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崇仁尚义的道德取向和学行一致的教育思想
以人为本是中华文化的一项重要思想内容,是中华民族核心价值理念的集中体现。无论是儒家以人伦道德为本位的观念,还是道家崇尚天道自然的思想,无论是墨家对天志仪法的信仰,还是法家对霸王道术的阐扬[18],他们无不将其落实在人自身的努力与作为以及现世人事之成败、得失上,其中,尤以儒家的人本观念最为典型、最具有代表性,诚如张岱年先生所说,他们强调“人事为本”,肯定“人是社会生活之本”[19]。
依据儒家的人本观念,在生存于天地之间的自然万物中,人的生命价值是最可宝贵的,即所谓“天生百物,人为贵”[20]、“天地之性人为贵”[21];人也是有生中之最灵者,因为“人者,天地之心也”[22],不仅可以知天地之道,而且可以“赞天地之化育”而与天地“相参”。更为重要的是,人是一种伦理道德性的生物,能够过一种富有道德意义的社群伦理生活,如荀子所言,相比于水火、草木和禽兽,“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23]。正因为如此,儒家在肯定人的自身价值的同时,也最讲求修身立德、为己做人的“人之所以为人”之道,而崇仁尚义正是儒家人道思想中的基本价值取向。在孔孟儒家的仁义思想中,包含着对人的独立人格和意志的肯定,如孔子说“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24],孟子说士“尚志”、志于“仁义而已矣”[25];包含着对人的道德自主性的强调,如孔子说“为仁由己”[26];包含着对人的人格平等和尊严、人的道德价值高于个体自然生命的张扬,如孔子说“杀身成仁”、孟子说“舍生取义”;还包含着人生向善的道德信念和成圣成贤的人格理想。上述儒家人士以人为贵的人本观念和仁义为尚的理想主义道德取向,可以说构成了中华文化传统中最重要的核心观念和精神。此外,道家以自然主义为宗旨的“至仁无亲”“至义不物”[27]的仁义观念,墨家以“兼相爱、交相利”为宗旨的功利主义仁义思想,以及佛教慈悲为怀、众生平等的宗教精神等,也作为儒家仁爱道义思想的有益补充而构成为中华文化优秀传统的有机组成部分。(https://www.daowen.com)
当“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与“和而不同”的和谐思想落实到现实生活和伦理秩序之中时,还体现为一系列独具特色的生活信念、伦理观念和道德理性精神。首先是“贵和尚中”。儒家最为重视的就是社会人际关系的和谐,认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众心成城,人和为贵”。“和”可以说是儒家追求的最高生活目标。而儒家之“贵和”,往往又是与“尚中”联系在一起的。《中庸》说:“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这里所谓“中”,就是荀子所说的“曷谓中?曰:礼义是也。”[28]故孔子弟子有子说:“礼之用,和为贵。”[29]由此可见,儒家以和为贵的生活信念乃是一种以“礼”为标准的“中和”“中道”思想。在他们看来,人们只有通过个人仁德的修养,并遵守“礼”的行为规范,才能建构起“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的和谐的社会人际关系。因此,儒家的根本生活信念可以说是一种以“仁”为魂、以“礼”为体、以“和”为用的伦理秩序观念。“仁”是一种本源于孝亲之心的关心人、爱护人、体恤人的感情和态度,在与他人相处时要与人为善、成人之美,“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除了崇仁尚义之外,儒家还强调要按照“礼”的秩序来进行社会制度建设,但“礼”不只是外在的形式,而是要以“仁”为内在精神。只有按照“仁”的精神来制定一系列社会制度、规范和道德原则,明分定伦,处理各种人际关系,才能达到社会和谐的目的。上述生活信念和伦理秩序观念虽然有其特定的时代和阶级内涵,甚至包含一些在今天必须批判和抛弃的思想糟粕,但它所体现出来的道德理性精神,包括善待他人的仁爱精神、尊重秩序的守礼原则、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等,在今天对于我们仍然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和借鉴价值。
“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和崇仁尚义的道德取向在中国传统教育思想中亦有重要体现。中华民族有崇德重教的优良传统,《礼记·学记》把教育的作用概括为“建国君民,教学为先”“化民成俗,其必由学”十六个字。儒家的“六艺”之教注意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但强调“德教为先”,首先应教人以德行和生活智慧。教师不仅要教书,而且要育人,“经师易得,人师难求”,强调身教重于言教。儒学作为一种“为己之学”“成德之教”,格外注重学行一致、知行统一。孔子认为只要在德行上做到了,“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30]。他主张“行有余力,则以学文”[31],就是把“行”放在比“学”更加优先的位置上。荀子也说“知之不若行之”,“学至于行之而止矣”[32]。这种重行的“学行统一”思想,无疑属于中华传统教育思想中的精华部分,在今天亦应继承和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