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发电排污权交易机制
2026年01月15日
3.1.1 发电排污权交易机制
排污权又称为排放权,是排放污染物的权利。发电排污权是指发电商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分配的额度内,并在确保该权利的行使不损害其他公众环境权益的前提下,依法享有的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权利。据此定义可以总结出发电排污权的几个特点如下。
(1)发电商的排污权是由政府分配而得的,具体的分配模式可以采取免费分配或者是有偿竞拍模式。在免费分配模式下,政府按照一定的原则在所有的发电商之间进行分配,发电商无需为此支付任何费用;而在有偿竞拍模式下,政府在发电商之间进行排污权的拍卖,报价高的发电商将优先获得排污权。(https://www.daowen.com)
(2)发电商的排污权是一种限制性的权利。尽管发电商的排污权是发电商的一种权利,这并不代表着发电商可以无限制的使用这种权利,而是在“确保该权利的行使不损害其他公众环境权益的前提下”才享有的权利。
(3)发电商的排污权可以交易。既然是一种权利,发电商就有可能在权利范围内选择执行或者不执行该权利,当发电商选择不执行该权利的时候,它就可以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其他发电商,这就是发电商的排污权交易。排污权交易作为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制度安排,它对发电商的经济激励在于排污权的卖出方由于超量减排而使排污权剩余,之后通过出售剩余排污权获得经济回报,这实质是市场对企业环保行为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