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改革的基本目标
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是新课程改革最为现实的历史背景。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规定,新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三个面向”和“三个代表”,其根本目的在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具体来说,之所以大力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其总体目标在于调整和改革陈旧的、落后的课程体系、结构、内容,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当然,这一总体目标与新课程的培养目标具有根本一致性,那就是: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培养学生健康的体魄和文明卫生的习惯,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观和审美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六条具体的目标:一是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二是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并设置综合课程,以适应不同地区和学生发展的需求,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三是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四是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五是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六是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29](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