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作为一个流传甚广的故事,“赵氏孤儿”有众多或存或佚的版本。尽管我们无法看到所有版本,但至少在流传下来的故事中,麑从未成为主角,因此他的触槐而死也并非必不可少的情节。作为一个次要人物的次要情节,“麑触槐”本可以被省略,也有几次差点被省略,但在现存“赵氏孤儿”的故事中却始终占据了一席之地。
早在故事尚未成型,主要人物程婴、公孙杵臼等尚未经由文学的想象粉墨登场以前,“麑触槐”已经出现在史书中。《左传》宣公二年有这样一条记载:
宣子骤谏,公患之,使麑贼之。晨往,寝门辟矣,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麑退,叹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触槐而死。[4]
这是史书中有关麑触槐的最早记录。除《左传》外,《公羊传》也有类似记载。晋灵公派麑去刺杀赵盾,麑见赵盾恭敬守礼、勤于职务,实在不忍加害这等忠良之辈,遂触槐自杀。
刺客麑之所以自杀,在于遇到了一个道德上的忠君困境。这个困境《左传》用“不信”与“不忠”来表述,在后文中我们还会看到其他不同的措辞,但用今天大家都熟悉的话来说其实就是“不忠不义”。“忠”是指对君命的遵守,“义”代表着一些道德上公认的准则,在麑这里就是不能伤害忠良。晋灵公命令他去做坏事,做了有伤天理,不做则君命难违,麑想不出第三条路可走,左右为难,只得自杀。“赵氏孤儿”的故事还未成型,麑的形象已经被奠定了基调。
在“赵氏孤儿”的发展过程中,《史记·赵世家》是重要的一环,司马迁用栩栩如生的笔触打造出了故事的雏形,程婴和公孙杵臼的忠贞大义跃然纸上。但这段故事的描写太过完整而细致,颇具传奇色彩,也早就遭到批评,如梁玉绳就曾在《史记志疑》中写道“斯事固妄诞不可信”,“史公爱奇述之”,[5]直斥这分明是在编故事。尽管梁玉绳的论断对作为史家的司马迁来说是严厉的批评,却无意中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阅读的角度。我们注意到一个细节,就是在《赵世家》中,在《左传》《公羊传》中都出现过的麑并没有现身。从编一个“赵氏孤儿”故事的角度来说,司马迁这样做是合理的。麑刺杀的赵盾是赵氏孤儿的祖父,事情发生时孤儿还没有出生。若连这都详细写进赵孤的故事,未免有些偏离主题、喧宾夺主。
但《史记》历来是以互见法闻名的。如果说司马迁在《赵世家》中编了故事,那么在《晋世家》中他规规矩矩继承了《左传》的叙事,没有掩埋麑的义举。麑再次出现,被晋灵公派去刺杀赵盾,且以《左传》原文的浓缩版作为最后遗言:
灵公患之,使麑刺赵盾。盾闺门开,居处节,麑退,叹曰:“杀忠臣,弃君命,罪一也。”遂触树而死。[6]
在《史记·赵世家》这个“赵氏孤儿”故事的最初版本中,主角程婴、公孙杵臼第一次带着凛然的正气出现,上演了舍生忘死、复仇雪冤的壮士悲歌。麑作为无关主要情节的人物,虽并未被纳入故事主体,却也未被司马迁忘记。
“赵氏孤儿”的故事在《史记》中成型后,成为文献中屡被提及的典故,但让它再度大放异彩,要等到元代剧作家纪君祥。纪君祥基本取材于《史记·赵世家》,又在此基础上展开了大量的艺术想象,使故事更加扣人心弦。司马迁的“赵氏孤儿”中没有麑,元杂剧由于篇幅有限,也没有让麑出场。但纪君祥同样没有忘记他,而是借其他角色之口,侧面表现了麑面临的忠君困境和最后自杀的义举。
元刊本杂剧现存下来的只有《元刊杂剧三十种》,“赵氏孤儿”也在其中。该剧不载题目,只录曲文,没有科白。在第一折中,韩厥唱道“惭麑为人,曾触槐舍身”[7],愧自己为屠岸贾效力,不能成为
麑这样的义士。第四折中又有一句程勃唱词“这一个槐树下死”[8]即指麑。元刊本没有记录宾白,但实际演出时肯定不会没有。《元曲选》本《赵氏孤儿》就依据元刊本的曲词,将科白补充完整。楔子中屠岸贾道:“某也曾遣一勇士麑,仗着短刀越墙而过,要刺杀赵盾,谁想麑触树而死。”[9]第四折中程婴又道:“那人(按即麑)道:‘我若刺了这个老宰辅,我便是逆天行事,断然不可。若回去见那穿红的,少不的是死。罢罢罢!’”[10]
