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研究提出系统化的多元主体参与机制
政府绩效评价的过程中应引入多元主体参与,这一观点已得到学术界普遍认同。在各个不同阶段,参与的主体、目标与方式亦有差异。当前的多元主体参与实践集中于两个领域,一是绩效评价中的满意度调查,二是绩效评价结果公开,且参与主体以公民个人为主。从目前的参与现状可以看出,绩效评价指标与方法设定阶段的多元主体参与机制尚存在不足,应通过更有效的机制设计,在指标与方法设定过程中借力、集智,从而增强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参与主体方面,应加强学者、智库机构与政府间的合作,在对相关实践进行系统梳理和对政府预算管理过程进行优化的基础上,结合相关理论和我国的实际,研究提出社会公众、企业、社会组织以及第三方评价机构参与政府预算绩效管理的系统化思路和具体实施路径,充分发挥各类主体的作用,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对公共价值的追求。(https://www.daowen.com)
在探讨多元主体参与政府绩效评价问题时,也必须充分考虑成本、可行性与必要性问题,从实效性角度出发进行考量,选择适合的参与主体和参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