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6年的发展情况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2014—2016年的发展情况

这一阶段在前期改革积累的基础上,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改革作为重点工作。这一点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已经得到了充分体现,即“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同时,在政府与市场关系领域,“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取消或简化前置性审批,充分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推进投资创业便利化。确需设置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一律向社会公开。清单之外的,一律不得实行审批。”此后,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中央编办首次在官网上公布“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汇总清单”,拉开了中国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建设序幕。2014年在第八届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致辞中,李克强总理正式提出了“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三张清单制度。此后,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强调:“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布省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同年3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当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至此,“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改革实现了从理念到实践的落实。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强化了这一举措,提出“全面公布地方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为改革明确了方向和要求。

简而言之,关于这一阶段的理论认识,至少涵盖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明确了中央和地方政府职责的差异并进行了差别化部署,突破了以往笼统地将中国政府视为整体的改革思路,意味着改革开始走向深化、细化、具体化。(https://www.daowen.com)

其二,关于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改革,借助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权力和责任的清理,明晰了政府权力和责任的边界,推动了权力公开、强化了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本质上就是构建政府职责体系的重大基础性工作。与此同时,各级政府权力和责任边界的划定,在“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基本原则下,也为政府间纵向关系协调提供了相应的依据。

其三,更为重要的是,这一阶段的改革开始在一定程度上,从理念和实践的角度突破了职责同构,尝试在已有框架内既发挥职责同构的积极效用,同时又消弭其导致的各项体制机制障碍,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这一思路在下一阶段的改革中体现得更为显著了。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