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皮质激素在呼吸系统某些疾病中的应用

更新于 2026年10月17日 版权声明
六、糖皮质激素在呼吸系统某些疾病中的应用

(一)支气管哮喘

支气管哮喘治疗的基本原则是尽快控制发作和消除病因,预防复发。GCS对支气管哮喘的严重发作、间歇发作以及预防哮喘发作均有较好疗效。研究证明多数支气管哮喘发作与IgE介导的Ⅰ型变态反应有关,患者接触过敏原后30min内即可出现哮喘急性发作,称为速发反应,持续数小时后气道组织的炎症反应逐渐加重,气道反应性显著增高,一般平喘药常不能完全控制,称为晚发反应。GCS是控制晚发反应的主要药物,能阻断各个环节的炎症反应,防止病情进展,所以目前多主张早期应用GCS。但GCS迅速缓解速发反应的作用较弱,故一般在急性发作期除静脉给药外,同时给予β2-激动剂和茶碱类等平喘药物联合应用。

轻症哮喘急性发作给予口服GCS,其剂量应调节到能控制哮喘症状的最小剂量,常用泼尼松,成人每晨30~40mg,连用2~3d,哮喘缓解后,在两周迅速减至每晨或隔日早晨服10~15mg,直至停药。哮喘病情加重时可加用短程的口服GCS(如泼尼松龙每日30mg,1~2周),一旦病情缓解后,剂量可于1周内迅速递减直到完全停用。对于需要GCS维持的更严重哮喘患者,可试用高剂量丁地去炎松(BUD)悬浮液经气压或超声波雾化后吸入(每日4~8mg),它能有效地起到节减口服GCS的作用。如患者能配合,采用其他气雾器或粉雾吸入器吸入较小剂量BUD亦会有效。

危重支气管哮喘一般在联合应用平喘药的同时,给予较大剂量GCS静脉给药,通常选用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300~600mg(或相当剂量的波尼松龙、地塞米松或甲基泼尼松龙),每6h静脉注射1次,大多数可于24h内病情缓解,连用3~5d后可停药,若疗程更长则应逐渐减量至改为口服泼尼松,再逐渐递减至维持量或停用。

慢性期及预防哮喘发作主张采用GCS的吸入疗法,它适用于1周需要吸入3次以上β2-激动剂的所有哮喘患者。研究证明早期吸入GCS可改善肺功能。一般诊断后6个月内吸入GCS,肺功能改善最大。吸入GCS也存在着剂量反应关系,故在慢性哮喘的分级治疗中,根据病情的轻、重给予不同的剂量吸入。如BDP在第1、2、3、4级的剂量分别为0.2mg/d、0.2~0.4 mg/d、0.4~0.8mg/d、0.8~1.2mg/d。如患者对GCS有依赖性,可在哮喘基本控制后加用BDP或BUD气雾剂,一般每次200μg,每日4次,10~14d后可缓慢地递减全身用药。

(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GCS对慢性支气管炎一般无疗效,偶尔出现的疗效可能是GCS的欣快作用使患者产生主观的改善作用或这些患者是未诊断出来的慢性哮喘患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患者稳定期应用GCS吸入治疗并不能阻止其FEV1的降低,吸入激素的长期规律治疗只适用于具有症状且治疗后肺功能有改善者。对FEV1<50%预计值(Ⅱ级中度或Ⅲ级重度)的COPD患者及反复加重要求抗生素或口服GCS者亦可考虑使用。有关长期吸入激素治疗COPD的效果和安全性目前尚无结论。临床上可进行6周至3个月的激素吸入试验性治疗,根据治疗效果确定是否进行激素吸入治疗。对COPD患者不推荐长期口服GCS治疗。

(三)肺结缔组织病

结缔组织病属自身免疫性疾病,肺是此类疾病累及的器官之一。肺部的损害可发生在全身结缔组织病之前、之后或同时发生。肺部的损害主要表现为胸膜炎、弥漫性肺间质炎和纤维化、肺实质浸润、肺内肉芽肿、肺动脉高压、肺水肿等。临床研究证明,GCS对该组疾病的治疗肯定有效,但效果很不一致,也不能预测。临床通常用泼尼松治疗。开始时剂量要大(冲击疗法),原则不应低于每日30mg,一般每日40~60mg,早晨顿服,能使胸腔积液或肺内病变在半个月左右消退;对重症患者,开始可给予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300~400mg静脉滴注。待病情稳定后,逐渐将泼尼松减至最低维持剂量。疗程1年至1年半后,可考虑停药。如果肺部病变在低剂量GCS维持时又重新复发,则应该重新开始高剂量的GCS治疗或加用细胞毒类免疫抑制剂。

(四)肺结核及结核性胸膜炎

对有严重中毒症状(如高热等)的重症肺结核(如干酪性肺炎、急性粟粒性肺结核)以及急性结核性胸膜炎,在经过足量有效抗结核药物治疗及胸腔穿刺放液而无明显效果时,可短期加用口服GCS作为辅助治疗,以减轻机体的变态反应和炎症反应,减轻中毒症状,促使渗液吸收,减少纤维组织形成和胸膜粘连的发生。如泼尼松每日20~30mg,分3次服用,疗程2~4周,病情改善后渐减量(日剂量每周减5mg)至停用。由于GCS的免疫抑制作用,必须给予强有力的抗结核化疗。如并发其他感染应及时给予有效的抗菌药物。

