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协会派出公益律师支持消费者起诉案

(十四)消费者协会派出公益律师支持消费者起诉案

基本案情:2016年9月,江苏省消保委接到投诉,南京消费者王先生称其2015年8月花600元通过网络购买雷尼斯品牌折叠山地自行车,在2016年6月10日骑车时,因车辆折叠部分链接栓脱落而摔倒,造成左手手腕粉碎性骨折,花费了数万元医疗费用。网店客服一直拖延解决,后来杳无音信。网店注册企业为天津市柳江工贸公司,客服人员却在广州,发票开票单位为天津市武清区跃腾自行车零件厂。一件网购引发的人身伤害案件牵涉到一个品牌、两家企业、三个地方,消费者四处联系求助无果只得向江苏省消保委投诉。

审理结果:江苏省消保委联合天津市消协前往厂家调查,经多次调解,依然没有任何进展。江苏省消保委果断派出了公益律师团的律师支持消费者诉讼。2017年11月29日,南京市中院二审判决腾跃厂和柳江工贸公司于12月6日前赔偿消费者5万元,如到期未支付,可以按照6万元强制执行,且被告两公司承担一审、二审的诉讼费用。消费者如期收到了赔偿款,事情得到圆满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协组织可以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本案通过多次调解仍未成功,消协组织依法支持消费者诉讼,最终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0](https://www.daowen.com)

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消费者协会有支持消费者维权的法定职权和职责,深得消费者的信赖,历来享有消费者的“娘家人”之美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第三十七条规定,“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该条明确规定了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支持消费者起诉等法定职责。公益律师目前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是指正在从事法律援助等社会公益事业的所有律师。除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之外,其他律师依法也承担一定的法律援助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可见律师有做法律援助案件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负有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义务。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支持和保障本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履行法律援助义务。”该条再次规定所有律师均有从事一定的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定义务。本案中的“消费者协会牵头+公益律师参与”机制,可谓是一套切实可行的支持消费者维权的“组合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