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内化的途径与方法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内化的途径与方法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推进高校教师道德内化

教师的职业道德意识是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形成的,既取决于个人的职业生活经验,也取决于他们所受的教育。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就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与教学实践活动相结合的一个系统过程,就是把一定社会的思想观点、政治准则和道德规范以及教师职业的道德要求,通过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方式对教师施加特定影响,将其转化为教师个体的道德品质的社会实践活动。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需要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通过教育和舆论等形式把有关的道德意识、道德规范、道德范畴、道德修养、道德行为等内容传授给教师;另一方面需要教师在实践过程中,由被动到主动地运用已掌握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的各种职业道德规范和要求,只有转化为教师个人的自我修养,形成个人稳定的道德品质时,才具有真正的意义。

提升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要求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职业道德要求是否与教育规律相符,是否反映教育伦理关系的本质;二是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实施的成效,这取决于职业道德要求的传播范围及程度。实践表明,要推进高校教师个体意志中建立与社会需要相适应的职业道德要求和规范,并且将其转化为高校教师个体特殊的道德要求,形成道德信念,最终养成道德习惯与行为,就要充分发挥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作用。

道德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现象,要推进高校教师具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德意识,通常需要通过外部输入与历史继承两个方面来完成。外部输入是指外界力量通过有目的、有组织的各种形式的职业道德教育来向高校教师传输职业道德理论知识的活动。历史继承是指传统的道德风俗习惯等在不知不觉、潜移默化地影响着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素质的形成过程。

历史上所有的统治阶级都很重视道德的灌输。如中国封建社会“存天理、灭人欲”“三纲五常”的封建礼教,欧洲中世纪的宗教神学教育,以及近代资本主义的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的道德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教育,统治阶段都是进行大肆宣传和倡导实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师职业道德是与以往任何阶级的道德有根本不同的道德类型,这一崭新的思想道德体系,同样也需要通过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才能够转化为个体的道德信念和行为。

在新时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高等教育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都发生了较大变化。高校需要通过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来帮助广大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正确认识职业劳动的意义、时代生活的本质和社会发展的规律,使高校教师将职业道德规范内化为自己的道德品质,使其成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遵循规律、热爱祖国、教书育人的合格教育工作者。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是一个重复、渐近的复杂过程,应注意以下特性:

首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对象具有特殊性。高校教师与其他职业不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接受对象也是道德的教育者,因此,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标准应该比社会一般成员的道德标准要高。对高校教师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既要全面、系统地传播社会主义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原则、规范和范畴,又要着眼于未来,向高校教师传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使高校教师牢固树立远大的理想信念。

其次,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诸多环节具有同时性或兼进性。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需要认识、情感、信念、意志与习惯等多方面训练的协同推进,并使它们之间能够相互促进、烘托。只有这样,才能够收获良好的效果。

再次,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起点具有多端性。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要根据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实际情况灵活多样地实施,应该以具体的情况为依据,选择那些最有效同时又最急需解决的环节作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起点。同时,针对每位教师的不同情况应采用不同的起点作为教育内容。这样,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才能取得实效。

又次,高校教师道德教育过程具有渐进性。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同其他教育一样,不是一蹴而就的,具有渐进性与重复性。因此,要遵循由量变到质变的规律,注重高校教师道德品质的不断累积。

最后,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具有实践性。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必须符合高校教师的教育科研职业活动的客观规律和要求;二是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需要引导高校教师实际践行道德义务,做到正人先正己。

2.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行为选择

教师道德内化是教师在现实的无数次道德行为选择的过程中完成的。在道德实践中,教师直接面对现实中的道德冲突和利益冲突,必须依据一定的教师道德要求,在“两难选择”或“多难选择”中进行取舍。在道德行为选择的过程中,教师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得到了深化和提高,形成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和习惯,最终实现教师职业道德内化。(https://www.daowen.com)

首先,正确做出教师道德行为选择。所谓教师职业道德行为选择,是教师在面对两个以上的道德行动方案时,在一定道德意识的支配下,依据一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自主自觉地判断取舍和决定一种道德行动方案的过程。

教师道德行为选择在本质上是一个价值判断和取舍的过程。教师道德行为选择的逻辑起点,是教师道德行为主体对不同道德行为方案的价值的判断。选择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放弃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选择什么,放弃什么取决于教师主体的价值观。因此,正确的价值观是教师能够进行正确的道德行为选择的思想基础。

教师道德行为选择是一种自主的道德活动。虽然教师道德行为选择必然受到来自学生、学校、社会及其他因素的影响,但是其最终的决定权在行为主体的手中。失去了这一点,其选择就不再是一种道德活动。自主性使道德行为选择成为选择主体的活动,而不是外在的活动。