(五)肺间质性疾病

1.特发性肺间质纤维化(IPF)。目前不主张使用糖皮质激素单药治疗,也不主张使用糖皮质激素与免疫抑制剂的联合治疗。

2.非特异性间质性肺炎(NSIP)。病理学将NSIP分为细胞型、混合型及纤维化型。细胞型及混合型NSIP对糖皮质激素治疗效果满意,而纤维化型疗效较差部分患者可能需要糖皮质激素联合免疫抑制剂治疗。

3.隐源性机化性肺炎(COP)。大部分COP患者对糖皮质激素治疗效果良好。少数COP可急性发病,可在症状出现后短期内因急性呼吸衰竭而死亡。严重病例或复发患者可能需要较高剂量糖皮质激素联合使用免疫抑制剂。

4.急性间质性肺炎(AIP)。大部分AIP患者糖皮质激素治疗效果差。对早期AIP糖皮质激素冲击治疗可能有效。(https://www.daowen.com)

5.脱屑性间质性肺炎(DIP)。由于DIP有明显的肺功能损伤及病情进展较快,一般可能需要糖皮质激素治疗,部分患者可能需要联合免疫抑制剂。

6.呼吸性细支气管炎伴间质性肺病(RBILD)。糖皮质激素治疗效果尚不清楚 有报道认为戒烟后病情无改善或病情继续恶化者可选用糖皮质激素治疗,部分患者病情改善。

7.淋巴细胞性间质性肺炎(LIP)。对于糖皮质激素治疗反应存在个体差异,部分患者疗效较好,但有些患者疗效欠佳,可在数月内死于疾病进展或肺部感染等,部分患者可能需要联合免疫抑制剂。

(六)肺血管炎性疾病

1.结节性多动脉炎。为免疫性疾病,系全身广泛的中小动脉的进行性炎症及坏死性病变,病因不明。本病不经治疗的5年生存率小于15%,应用GCS可提高到50%,而GCS加环磷酰胺能使5年生存率达到80%~90%。GCS为治疗本病的首选药,效果较好,但用药量宜偏大,常用泼尼松每日40~60mg,维持时间要长,减药要慢。

2.肉芽肿性血管炎(granulomatosis with polyangiitis,GPA)。既往称为韦格纳肉芽肿,治疗上多选用GCS和免疫抑制剂,90%以上的患者可获长期缓解。环磷酰胺是首选药物。GCS常用于活动性炎症患者,可减轻炎症,改善症状。泼尼松每日量60mg,口服,加用环磷酰胺起效后,泼尼松改为隔日服用,渐减少至停用,之后单用环磷酰胺治疗。

3.淋巴瘤样肉芽肿病。为伴肉芽肿反应的血管炎。病变原发于肺,可侵犯皮肤、肾脏及中枢神经系统。治疗上选用环磷酰胺加皮质激素如泼尼松每日40~60mg,病情缓解后逐渐减量,并改为隔日1次,维持3~6个月。

(七)变态反应性支气管-肺曲菌病

变态反应性支气管-肺曲菌病(ABPA)是烟曲菌寄生于支气管腔内引起的变态反应综合征。其特征为哮喘、全身性肌痛、肺部游走性异常阴影。抗真菌治疗效果不明显,而口服GCS却能缓解病情,平息哮喘,减轻肺浸润,并防止向肺纤维化发展。一般采用泼尼松或泼尼松龙,每日0.5mg/kg,早晨1次口服,2周后剂量减半或改为隔日给药,连用3个月后逐渐减量至停药。若病情加重,则重新开始用药。

(八)肺结节病

肺结节病为一种原因不明的非干酪性类上皮细胞肉芽肿性疾病,属自限性疾病。60%~80%的患者能自行缓解或有良性的病程;本病缺乏特异性治疗。虽然GCS可使肉芽肿消退,治疗过程短期内可以改善临床症状、肺功能与胸片;但它对结节病的自然转归无影响,完全停药后仍可复发,远期疗效不好预测。因多数患者可自行缓解,而且GCS又常引起一些副反应,病情稳定、无症状的患者不需治疗。累及肺部(结节病Ⅱ期)和(或)全身器官,包括眼、皮肤、骨骼,特别是心、脑(包括垂体)、肾等生命器官发生损害时一定要用GCS才能控制病情发展。有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血钙、尿钙持续增高,血清血管紧张素转换酶(SACE)明显增高时也应用GCS。常用泼尼松,每日30~40mg或隔日50~60mg,早晨顿服,依病情连续服药2~4周,如见好转,逐渐减量至隔日10~15mg,维持1年以上。如病情缓解不明显则停止GCS治疗。当肺结节病已成纤维化病变时GCS基本无效,反而会导致机会感染和一些副反应。

(九)呼吸衰竭

GCS通过抑制炎症介质的合成和释放,发挥抗炎作用,改善通气功能。能提高细胞对缺氧的耐受性,减少溶酶体酶的释放,并促进Ⅱ型上皮细胞功能恢复,使其合成肺泡表面活性物质能力加强,还能改善毛细血管内皮的通透性,减轻肺水肿和脑水肿,抑制血小板的聚集及其活性,防止DIC的发生与发展。所以对呼吸衰竭的患者可辅以短期GCS治疗。常用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静脉滴注,每日150~200mg,或泼尼松口服,每晨30~40mg,病情缓解应迅速减量或停药。

(十)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患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时,是否应用GCS尚有争论,早期大剂量应用可在一定程度上阻止病变的进展,降低病死率;但对中、晚期则不能逆转。临床常用甲泼尼松静脉给药,每日20~30mg/kg,或静脉注射地塞米松10~20mg,每4~6h重复1次,经24h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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