这就是元杂剧“赵氏孤儿”中有关麑的细节。《元曲选》编者臧懋循对剧本的改动尺度较大,历来褒贬不一,但对麑的相关改动显示出他在此处还是十分尊重元刊本文本的。上引聊聊几句虽简短,却也足够显示麑的身份在剧中仍是个身处忠君困境无法脱身的义士。这样一个次要人物本可以像在《史记·赵世家》中一样被省略,也几乎就被省略了,但终究没有。他的形象坚挺地屹立在元杂剧“赵氏孤儿”中,限于篇幅从未被展开,也从来没消失。
“赵氏孤儿”题材的南戏最早产生于宋元间,在元末可能已经基本成型,但已无完整文本流传,今传明万历年间金陵富春堂刻本南戏《赵氏孤儿记》是在元天历至正年间南戏《赵氏孤儿》的基础上几经改编而成的明初整理本,也是现存最早的保存基本完整的“赵氏孤儿”题材南戏,[11]作者不传。南戏不受篇幅限制,《赵氏孤儿记》中麑得以亲自出场,有了专门为他而作的一出戏,即富春堂本中的第十四折。他的境况没有丝毫变化,这出戏详述了他潜入赵家意欲行刺的过程,也让他自己表达了忠君道德带来的困境:
今听得相公句句忠言,赤胆忠心。小人此行,弃主之命,非忠也;不识忠佞,非智也;行刺不成,非勇也。为人失此三者,不如死也。[12]
南戏《赵氏孤儿记》后又有多种《八义记》,其中《六十种曲》本传奇《八义记》流传最广。据景李虎的研究,富春堂本《赵氏孤儿记》是早期南戏向传奇过渡中的作品,而《六十种曲》本《八义记》在继承《赵氏孤儿记》结构的同时,也对其进行了合并与删除。[13]但我们注意到,麑的情节还是没有改变,他继续享有剧作家的一出“特写”,且第十五出《麑触槐》基本沿用了南戏《赵氏孤儿记》中的措辞:(https://www.daowen.com)
今听相公一句句忠言忠话,一声声赤胆赤心,小人此行错矣。背主之命非忠也,不识忠佞非智也,行刺不决非勇也。为人失此三者,不如死也。……〔触介下〕[14]在南戏《赵氏孤儿记》和传奇《八义记》中,本来与剧情关联并不紧密、完全可以省略的麑都得到了剧作家前所未有的重视,情节得到大幅扩充。
《八义记》之后又有《东周列国志》演绎了这个故事。小说不受篇幅限制,且《东周列国志》演义的是从周宣王到秦始皇的历史,无需将目光聚焦在某一时段的某一件事上,麑的故事自然也就保留其中。第五十回“东门遂援立子倭赵宣子桃园强谏”中这样描写麑触槐:
麑大惊,退出门外,叹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杀民主,则为不忠,受君命而弃之,则为不信,不忠不信,何以立于天地之间哉?”……言罢,望着门前一株大槐,一头触去,脑浆迸裂而死。[15]
《东周列国志》的形成过程较为复杂。一般认为明代余邵鱼编撰了《春秋列国志传》,[16]这其中就汇集了不少宋元讲史话本和戏文杂剧的内容,冯梦龙对其加以扩充改编后成为《新列国志》,又经清代蔡元放评点整理成为《东周列国志》。有清一代,《东周列国志》刊刻了五十七次之多,而《新列国志》则不到十次,[17]可见蔡评本的流行程度大大超过了《新志》,今天我们最常见的仍是蔡评本。尽管在对照冯梦龙的《新列国志》后,我们发现上述描写麑的文字在《东周列国志》中几乎没有改动,但蔡元放毕竟对冯书进行过一定程度的加工和整理,麑形象的没有变化正说明它得到了清代作家和读者的认同。“赵氏孤儿”故事在《东周列国志》后没有再出现值得关注的版本,可看作其在古典文学中的结局。细读上述引文,我们会发现“麑触槐”的情节从出现到结束,它在“赵氏孤儿”故事中居然完美地回到了《左传》中的样子。
正如前文所指出的那样,《左传》借麑触槐提出了一个“不忠不义”的忠君困境。纵观“赵氏孤儿”故事的历代版本,两千年过去,文学作品中麑面临的困境一仍其旧。
这一忠君困境并非当事人真的没有活路,历史上它是可以解决的,例如《后汉书·文苑列传》就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冀遂令刺客阴求杀之。客见琦耕于陌上,怀书一卷,息辄偃而咏之。客哀其志,以实告琦,曰:“将军令吾要子,今见君贤者,情怀忍忍,可亟自逃,吾亦于此亡矣。”琦得脱走……[18]
《三国志·蜀书·先主传》中也有一个类似的刺客:
郡民刘平素轻先主,耻为之下,使客刺之。客不忍刺,语之而去。[19]
在上述两段记载中,梁冀和刘平派出刺客去刺杀崔琦、刘备。两刺客都意识到了命令的不义,也不愿用自己的性命去为主人的错买单,于是选择了逃跑。
