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思想的结构——辨志,义利之辨,复其本心
如前所述,象山的所谓学问,完全指的是做人,是要成就一个人的行为。而真正决定一个人的行为的,是他的念虑初萌之处,即今日一般所说的“动机”,亦即中国古人所说的“志”。时文、意见都是环绕着书本子说道理;这些道理都是从外面、从半途摭拾得来,和各人内在的志隔着有很大的距离。这些东西可以暂时遮蔽掩饰一个人的志,但最后还是受着志的驱遣。象山讲求以做人为目的之学,只好从这些作掩饰、供利用的东西中直追进去,追到一个人决定行为的“志”的地方,清查一个究竟根源,这就是象山的所谓“辨志”。辨志是把时文、意见这些包装品一起戳穿,以露出一个赤裸裸的人,使是非善恶无所遁形,因而迫人不能不在这种根源究竟之地,作一真正抉择,以决定各人做人的大方向。辨应当有一个标准,站在道德立场上简单明了的标准,即是利己或利他,这就是象山的所谓“义利之辨”,亦称为“公私之辨”。
陈正己自槐堂归,问先生所以教人者,正己曰,首尾一月,先生谆谆只言辨志。(《语录》)
常云,傅子渊自此归其家;陈正己问之曰,陆先生何言?乃对曰,辨志。复问何所辨?对曰,义利之辨。(同上)
阜民(詹子南)初见先生,不能尽记所言。大指云,凡欲学者,当先识义利、公私之辨。(同上)
但是,一个人的志,只有各人自己知道,所以辨志只能靠各人自己去辨。人何以能辨别出自己所志的是义或是利?即使把义利辨清楚了,又有什么保证会使人徙义而弃利?这便牵涉到一个更根本的问题,即是心与理的问题,亦即所谓“本心”的问题。
象山首先承认宇宙间有一个昭著的理,“此理在宇宙间,未尝有所隐遁。天地之所以为天地者,顺此理而无私焉”(《象山全集》卷十一《与朱济道》)。并且此理,天全盘都赋与于吾人而成为人之心。“天之所以命我者不殊乎天”(《语录》),“天之所以与我者即此心也。人皆有是心,心皆有是理,心即理也”(《象山全集》卷十一《与李宰》)。“心即理”之“心”,名为“本心”。本心为人作主,则本心之所发——志,自然是与天地万物“不限隔”,而为“与天地相似”的理。因为理是天地人三极所共,故理即是公,即是义;本心即是公,即是义。但一般人因利欲或意见把本心遮断了,本心不曾与人作主,而一让人在利欲、意见中打滚,象山说这种情形为“主客倒置”,“如在逆旅”(同上卷一《与曾宅之》)。因为利欲、意见是外来的、后起的,都非人本来所有,所以是客,是逆旅。现在一路闯过利欲、意见的关卡,而直透到人之念虑之所萌的地方,这便和主人接上了头,主人便会出来作主;正如慧日澄空,阴霾自敛。义是人所固有,利欲、意见是后来的,主客分明,于是在志的地方,自然有一个义利之辨。义利之辨,即是本心在那里作主,所以义利之辨的同时,即“复其本心”了。本心既复,因为本心即理,以后的理便都从本心流了出来。而本心之理,是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的,所以说是“简易”。如谓:“此理本天所以与我,非由外铄。明得此理,即是主宰。真能为主,则外物不能移,邪说不能惑。”(同上)“圣人赞《易》则曰,乾以易知,坤以简能。……孟子曰,夫道,若大路然,岂难知哉。夫子曰,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孟子曰,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又曰,人能充无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穿窬之心,而义不可胜用也。……又曰,人之有是四端,而自谓不能者,自贼者也。古圣贤之言,大抵若合符节。盖心,一心也;理,一理也。至当归一,精义无二。……孟子曰,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此天之所与我者,我固有之,非自外铄我也。故曰,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此吾之本心也。”(同上)志是人的行为的“端绪”。端绪是“始”、是“本”,为学应先着重这种本末先后的次序。
