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酒人九品

二、酒人九品

中国历史上酒事纷纭复杂,酒人五花八门,绝难统为简单品等。

若依酒德、饮行、风藻而论,历代酒人似可略区分为上、中、下三等,等内又可分级,可谓三等九品。上等是“雅”“清”,即嗜酒为雅事,饮而神志清明。中等为“俗”“浊”,即耽于酒而沉俗流、气味平泛庸浊。下等是“恶”“污”,即酗酒无行、伤风败德,沉溺于恶秽。

纵观一部数千年的中国酒文化史,以这一标准来评点归类,历史上的酒人名目大致如下:

《竹林七贤与荣启期》砖画中的阮籍

(1)上上品,可谓“酒圣”。比如李白。

(2)上中品,可谓“酒仙”。杜甫有《饮中八仙歌》,如贺知章、 李琎、李适之、崔宗之、苏晋、张旭等人。

(3)上下品,可谓“酒贤”。东坡居士、袁宏道当属此类。

(4)中上品,当指“酒痴”。沉湎于酒,达到痴迷的地步。如东汉末年的蔡邕、晋人张翰。

(5)中中品,当指“酒狂”。晋人阮籍、刘伶等“竹林七贤”堪为代表。

(6)中下品,当指“酒荒”。为酒荒废正业,三国刘琰、晋人胡毋辅之、谢鲲等可视为同类。

(7)下上品,是“酒徒”辈。每饮必过,沉沦酒事,已属酒人下流。

(8)下中品,可以统称为“酒鬼”,嗜酒如命,饮酒忘命,酒后发狂,醉酒糊涂。

(9)下下品,“酒贼”。因酒败事,大则误国事,小则误公事或私家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