娄地区经济的第一大部门,26万就业人口中从事工业者是从事农业者的两倍[35]。城市化方面,该地区曾于19世纪初期达到近40%的高水平[36]。社会作为一个有机体,出于自身稳定性建设的需要,会采取各种方式的财富二次分配。创办社会福利机构,也可视为当时富裕阶层实行财富二次分配的手段之一。相关研究认为,绅商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可以解决财富所带来的社会地位混淆、伦理身份认同以及财富本身所产生的焦虑等问题[37]。虽然这种二次分配的力度是微弱的,但在对于生活在困苦之中的个体而言,无疑是重要且急需的。上海开埠,清政府在经济上被迫开放,被动接受了列强带来的新事物、新理念以及新经济形式,同样丧失了经济的主导权,但也吸引周边大量士绅商贾来沪经营,客观上经济有所发展。同时,正因为资本主义列强带有强烈的掠夺性,促使中国官民采取不同的自我发展举措,力求抗衡外来经济。在这一过程中形成的官僚资本和民营资本,成为支持上海地区建立大量社会福利机构的经济基础。

微观层面上,有研究清代育婴机构者,认为清代此类机构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善的行政管理制度,实现经费筹措多样化、资金管理经营化、弃婴收养普遍化、弃婴保育职业化、出路安排社会化[38]。由此可以看出,这些社会福利机构的运行管理,呈现出一定的商业社会特点。甚至有研究者认为,清代一些慈善组织虽然外在服务公益性明显,但其内部组织建构“官府化”、服务“有偿化”,具有了相当的商业气息[39]。由于尚未掌握相关资料证据,对此不再进一步探讨。但可以发现,上海社会福利机构的运营机制已经明显受到经济发展的影响。

(二)社会背景:动荡时局催生社会需求

清末上海社会福利机构在数量上较清前期和中期有很大发展。嘉庆二十三年(1818)松江知府宋如林等组织编撰的《嘉庆松江府志·建置志》所载“公建”类社会福利机构为26所,而成书于光绪九年(1883)的《续志》所载社会福利机构达143所,是《嘉庆松江府志建置志》所载数倍之多。上海社会福利机构的这一发展趋势,与当时的社会环境关系密切。

自道光二十年(1840)鸦片战争以后,有清一朝日渐式微,列强纷扰,割地赔款不断,外患未毕,内乱又生,太平天国运动席卷半壁江山。对于上海地区而言,同样内外交困,外有列强之忧,内受战争之乱,社会环境动荡不安,许多社会福利机构不能正常运行。如华娄普济堂“嘉庆时规制略备,咸丰十年寇扰,孤老半被掳劫,同治以来仍行收养,未复原额”[40],又如莘庄乐善堂“道光二十二年郑廷衡等设局于土神庙侧,咸丰元年堂并设义塾。同治元年寇毁,二年廷衡等得修……”[41],存仁堂“道光二十三年徐林等倡设,咸丰十一年建。同治元年寇扰,半毁,三年林等重建”[42],西新市好善堂“咸丰十一年寇毁,同治七年移建城隍庙左”[43],等。概言之,咸丰十年(1860),太平军攻破清军江南大营,乘势攻入丹阳、常州、无锡、苏州、昆山和松江。清政府在松江组织抵抗,战乱局面一直延续到同治三年(1864)太平天国覆灭。混战之下,既使许多社会福利机构损毁,能够提供的慈善福利服务减少,又引起社会动荡导致百姓流离失所,许多人沿江东避,进入上海地区后避无可避,只能在此驻留,战争伤亡还造成孤残鳏寡的人口数量增多,从而对社会福利机构的需求更大。正是这一对供给少而需求多的矛盾,催生了清末上海社会福利机构的进一步发展。战乱稍一平复,这些机构又往往重建,努力恢复甚至超过原来规模。前例华娄普济堂、辛庄乐善堂、存仁堂、西新市好善堂等,均见重建记录,有的是创始人复建,有的是其他慈善人士牵头募捐复建扩建,承续了扶弱济困的社会传统。

(三)思想根源:传统慈善伦理推动社会实践

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向来有亲仁爱众、向美向善的伦理基因。春秋战国百家争鸣时期,孔子讲究“泛爱众,而亲仁”,孟子强调“恻隐之心”,墨子主张“兼爱非攻”。有研究认为,中国传统慈善伦理具有“仁”“善”的双重道德意涵,作为一种“同情共感”的心理特性,除有儒家表述外,各学派亦有广义的“仁”思想,共同构成了中国传统慈善伦理的源泉[44]。后来,儒道释三家成为文化主体,其中道家讲求积善成仙,佛家则以因果报应主张善有善报,无论其动机如何,均是催人向善的动力。

关于慈善,有学者认为其作为一种伦理文化,既包括不忍人之心的道德意识、不求回报的道德品性和扶贫济困的道德行为及实际效果,是善心、善举、善功的统一[45]。因此,把慈爱善念由意识觉悟落实到实践层面,是传统慈善伦理自有的内在驱动。青浦儒嫠局前身为儒寡会,关于该会成立的动因,《续志》载熊其英《儒寡会记略》作了解释:“查已故生员有妇贫无告者,月给米若干、钱若干,孤能读父书倍给之,仁矣哉……昔翰文彭尚书撰恤嫠会叙,以吾侪岁时伏腊,妻孥欢笑,形彼无告之苦,读之泪下,是会也虽小,惠未遍乎,后之人苟推而广之,大田之风何远焉?吾闻之苦节后必昌,他日者孺子长矣,读此文知必有念鬻子之闵,思而斯立身行道,以报生我恩者,是又吾师教学本旨也。”[46]“儒嫠”即已故生员等读书人的遗孀,该会本身是专门服务儒嫠的福利机构,而其创立初衷也正是儒家“推己及人”“幼人之幼”的慈善伦理。

