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西医治疗
(一)治疗目标
终止头痛发作,缓解伴发症状和预防复发。
(二)治疗通则
(1)明确诊断。
(2)对患者进行疾病认识教育。
(3)制订适当的治疗目标和调整患者的期望值,让患者积极参与治疗。
(4)拟订治疗计划,进行个体化治疗,根据具体患者头痛的发作频率、严重程度、伴随症状,头痛对患者的影响程度,患者对具体药物的反应与耐受情况以及患者的并发症(心脏病、妊娠、未控制的高血压)等选择治疗方案。
(5)鼓励患者寻找和避免诱发因素。
(三)一般治疗
休息、避光、避声,避免偏头痛诱发因素很重要。逐步进行放松训练、生物反馈、音乐疗法及应对应激的认知行为治疗对患者均有益。
(四)药物治疗
包括急性发作期治疗及预防性治疗两大类。
1.急性发作期治疗 目标为迅速缓解头痛和防止复发;恢复患者正常生活能力;减少备用和应急药物的使用(应急药物是指患者在家就可以方便服用,用以缓解其他治疗无效的头痛);增强自我保健,降低医药资源消耗;采用成本-效果比好的整体治疗方案;减少或避免不良反应。
急性期治疗药物的选择应根据头痛严重程度、伴随症状、既往用药情况和患者的个体情况而定。
药物选择有2种方法:第一,阶梯法,即每次头痛发作时均首选NSAIDs类药物,若治疗失败再改用偏头痛特异性治疗药物;第二,分层法,基于头痛程度、功能损害程度及之前对药物的反应,若为严重发作则使用特异性治疗药物,否则使用NSAIDs类药物。药物使用应在头痛早期足量使用,延迟使用可使疗效下降、头痛复发及不良反应的比例增高。有严重的恶心和呕吐时,应选择胃肠外给药。甲氧氯普胺、多潘立酮等止吐和促进胃动力药物不仅能治疗伴随症状,还有利于其他药物的吸收和头痛的治疗。不同曲坦类药物在疗效及耐受性方面略有差异。对特定患者而言,可能一种曲坦类药物无效,另一曲坦类药物有效;一次发作无效,而另一次发作有效。由于曲坦类药物疗效和安全性优于麦角类,故麦角类药物仅作为二线选择。麦角类有作用持续时间长、头痛复发率低的特点,故适于发作时间长或经常复发的患者。为预防MOH,单纯NSAIDs制剂不能超过15天/月,麦角碱类、曲坦类、NSAIDs复合制剂则不超过10天/月。
(1)非特异性药物
1)非甾体抗炎药(NSAIDs,解热镇痛药):包括对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布洛芬、萘普生等及其复方制剂。对于轻微偏头痛可选用这类药物,使用越早疗效越好,但不宜多用,以免造成药物滥用性头痛。阿司匹林的不良反应主要有胃肠道不良反应及出血危险。禁忌证为对本药或同类药过敏者、活动性溃疡、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哮喘、出血体质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布洛芬、萘普生的不良反应同阿司匹林。2岁以下儿童禁用。双氯芬酸的不良反应主要有胃肠道不适、肝损伤及粒细胞减少等。对乙酰氨基酚警惕肝肾功能衰竭。
2)苯二氮䓬类、巴比妥类镇静剂:可促使镇静、入睡,促进头痛消失。因镇静剂有成瘾性,故仅适用于其他药物治疗无效的严重患者。
3)阿片类药物:有成瘾性,故不予常规推荐。仅适用于其他药物治疗无效的严重头痛者,在权衡利弊后使用。肠外阿片类药物,如布托啡诺,可作为偏头痛发作的应急药物,即刻止痛效果好。(https://www.daowen.com)
4)其他药物:如甲氧氯普胺、多潘立酮等止吐和促进胃动力药物不仅能治疗伴随症状,还有利于其他药物的吸收和头痛的治疗,单用也可缓解头痛。不良反应主要为锥体外系症状。
(2)特异性药物
