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入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
转变政府职能要以促进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而推进监管体制改革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的市场体制还不完善,恶性竞争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还大量存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是为了寻求政府行为和市场功能的最佳结合点,一方面可以弥补市场失灵,另一方面可以避免政府自身的缺位、越位和错位。但如果只求放权于市场,则会导致更大规模的市场混乱。因此,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必须发挥其协调和监管作用,只有管好市场的秩序,才能让市场经济更健康地发展。创新监管体制和模式成为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着力点,一方面,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信息技术,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全国一张网”,实行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另一方面,要建立综合监管体系,发挥各种监管资源的最大效益,审慎监管,促进市场各主体公平竞争,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此外,政府应当加强监管领域的人才培养和资源投入,尤其是一些技术性较强的监督部门建设,应集中力量配给高科技的技术设备,采取资源共享的办法,革除基层监管技术不济的弊病,构建多元共治的无缝监管网络。(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