教师道德行为选择是教师主体意志的体现。教师道德行为选择的自主性与主体意志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选择是一种意志行为。真正意义的道德行为选择是道德主体自由意志下的自主活动。相反,没有或缺乏意志,优柔寡断,瞻前顾后,就无法做出恰当的道德行为选择。

教师道德行为选择,必须通过外在的行为表现出来,才具有实际的价值和意义。教师道德行为选择是教师认识、权衡、取舍的复杂心理活动的过程,是教师完全自觉进行的。教师道德行为选择的进行来自认识的选择性,又依赖于情感,还要借助于意志。教师道德行为选择在心理上完成之后,又必须通过外部的行为表现出来,然后这种选择才具有实际的价值和意义,才是一种现实的教师道德行为选择。因此,知、情、意、行,构成了教师道德行为选择不可或缺的四个要素。

其次,正确面对职业道德行为选择中的价值冲突。教师道德行为选择是一种特殊的价值取向,它不仅必须面对多种可能性,而且要在价值冲突中进行,在不同的价值准则之间做出取舍,非此即彼。价值冲突表现在教师身上,是教师承担的多种道德义务之间的冲突。当一名教师同时扮演几种不同的社会角色时,不同的道德义务之间往往会存在冲突。根据引起冲突的原因的不同,教师的价值冲突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由于社会或他人对教师的期待或要求不一致所引起的教师内心的矛盾。比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教师严格地、毫无偏差地按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教学活动,但面对某些在学习上有困难的班级或学生,教师又不得不对教学进度做一些调整。

二是由于教师角色改变而形成的新旧角色所承担的义务之间的冲突。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角色改变了,而责任意识没有随之改变,就往往会产生矛盾。比如,一名普通教师被提拔到领导岗位后,社会对他的道德要求就不仅仅是忠于职守,而且要其能正确决策,在该下决心时,瞻前顾后或不敢承担责任,就不能履行领导者的义务,从而在心中形成冲突。

三是由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一名教师往往身兼几种社会角色,不同的角色往往赋予其不同的义务,从而形成义务间的冲突。比如,一名教师在工作中要承担教学义务,在家庭中要履行赡养长辈、抚育后代的义务,对亲朋好友要履行互尊互助的义务,而在特定的时间内同时履行这些义务,往往十分困难,从而造成义务间的冲突。

价值冲突表现为两种不同的形式:一种是同一价值体系内部的不同道德要求之间的冲突,是大善与小善、高层次义务与低层次义务之间的矛盾;另一种是不同价值体系之间的冲突,是善与恶、履行义务与不履行义务之间的冲突。同一价值体系中往往存在着由低到高不同层次的要求。如教师作为家庭一员、学校一员、社会一员,对其都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家庭、学校和社会提出的要求又是不同的,有时选择承担对学校和社会的责任,就可能意味着放弃或暂时放弃承担对家庭的责任。这种价值冲突同样迫切需要教师做出正确选择。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普遍的道德要求与特殊的道德要求有时也会发生矛盾和冲突。

最后,教师职业道德行为选择应坚持一定的基本原则。高校教师进行职业道德行为选择时要坚持三个基本原则。

一是集体主义原则。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也是教师进行行为选择的基本原则。道德行为选择的主体意义在于实现主体自身的道德价值。价值作为一个关系范畴,只有在主体和客体之间才存在并得以实现。同样,个人的道德原则也只有在集体中才能实现。主体只有选择那些有利于集体的道德行为,才能最终实现自己的价值,其选择才具有意义。因此,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道德行为选择的总根据,是教师职业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原则。

二是人道主义原则。人道主义原则主要是调整和解决教育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教师职业劳动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人道主义原则在教师道德行为选择中的特殊地位和意义。教师在面对诸多道德行为选择方案时,常常要直接面对学生的人格、尊严,直接面对学生的各类需要。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爱护学生是教师进行道德选择时的最基本的出发点和归宿。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以满足学生发展完善的需要为本,是教师道德行为选择的人道主义原则的基本要求。

三是精神价值原则。对于一般行为特别是经济行为的评价,社会往往注重其所创造的经济价值和物质财富,因而行为主体在进行选择时,也把追求最大的经济价值作为行为选择的出发点。而教师在道德行为选择中更应该立足于道德行为所创造的审美价值和精神价值上。教育是培养人的工作,即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今天我们的高等教育要求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引导大学生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厚植爱国主义情怀,高校教师就要给学生心灵埋下真善美的种子,引导学生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使他们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其重大意义、思想与精神价值是不言而喻的。所以教师在道德行为选择中,立足于精神价值的创造是带有根本性特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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