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与情象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第三章 描写与情象

人的思想的表达样式,原则上只有三种。“记述”、“说明”、“表现”。记述是叙述某种事情;在学术中,以历史为代表。说明是关于辩证或解释的东西。一般的抽象的论文,及许多哲学科学属之。所以记述与说明,共属于广义的学术而不属于艺术。属于艺术的东西,仅有最后的“表现”。当然,在广义的艺术,——例如文学评论等——也有类似记述或说明的;但至少在纯粹意味的艺术品(创作),完全无此要素,艺术常常是以表现的样式来表达思想。

这里,表现的形式,有音乐、有美术、有舞蹈、有戏剧、有文学,实在是形形色色。但是,若从本质的态度加以观察,则一切表现毕竟不外于两个样式。其一为描写,美术小说属之。描写者,乃欲写出物的“真实之像”的表现,以向对象之观照为主眼的,知性意味的表现。然而其他的艺术,例如音乐、诗歌、舞蹈等,不是想写物的“真实之像”,主要是诉说感情之意味的表现,所以与前者有根本的差别。此种表现不是“描写”。这是表象感情的意味,所以约言之,乃是“情象”。

像这样,一切的表现皆可分类为两个样式,“描写”与“情象”。一切艺术——在纯艺术的范围内——总是属于二者中之一。所有的艺术,不是“描写”,便是“情象”。此外更无表现。若是有,则是二者的混同,居于二者之间的表现。例如芭蕾(ballet)舞和闹剧(melodram)等是。这些东西,一方是美术般的描写,一方是音乐般的情象。即是,这里是“知性的意味”与“感情的意味”相混合。但是,从大体看,芭蕾舞与闹剧这种东西,主要是以感情为本位,是属于情象这方的艺术。对于这,纯粹之写实剧,是想诉说事实之意味的描写。兹将两派之对象列表示之:

图示

说到这里,吾人可以把前章所暂且搁下的课题,再行提出。诗是什么?诗的表现的定义如何?诗与音乐相同,实为情象的艺术。诗完全无描写这回事。纵使写外界之风物时,还是诉之于主观的气氛,作为感情的意味而“情象”之。即是,对于表现而言,所谓诗者,乃是将主观的意味,融解于言语之节奏、语调、语感、语情之中,欲具体地加以表现的艺术。所以,给与诗以特色的决定条件,不必是形式韵律的有无,也非自由律的有无,而实关系于其表现的本质,是否是属于情象的;若实是情象的,则其语言必然地会以“感情之意味”去使用,而具备着语韵、语调、语感等一切情的要素;所以其表现也必然有着音律的、韵文的特色;而且在语感或语情之点,也会十分具备着诗的气息。(https://www.daowen.com)

因此,诗与非诗的区别,在本质上,系决定于其是情象或非情象的这一根本条件。这一点明白掌握住了,则其他一切形式都不成为问题,伪诗与真诗,诗与非诗的判定,作为文学的第一原理而理解到了。归结起来,诗的正确定义,是即作为文学的情象表现。若作成命题,则成为,诗是情象的文学。而且,此一定义,已说尽了诗的形式的一切。至少,在这一点,议论是已告终结了。因此,可以把上述的其他皮相之见的——但为一般人所相信——诗之另外两种定义,与最后所提出的新定义,并列如下:

A诗是形式韵文。

B诗是以音律为本位的文学。

C诗是情象的文学。

三者之中,何者是真的,则只有一任读者的比较与判断。然而,须先加以注意的是:三者之中,A是最狭义,B则稍为广义,C则是最广义的。若加以详细说明,A之中不能包括B与C,所以诸君若是选择了A,则自由诗或散文诗当然不能安放在“诗”的中间去;然而,B则系较广义的,所以其中可以包括定律诗和自由诗。可是,近来某种特殊的诗,例如在未来派等的某些人中所看到的绘画样的诗,[283]依然须驱逐于诗范围之外。因为这种东西或全无音律,并且也不以音律为本位。但第三种C的定义,则将一切的诗完全包括到里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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