学问固无穷已,然端绪得失则当早辨。……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于其端绪知之不至,悉精毕力,求多于末,沟浍皆盈,涸可立待。(同上《与邵叔谊》)(https://www.daowen.com)
志是端绪,是起点,但由外面的时文、虚说,一路追进来,则志又可说是终点。所以辨志又称为“知止”或“知至”。同时,“心体甚大”,由辨志而复其本心,故亦名“先立乎其大”。
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学不知止,而谓其能虑能得,吾不信也。(同上《与邓文范》)
学者之不能知至久矣。(同上卷十四《与侄孙浚》)
必有大疑大惧,深思痛省,抉去世俗之习,如弃秽恶,如避寇仇,则此心之灵,自有其仁,自有其智,自有其勇。私意俗习,如见之雪,虽欲存之而不可得。此乃谓之知至,乃谓之先立乎其大者。(同上卷十五《与傅克明》)
天地之理,全赋予人的心,故说“心即理”。心与天地共此一理,则是人的心乃与天地相通而同量,故谓:“宇宙内事,乃己分内事;己分内事,乃宇宙内事。”(同上卷二二《杂说》)又曰:“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同上)由外面摭拾来的意见,是无根的东西,是虚;由天地赋予人心的理,是有根的,是“实在”的,所以称为“实理”。同时象山所指的是伦理,伦理是以身心、家国、天下之所当然者为其内容,所以理之本身即涵有身心、家国、天下之“实事”,此身心、家国、天下之实事,乃理之内容,亦即心之内容,是与人的生命连结在一起,所以自然对之而负起行的责任,以成其为“实行”。由辨志、义利之辨、复其本心,一路下来的结果,便是“实理”、“实事”、“实行”,所以他说:“宇宙自有实理,所贵乎学者为能明此理耳。此理苟明,自有实行,自有实事。德则实德,行则实行。”(同上卷一《与曾宅之》)“非明实理,有实事、实行之人,往往乾没于文字间,为蛆虫识见以自喜而已。”(同上卷七《与胥必先》)他自称其学为“实学”,或自称“朴学”“十虚不博一实。吾平生学问无他,只是一实”(《语录》)。又谓“一意实学”(《象山全集》卷十二《与赵咏道》)。又“臣才由拙短,学以朴专”(同上卷十八《删定官轮对劄子》)。由实理流出而为实事、实行,这是陆学精神之所在。
总之,辨志、义利之辨、复其本心,是一件事情的三个环节,是陆学的大纲维,亦即是他的思想的结构。其中尤以义利之辨为其向内向外的总枢纽。由义利之辨向内,则本心自不同乎虚无寂灭之心;由义利之辨向外,则对社会、人生自不能安于消极苟且。且儒家以孝弟为一个人的德性之所自发,故《论语》以“孝弟为仁之本”,这是儒家的根本教义。但孝弟究系德性实现于家庭形式之中,人常易受此一形式之限制,而使儒家的道德,家庭意味常超过社会意味,流弊遂常自此出。象山则经常以义利之辨绾带一切,使儒家道德,由家庭直接贯通于社会、国家,这是儒家精神向前的一大伸展。鹅湖之会,二陆讥朱元晦为“榛塞”“支离”,不欢而散。及象山在白鹿洞书院讲“君子喻于义”一章,专讲义利之辨,当时听者“至有流涕”,天气微冷,朱亦汗出挥扇,再三云“熹在此不曾说到这里,负愧何言”。朱将词刻之于石而志其后谓:“至其所以发明敷畅,则又恳到明白,而皆有以切中学者隐微深痼之疾,盖听者莫不悚然动心焉。”又朱与杨道夫云:“曾见陆子静义利之说否?曰,未也。曰,这是子静来南康,熹请说书,却说得这义利分明,是说得好。”由此不难想见义利之辨,亦即利己与利他之辨,是对当时智识分子灵魂救济的大说教。要了解象山的思想,应先把握住义利之辨的总枢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