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的发祥地——上海
中国电影起步于放映业。
电影不同于其他艺术,由于电影在发明之初就是“电光影戏”,电影的制作、传播,不仅需要艺术创造力,还需要电力、资本积累、消费市场等富含科技元素和资本元素的硬件。1895年,法国卢米埃尔兄弟发明了电影,这一年是清光绪二十一年。
晚清时期的中国,科技并不发达。1843年,根据《南京条约》和《五口通商章程》,上海正式开埠,自此,中外贸易中心由广州转移到上海,上海逐渐发展成为远东第一大都市。到1895年,尽管尚处于晚清这样一个旧时代,上海与其他西方国家的发达城市一样,已经奠定了现代工业化城市的基础,具备了电影制作、放映、发行的条件。
1896年6月30日,电影第一次在上海的徐园“又一村”内放映,之后在北京、南京等城市也相继出现了放映活动。这些营业性放映通常在茶楼和传统戏园内举行,放映的外国短片多为风光片与喜剧片。这些影片都穿插在中国传统娱乐节目中,被称为“西洋影戏”“活小照”“电光影戏”“灵活影化戏”等。
这个时期的电影尚未进入艺术领域,尤其在中国,它是不能和传统戏剧、戏曲等同的。传统戏剧、戏曲有专门的放映场所,也有固定的受众。电影在当时则属于杂耍,它又不同于传统杂耍,其“电光影戏”的效果使它在进入中国之初就受到观众欢迎,1903年,西班牙商人雷玛斯在上海四马路青莲阁设立了一个固定电影放映的场所。很快,中国商人也开始租赁拷贝从事电影放映,他们熟悉本国国情,比外国商人更了解中国观众的审美趣味和娱乐需求,这些小规模的放映活动虽然不再是夹杂在传统戏剧、戏曲演出中的客串节目,但是因为其场合处于园林、茶楼中单独辟出的空间,还不具备专业影院的条件,这些场所不能称为电影院。1908年,雷玛斯在上海虹口租赁了海宁路、乍浦路口的溜冰场,用铁皮建了一座能容纳250个座位的房子,取名为“虹口活动影戏园”。虹口活动影戏园成为中国第一家正式的电影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