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苏阶段(1977—1992年)

(三)复苏阶段(1977—1992年)

1978年,真理标准大讨论冲破了“两个凡是”的严重束缚,推动了全国性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解放运动,成为改革开放的思想先导。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最终明确了实施改革开放决策,紧抓经济建设的中心任务。1982年,在党的十二大上,政府进一步明确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经济管理原则,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重要补充手段逐步得到认可。在这些重要社会变革的引领下,我国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工农产品产量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这为全民健身的复苏提供了足够的养分。

1979年,全国体育工作会议召开,政府明确了侧重提高竞技体育发展方针,全民健身则要实施以社会为依托的发展模式。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了以全民健身发展促进人民体质增强的要求,用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了新时期体育发展的任务。1984年,《关于进一步发展体育运动的通知》下发,将竞技体育放在了相较于全民健身更为优先的发展位置,使其获得了制度和经费上优先发展的保障。

上述政策的出台,为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下全民健身法制化、社会化的具体发展问题提供了方向指引。在此阶段,全民健身呈现了从单一政府主导到多元化社会组织的缓慢转型,全民健身的自主性复苏、增大。[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