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设置存在其固有的目的价值和实践价值,而其实施及运行的核心步骤是认罪认罚从宽之协商,此协商依存于控辩双方之自愿性和真实性,而保障这一协商架构的制度设计则依据当事人主义诉讼结构理论和高度发达的契约自由观念。(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