也许有人会质疑,“赵氏孤儿”毕竟是于史有据的文学作品,历史上的麑既是触槐而死,基本的史实不能随意改动。但文学终究是文学。在《史记·赵世家》中,程婴拿了别人的孩子去做赵氏孤儿的替身,自元杂剧始被改成了程婴自己的孩子。派麑去刺杀赵盾的在《左传》《公羊传》中都是晋灵公,元杂剧改成了屠岸贾,此后刺杀一事便和屠岸贾再也脱不了干系。连《史记》中的程婴和公孙杵臼都曾被怀疑“恐亦无其人也”[20],那么在文学作品中对一个无关主要情节的次要人物做一些细节上的修改又有何妨?起码“赵氏孤儿”的历代作者完全可以为麑安排一个活下来的结局。退一步说,即使不愿为麑改动史实,也完全可以让他不出现。可是从故事的流变情况来看,没有一个作者舍得把“麑触槐”的情节完全省略,也没有人舍得给他安排一条活路。而且在他们笔下,麑触槐从来都是值得歌颂的举动。我们甚至可以说,麑在历史上并不一定只有死的选择,他是在一代又一代作者的推动下,在文本中被逼自杀的。
其实麑的境遇并非偶然,在中国古代戏曲中类似的例子非常多。《八义记》就安排了另外一人遇到了同样的忠君困境:韩厥。在“韩厥死义”一出中,韩厥奉屠岸贾之命把守赵府大门,他却将携带孤儿的程婴私自放走后自杀,成为剧中另一位义士。
又如清初传奇《千忠录·打车》中,严震直奉永乐皇帝之命搜捕建文帝,他已将建文从深山中搜得并囚入槛车,最终还是决定将其放走,自己则选择“劈破了弥天罗网,拼一命付干将,拼一命答天皇”[21]。
如此两难的抉择女人也一样遇得到:元杂剧《金水桥陈琳抱妆盒》中,寇承御不顾刘皇后的命令放走了刚出生的太子,十年后面对刘后的责难,她当场触阶而亡。“抱妆盒”的故事后来又进入了明传奇《金丸记》,在清代小说《三侠五义》中又成为了“狸猫换太子”。这个故事至今活跃在各种地方戏的舞台,甚至电视剧屏幕上。虽然经过多次的扩展与改编,但其中寇宫女宁可自杀也不说出真相的情节一直得到了保留。
麑等人在文本中遇到的困境可以说是两种“美德”矛盾激化的结果。“忠君”作为中国古代传统道德的核心内容之一,在先秦就已出现。“君”并不一定指最高统治者。《国语·晋语八》载:“三世事家,君之。”[22]《仪礼·丧服》规定为“君”应服斩衰三年,贾公彦疏曰:“此君内兼有诸侯及大夫。”郑玄注曰:“天子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23]“君”往往指直接上级,今天所谓“顶头上司”的意思。当然这并不排除“君”就是指皇帝。自秦以后随着君主专制的强化,在很多情况下,“忠君”确实是指忠于皇帝的。君命是必须遵循的,这是忠;而除了君命,一些公认的大是大非的道德准则也是不可藐视的,这是义。如果陷入了不忠不义的境地当事人必须自杀,并非是他们真没有活下去的可能,而是忠义的传统道德将人逼到了绝境。正如前文所引《后汉书》与《三国志》里的刺客,他们虽然逃得了性命,却失掉了“忠君”的道德,在史书中这等刺客连名字都没有被记下,也就更不可能有资格成为文学人物的原型,成为被后代尊敬的对象。而既然当事人无论如何选择都将不符合忠义的传统道德,作者们又必须维护道德不受质疑,他们只能让当事人用生命的惨烈代价来消解——或者毋宁说回避忠君的这一困境,久而久之自杀情节也就成为了创作思维的定式。
而且,或许作者们是乐于这样做的。因为从艺术表现来说,极善与极恶的对决往往流于肤浅,善与善的冲突才更具有动人心魄的力量,麑触槐正是这般惊天地泣鬼神之举。但“善善对决”在吸引观众的同时,也掩盖了忠君困境的本质。在表现忠臣壮举的戏曲中,我们常常看到一句话“忠臣不怕死,怕死不忠臣”,这句话的出现次数已经多到难以再引起反思的地步。人们用崇敬的目光坦然地看着几千年来的英雄纷纷自绝于人世,不再会觉得他们面临的是个困境,更不再会想究竟是什么把他们逼到了这个份上。以至于每遇类似事件,连“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24]似乎都成了应当鄙弃的选择,只有以生命来祭奠忠义才是恰如其分和理所当然的。而这种创作思维定式至今仍然被人接受,韩琦杀庙、狸猫换太子等故事在舞台屏幕上大受欢迎,正说明很少有人会去质疑它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