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守法是高校教师的首要道德规范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爱国守法是高校教师的首要道德规范

爱国守法是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也是高校教师职业的政治伦理要求,是对高校教师处理好国家、民族、事业之间道德关系的概括,是高校教师首要的道德准则,在高校教师道德规范体系中起着统领作用。

1.热爱祖国是衡量一名教师是否合格的起码道德标准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把爱国主义置于政治美德的核心,认为对祖国的热爱是一种义务和美德。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指出,真正的爱国主义是一种基于个人与政治国家间的利益统一的共享意识的“政治情感”。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绵延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爱国主义始终是激昂的主旋律,始终是激励我国各族人民自强不息的强大力量。”并强调:“古往今来,任何一个有作为的民族,都以自己的独特精神著称于世。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民族精神的核心。”“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也成为《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重要内容。

爱国主义是指个人或集体对祖国的一种积极和支持的态度,集中表现为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信心,为保卫祖国和争取祖国的独立富强而献身的奋斗精神。它不仅体现在政治、法律、道德、艺术、宗教等各种意识形态和整个上层建筑之中,而且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成为影响民族和国家命运的重要因素。热爱祖国是爱国主义最直接的体现,热爱祖国是从古至今流淌在中华民族血液里的精神,是一个国家、民族得以发展的纽带。热爱祖国不仅表现为对自己的祖国的国土、历史和人民具有深厚的感情,还表现为把个人与祖国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为祖国独立、繁荣和富强而英勇奋斗,甚至献出宝贵的生命。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也明确指出,各级干部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的学习和培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坚持奋斗。

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也必然和应该具备爱国主义这样深厚的信念和情感,教师不仅自身要对祖国有着深厚的感情,更要把这种对祖国的感情传递给其所教授的学生,把学生培养成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真诚为中国梦艰苦奋斗的未来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因此,教师首先要深刻学习爱国主义的精神内涵,将自身命运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科教兴国的任务紧密结合起来,自觉投身祖国建设,将热爱祖国的情感深切传递到每一个学生的心中,薪火相传,培养出一个又一个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热爱祖国是具体的、实在的,一定要落实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人民教师热爱祖国的具体行为,就是热爱自身的本职工作,热爱学生,热爱祖国的教育事业,为教育事业贡献自己毕生的力量,为祖国尽可能多地培养优秀人才。一名教师是否热爱祖国,并非表现在口头式的口号呼喊上,而恰恰是要看他是否热爱自身的工作,对待自身工作的态度是否认真,是否为了学生的培养尽心尽力,诸如此类,都体现在教师默默无闻的奉献中。热爱教育、献身教育不仅是教师热爱祖国的体现,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在教师职业道德中的具体化。在教育职业活动中,热爱祖国、献身教育也显示了人民教师道德的本质特征。

热爱祖国是最基本也是教师必须首先遵守的师德规范。热爱祖国要求各高校教师要正确认识到教育在人类社会历史中的重要地位,同时要理解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会对我国未来的社会主义建设产生的积极作用,增强教师自身从事教育工作的光荣感、使命感、代入感和责任感。高校教师作为一个极具示范性的群体,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是其必备的基本素质。如重庆师范大学教师唐某,2019年2月25日在“鲁迅研究”课程教学中,发表不当言论,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在师生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3月20日,重庆师范大学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依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报请重庆市教委撤销唐某教师资格,同时给予唐某降低岗位等级的行政处分。(https://www.daowen.com)

古往今来,历史的发展已经充分证明,教育是改变和提升人口素质的根本途径,是一个国家振兴和富强的关键一招,而实现教育资源再分配的教师则是实现民族振兴的中坚力量。未来国际社会之间的竞争一定是科学技术和人才的竞争,而其本质最后都将归为教育的竞争、人才的竞争。作为教育工作者,首先就要认清这一现状,为提升和发展祖国的教育事业贡献出自己的一分力量。作为教师,不仅要爱国,也要忧国,这种忧不是空穴来风,而是一种忧患意识,意识到教育对于国家、对于民族、对于社会的重要性,要在授课的过程中,使学生切实感受到社会的残酷和生存的压力所在。一方面,教师要让学生在心里种下爱国的种子,从小坚定树立爱国为国的决心;另一方面,教师要增强他们勇于践行的勇气,使他们在日常的生活中,主动践行爱国行为,增强爱国热情,振奋精神,鼓舞斗志,以一种无比崇高、无比自豪的信念真挚地热爱祖国,践行爱国行为。总之,热爱祖国绝不是一句口号,无论对于教师队伍还是学生来说,爱国一直都处于一种动态实践中,在爱国的信念中践行爱国的行为,在爱国的行为中巩固爱国的信念。

2.知法守法是高校教师履责尽职的基本要求

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依法治国、提高全民族的法治素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形成法治思维,指出了我国未来法治建设的方向。教师是代表国家实施具体教育行为的主体,因此,各国都通过立法专门规定其法定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中,对教师的义务、职责做出了相关规定。因此,我国教师承担着守法、普法、依法执教的责任。

高校教师应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在履行教育教学的职责过程中,教师要强化法律意识,了解法律规则,保证自己的行为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保护教育对象的权利不受侵犯,同时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自身的专业成长。在执教的过程中,教师既要运用法律知识解释和解决问题,还要向学生传达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让学生拥有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教师作为学生的榜样,其教育教学活动,一定要合法、规范、严谨,要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比如,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能讽刺、挖苦和歧视学生等,更不能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强化,高校教师的法治观念和依法执教意识大大增强,大多数教师都能模范遵守各项法律制度,认真履行好教书育人的职责。但是,受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消极思想和社会不良思潮的影响,教育教学中也时常会出现部分教师不能依法执教的现象,个别教师甚至有违纪违法的行为。比如2015年教育部办公厅通报的北京邮电大学原教授宋某的违法案例,宋某在科研经费的使用方面,借用亲戚、老乡身份证办理银行存折,以“校外劳务人员”的身份冒名领取劳务费,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央财政资金,后被判刑。这一典型案例,充分说明了个别教师法律意识淡薄,价值观失衡。他认为科研经费是自己的私产,没有认识到科研经费的公共属性。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他虽意识到自身行为不规范、不合理,但不认为这是违法犯罪,甚至认为将侵占资金归还后即可平安无事,没有认识到后果的严重性。所以,高校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提高师德修养,做到知法守法,依法执教。

在全部教师道德规范中,爱国守法是一个居于支配地位的总的行为规范,它对教师道德的其他行为规范的性质、内容、方向和发展起着决定和主导的作用。一名教师首先具备了爱国守法这一师德规范,才有可能具备其他的教师道德,才有资格去履行其他的教师道德义务,也才会成为称职的人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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