1)曲坦(triptan)类药物:曲坦类药物为5-羟色胺受体激动剂,能特异性控制偏头痛。目前国内有舒马曲坦、佐米曲坦和利扎曲坦,那拉曲坦、阿莫曲坦、依来曲坦和夫罗曲坦国内尚未上市。药物在头痛期的任何时间应用均有效,中、重度偏头痛常选用,越早应用效果越好。出于安全考虑,不主张在先兆期使用。与麦角类药物相比,曲坦类治疗24小时内头痛复发率高(15%~40%),但如果首次应用有效,复发后再次应用仍有效,如首次无效,则改变剂型或剂量可能有效。患者对一种曲坦类无效,仍可能对另一种有效。用法为舒马普坦25~50mg,口服,或6mg皮下注射能有效缓解头痛,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300mg。左米曲坦为第二代曲谱坦药物,能进入正常血脑脊液屏障,可通过直接激动中枢神经系统脑干中5-羟色胺受体,抑制三叉神经脊束核神经元的发放。用法为2.5mg,口服,2小时头痛未缓解者再服2.5mg,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0mg。不良反应主要有疲劳、恶心、头痛、头晕、眩晕、嗜睡、骨痛、胸痛、无力、口干、呕吐、感觉异常、胃肠道反应、精神异常、神经系统疾病等,严重不良事件包括心肌梗死、心律失常、脑卒中。禁忌证为未控制的高血压、冠心病、缺血性脑卒中史、妊娠、哺乳、严重的肝功能或肾功能不全、18岁以下和65岁以上者。
2)麦角胺类药物:如酒石酸麦角胺、二氢麦角胺等,常用复方制剂麦角胺咖啡因(含酒石酸麦角胺Img、咖啡因100mg),于先兆或头痛发生时服1~2片,半小时后如无效可再服1片,每天用量不超过4片,每周总量不超过12片。头痛者也可皮下注射酒石酸二氢麦角胺0.25~0.5mg。本药不能长期或过量应用,孕妇及有严重心血管、肝、肾病者忌用。
2.预防性治疗
(1)目标:降低头痛的发作频率和严重程度,缩短发作期;增强患者对发作期治疗的敏感性,改善功能,减少致残。
(2)考虑药物预防治疗的指征:①进行发作期治疗后,偏头痛仍严重影响生活质量者;②偏头痛发作频繁者;③过度使用、禁忌使用发作期治疗药物者,发作期治疗药物无效者;④发作期治疗不良反应大者;⑤治疗和预防的费用问题;⑥患者的选择;⑦罕见类型偏头痛,如偏瘫型偏头痛、基底型偏头痛、偏头痛性脑梗死。
(3)原则
1)选药:首选确实有效的药物;坚持低剂量、渐增治疗原则;每一药物试用2~3个月,充分判断其临床疗效;避免干扰用药(过度使用急性期治疗药物);首选长效制剂。
2)疗效评价:利用头痛日记监测患者头痛变化,头痛完全缓解3~6个月后方可减药或停药。
3)合并症的用药:有些合并症(脑卒中、心肌梗死、雷诺现象、癫痫、情绪失调、焦虑等)可能是治疗的机会,同时也可能限制治疗药物的选择,选药时要充分考虑。伴合并症的用药原则如下:尽量选用对偏头痛和合并症均有效的药物;不选用合并症的禁忌药物;确保合并症的治疗药物不诱发/加剧偏头痛;注意药物的相互作用;应尽量选用对胎儿不良反应小的药物治疗妊娠或即将妊娠的患者。
(4)常用药物
1)β-受体阻滞剂:常用普萘洛尔10~40mg,每日2~4次口服。
2)钙通道拮抗剂:氟桂利嗪(flunarizine)5mg,每晚1次,口服;或尼莫地平20~40mg,2~3次/天,口服。
3)抗组织胺药物:如赛庚啶0.5~4mg,2~4次/天,口服。
4)麦角衍生物:麦角胺1mg,2次/天,口服;或甲基麦角新碱等。
5)其他药物:如曲普坦类药、抗抑郁药(左洛复、百优解等)、抗惊厥药(卡马西平、丙戊酸钠和托吡酯)、非类固醇抗炎药(萘普生、双氯芬酸钠)。
(五)外科治疗
有研究提示卵圆孔未闭(PFO)与伴有先兆的偏头痛之间存在关联,这种关联最可能的解释是基因排列的缘故。尚未证实对PFO患者行封堵手术能预防偏头痛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