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府协商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政府协商

政府协商对促进政府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学术界对政府协商路径也越发重视,对此,宋雄伟对政府协商的基本内涵和完善路径进行了系统阐述,他认为政府协商的本质是政府角色和职能转变;政府协商的主体是政府及职能部门、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政府协商的范围既包括政府外部协商,也包括政府内部协商;政府协商的原则是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与依法行政相结合,注重协商与保证效率相结合,以及全面推进和重点突出相结合;政府协商的程序必须规范化和制度化。要完善政府协商应着重从与人大、政协制度充分衔接,制定和公布政府协商事项目录,及时、充分、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积极探索形成社会公众的动议机制,以及建立健全决策咨询机制等方面入手。[23]张扬则对政府协商的历史沿革、内涵、特征和功能以及我国政府协商的具体形式进行了阐述。[24](https://www.daowen.com)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