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丧礼
丧礼在当时的重要程度比冠礼、昏礼要重得多,也比今天的丧礼隆重漫长得多。用《礼记·昏义》的原话说:“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当时的丧期是很长的,父母去世属于斩衰,都要守丧三年,之后按照亲疏关系从齐衰、大功、小功,守丧期逐级降低。至于丧期怎么吃,是有明确规定的。
《荀子·礼论》篇载:三年之丧何也?……齐衰、苴杖、居庐、食粥、席薪、枕块,所以为至痛饰也。
这三年里,服丧的人要住草屋,睡草席,只吃粥饮水,酒肉不沾,娱乐不举以表达悲痛。这种严苛的丧仪一直到春秋都被严格遵守,但是服丧期长,实行起来也很难,这种饮食只是表现哀痛和怀念的一种方式,如果服丧者长期如此,的确会营养不良。所以一般如果服丧的人身有疾病,是可以沐浴、食肉饮酒的,病好后再继续服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