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综合性学习的评价
综合性学习强调的是过程,而非结果;强调的是会学,而不一定要学会。所以,综合性学习的评价应着重考察学生的探究精神和创新意识,尤其要尊重和保护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积极性。
1.评价内容上,由重结论转变为重过程
着重关注以下几方面:学生在活动中的合作态度和参与程度;学生能否根据占有的课外材料,形成自己的假设或观点;在活动中学生能否主动地发现问题和探索问题;学生能否积极地为解决问题去搜集信息和整理资料;语文知识与能力综合运用的程度,以及跨领域学习的程度;学习成果的展示与交流是否充分。
2.评价主体上,由单一化、单向性转向多元化、互动性
改变过去单一的教师评价学生的状况,实现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师生互评的多元化评价;增强评价的民主性,强调评价主体之间的双向选择、沟通和协商,使评价对象最大限度地接受评价结果。(https://www.daowen.com)
3.评价标准上,侧重班级成员参照和自我参照
评价标准是实施评价的首要前提和条件,传统的评价标准过分强调“班级成员参照”,而且往往以班级尖子生作为评价的参照,容易挫伤大多数学生的积极性。因此,在进行语文综合性学习的评价时,要确立因人而异的、具有个体性和灵活性的“个体标准”,使学生在对自己过去、现在和未来的认识中增强自信,发挥潜能。
4.评价方式上,由单一的量化评定转变为多样化的综合评定
语文综合性学习是一项较为复杂的语文实践活动,如果采用单一的量化评定的方式,非但不能反映综合性学习的本质,而且会在很大程度上压抑学生个性发展的丰富性。因此在进行综合性学习评价中,要做到“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形成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有机结合,通过多维度、多侧面的综合评定,全面而客观地反映学生语文综合性学习的效果,使学生既能获得成功的喜悦,又能找到自己下一步的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