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异族的妻子们
2025年09月26日
5.异族的妻子们
族父家庭中来自异族的妻子计有:亚伯拉罕的妾夏甲和后妻,以扫的赫人妻子亚大、阿何利巴玛和以实玛利族的玛哈拉(28:9,36:作“巴实抹”),以及犹大娶的迦南人书亚的女儿(38:2)。族父与异族妻子所生后代都被排除在耶和华崇拜之外。个中原因何在呢?以色列延续崇拜耶和华传统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家庭教育。《箴言》一条重要的家训是:“我儿,要听你父亲的训诲,不可离弃你母亲的法则”(1:7—8)。在家庭中,经常教育儿女的是母亲,母亲从娘家带来的习俗往往决定家风。夏甲按埃及人习俗教育出以实玛利,亚伯拉罕的后妻按照迦南习俗教育出亚书利人和米甸人,以扫的妻子们按照迦南和埃及习俗教育出以东人,无一不突显母亲教育对延续传统的重要性。
《创世记》第38章是一个精心安排的插曲,说明耶和华如何通过他玛,制止犹大的迦南族妻子产生的恶果。犹大与迦南人书亚的女儿生有三子,长子珥和次子俄南“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耶和华就叫他死了”(38:7,10)。这两个儿子作恶与异族母亲的不良教育有关,犹大为此苦不堪言。因此,“犹大的妻子书亚的女儿死了”,圣经记载说:“犹大得了安慰”(38:12)。犹大死了妻子,又不按承诺把守寡的长媳他玛许配给小儿子示拉。眼看犹大传宗接代无望,他玛不得不伪装成妓女,与犹大同寝,生下法勒斯和谢拉双胞胎(38:12—30)。如果按照世俗道德标准,犹大嫖妓和他玛乱伦应当受到谴责,但犹大承认他玛“比我更有义”(38:26)。这里的“义”是不拘小节的、耶和华眼里的大义。他玛为犹大生的儿子法勒斯是大卫的祖先(历代志上2:4—14),犹大家由此而得到“圭必不离犹大”(49:10)的祝福,耶和华的大卫之约由此得以实现。他玛不顾世俗偏见,在犹大意料之外的情况下,接种了耶和华崇拜的根苗,因而被称为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