除儒道释的精英文化外,民间亦有以“行善”为核心的利他思想体系,从而促生了民间个体的捐助行为[47]。这一特点在《续志》的相关记载中也得以体现,如道光年间奉贤知县杨本初倡捐奉贤同善堂,在其碑记中说:“奉邑地滨海,民苦贫瘠,然风俗故纯厚,凡扶持赒恤之举,辄相与劝勉,以必于成。若同善堂,尤善之善者也。”[48]因为一贯有淳厚的民风,故有扶持赒恤之举,进而支持同善堂等机构建设,印证了传统慈善伦理推动社会福利机构建设的逻辑路径。

【注释】

[1]上海书店出版社编《中国地方志集成·上海府县志辑(第三册)·光绪松江府续志》,上海书店出版社,2010年,第20页。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http://www.mca.gov.cn/article/gk/fg/shflhcssy/201507/20150715848511.shtml,访问日期:2000年1月8日。

[3]上海书店出版社编《中国地方志集成·上海府县志辑(第三册)·光绪松江府续志》,第234页。

[4]同上书,第236页。

[5]同上书,第231页。

[6]同上书,第212页。

[7]同上书,第232页。

[8]上海书店出版社编《中国地方志集成·上海府县志辑(第三册)·光绪松江府续志》,第235-236页。

[9]同上书,第229页。

[10]同上书,第231页。

[11]韩晓燕:《清末民初“敬惜字纸”传统变迁考论》,《齐鲁学刊》2018年第4期,第51-56页。

[12]上海书店出版社编《中国地方志集成·上海府县志辑(第一册)·嘉庆松江府志(一)》,上海书店出版社,2010年,第24-25页。

[13]同上书,第302页。

[14]万朝林:《清代育婴堂的经营实态探析》,《社会科学研究》2003年第3期,第114-118页。

[15]冯巍:《医学伦理学教学中人文精神培养研究》,《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9(S2)期,第271-273页。

[16]宫福清、戴艳军:《正确认识医学人文知识与医学人文精神的关系》,《自然辩证法研究》2012年第5期,第103-106页。

[17]上海书店出版社编《中国地方志集成·上海府县志辑(第三册)·光绪松江府续志》,第215页。

[18]上海书店出版社编《中国地方志集成·上海府县志辑(第三册)·光绪松江府续志》,第215页。(https://www.daowen.com)

[19]同上书,第218页。

[20]同上书,第212页。

[21]同上书,第214页。

[22]同上书,第236页。

[23]姜南:《近现代西方与古代中国动物伦理比较及启示》,《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3期,第6-12页。

[24]上海书店出版社编《中国地方志集成·上海府县志辑(第三册)·光绪松江府续志》,第220页。

[25]同上书,第221页。

[26]同上书,第215页。

[27]同上。

[28]上海书店出版社编《中国地方志集成·上海府县志辑(第三册)·光绪松江府续志》,第240页。

[29]同上书,第214页。

[30]吴琦、黄永昌:《清代江南的义葬与地方社会——以施棺助葬类善举为中心》,《学习与探索》2009年第3期,第216-223页。

[31]上海书店出版社编《中国地方志集成·上海府县志辑(第三册)·光绪松江府续志》,第220页。

[32]上海书店出版社编《中国地方志集成·上海府县志辑(第三册)·光绪松江府续志》,第213页。

[33]同上书,第217页。

[34]同上书,第225-226页。

[35]李伯重:《从1820年代华亭——娄县地区GDP看中国的早期近代经济》,《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第14-16页。

[36]李伯重:《19世纪初期华亭——娄县地区的城市化水平》,《中国经济史研究》2008年第2期,第26-31页。

[37]黄瑜:《中国传统慈善思想的伦理意境》,《中原文化研究》2017年第4期,第55-60页。

[38]万朝林:《清代育婴堂的经营实态探析》,《社会科学研究》2003年第3期,第114-118页。

[39]蓝勇:《难言之隐——清代内河救生慈善组织内部服务有偿化研究》,《社会科学研究》2018年第6期,第146-156页。

[40]上海书店出版社编《中国地方志集成·上海府县志辑(第三册)·光绪松江府续志》,第212页。

[41]同上书,第229页。

[42]同上书,第230页。

[43]同上。

[44]胡芮:《中国传统慈善伦理双重道德意涵及其近代嬗变》,《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6期,第45-51页、第146页。

[45]朱贻庭、段江波:《善心、善举、善功三者统一——论中国传统慈善伦理文化》,《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1期,第21-27页。

[46]上海书店出版社编《中国地方志集成·上海府县志辑(第三册)·光绪松江府续志》,第228页。

[47]高阳、于海瀛:《传统文化之利他思想及其对个体捐助行为的影响》,《学术交流》2018年第7期,第125-129页。

[48]上海书店出版社编《中国地方志集成·上海府县志辑(第三册)·光绪松江府续志》,第2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