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知言养气章试释
《孟子》知言养气章试释
程子以《孟子》知言养气一章,为“扩前圣所未发”,而孟子自己又以浩然之气为“难言”,所以这是《孟子》七篇中最重要而最难了解的一章,因此也是注释家所最用力的一章。我对此章,除朱元晦的《集注》外,最先注意到冯友兰附在他所著的《中国哲学史》后面的《〈孟子〉浩然之气章解》,因为我希望能用现代的语言、观念,来翻译古代的语言观念。接着我又觉得焦循的《孟子正义》对这一段的注释,要比朱元晦注释得好。现时看来,才知道在许多注释中,以冯友兰的最使我失望,而焦循亦只是依稀其旨。朱元晦下的工夫最深,所以他一则说“《孟子》养气一段,某说得字字甚仔细,请仔细看”,再则说“某解此段,若有一字,不是孟子意,天厌之”(均见《语类》五十二)。不过他的注解,有的地方体认得很深,有的地方也显然与原意不合。我现斟酌朱注,而略加补充修正,以探索此段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何地位?在现在看来又有何意义?
一
为便利读者起见,先举原文,并随加注解如下:
“公孙丑问曰,夫子加居齐之卿相,得行道焉,虽由此霸王,不异不足怪矣。如此,则动心因疑惑恐惧而动摇否乎?孟子曰,否,我四十不动心。曰公孙丑问,若是,则夫子过孟贲远矣不动心是有勇气的表现,故公孙丑援孟贲以赞孟子。曰孟子答,是不动心不难。告子先我不动心。曰公孙丑问,不动心有道乎?曰孟子答,有此处‘有道’之‘道’,乃泛指方法而言,朱注于此引程子心有主则能不动,实说得太早。北宫黝之养勇也,不肤挠肌肤不因被刺而挠屈,不目逃目不因被刺而转睛逃避,思觉得以一毫挫于人,若挞之于市朝。不受受辱于褐宽博贱者之服,此处即指贫贱之人,亦不受于万乘之君,视认为刺万乘之君若刺褐夫。无严无可畏惮的诸侯。恶声至,必反报复也。孟施舍之所养勇也,曰孟子引孟施舍之言视不胜犹胜也此是他表明自己的观点。量敌而后进,虑胜而后会,是畏三军者也此是他批评旁人好计较胜败,则将为三军之众所慑服,舍岂能必胜哉?能无惧而已矣。孟施舍似曾子,北宫黝似子夏朱以‘子夏笃信圣人’为此处之解释。《语类》又引‘子夏曰知其所亡’两语作解释,均不贴切。按《墨子·耕柱》篇有子夏之徒与墨子的一段争论,而子夏之徒,是主张君子有斗的。《韩非子·显学》篇以漆雕氏之儒为‘不色挠,不目逃’,且儒、侠连词者三。是子夏乃至先秦儒家本皆重视勇,故公孙丑以孟贲赞孟子而不嫌其非类,特现时不可详考耳。夫二子之勇,未知其孰贤,然而孟施舍守约《语类》‘所守者约’也。昔者曾子谓子襄曰,子好勇乎?吾常闻大勇于夫子孔子矣。自反而不缩直,虽褐宽博,吾不惴焉阎若璩《释地》三‘不,岂不也’;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勇往直前之意。孟施舍之守气,又不如曾子之守约也曾子为守义,故较孟施舍之守气,其所守者为约。朱以‘孟子之不动心,其原盖出于此’者是也。曰公孙丑问,敢问夫子孟子之不动心,与告子之不动心,可得闻欤?告子曰此乃孟子答公孙丑之问,而引告子之言,不得于言‘言’者指一般之思想言论。‘不得’者不了解之意勿求于心不反求于自己之心去求了解,不得于心于心有所不安者勿求于气气即生理之综合作用。不求于气即不向生理作用求取安心之助。告子之言止此。不得于心勿求于气,可仅可而未尽之词;不得于言勿求于心,不可此二语系孟子对告子之批评。夫志志乃心之所向,即上文之‘心’,气之帅也。气,体之充也气所以充实吾人之形体者。此二语乃说明志与气之不同的职分。夫志,至焉志之所到,气次焉朱《集注》以‘至极’释‘至’,则是以低一层的意思释‘次’。然《语类》又谓‘志至焉,则气便在这里,是气亦至了’,则是将‘至’作‘到’字解,而‘次’字则应作‘舍止’解。按此二语系言志到那里,气亦随之而舍止在那里,以见志与气之职分虽殊而实不可分故曰孟子自述其平生之言,持其志,无暴乱其气此二语是孟子自述其能得到不动心之道,乃在于一面是持其志,一面又勿暴其气,即朱子之所谓‘内外本末,交相培养’。既曰此又公孙丑之反问。‘既曰’者,公孙丑以孟子既已经说过志至焉,气次焉意谓由此可知气是随志而转,是仅持其志即可;又曰持其志,无暴其气,何也为何又说持其志,还要无暴其气?曰孟子答,志壹志专注在某一点时则动动摇,即影响之意气,气壹则动志也此二语乃说明志与气可以互相影响,气并非是完全处于被动的地位,故二者须交相培养。今夫蹶者、趋者,是气也,而反动其心此乃引例以证明气壹则动志,因而说明何以持其志,又须无暴其气。敢问夫子恶乎长?公孙丑问曰孟子答,我知言‘言’者,乃指社会之思想言论,我善养吾浩然盛大之貌之气。敢问公孙丑问何谓浩然之气?曰孟子答,难言也。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赵岐和程伊川都是在‘以直’这里截句,朱元晦则在‘至刚’处截句,而将‘以直’二字连下读,今从之。‘直’犹《论语》‘人之生也直’之‘直’,以直养,即以义养之意养而无害不以非义相干害,则塞充满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合义与道在主观者为义,在客观者为道。气之所以能浩然,乃因其合于义与道,无是无义与道,馁也则馁而不浩然矣。是集义《语类》以‘集义是行的工夫’,与穷理相区别,极为允当而重要。‘集义’乃积善之意,即不断地实现其所当为之事所生由内自然生出者,非义袭而取之也不是向外袭取一善而即可得此浩然之气也。如激于一时之名誉感,或激于一时之爱国心,亦可使人奋发,此即所谓‘义袭而取’。然此种由外来之刺激所引起之奋发,常成为五分钟之热心,不能成为浩然之气,行有不慊足于心,则馁矣此言不能义袭而取之故,我故曰告子未尝知义,以其外之也告子之所以不作集义的工夫,因其以义为外在的东西,与自己无干。实则义是主观的一种判断,一种要求,并非是外在的,所以告子为不知义。必有事焉有集义之事而勿正焦循以‘止’释‘正’,则下面之‘心勿忘’三字无意义。不如朱元晦之以‘预期’释‘正’。虽集义而勿预期能有浩然之气之功效,心勿忘,勿助长也浩然之气,乃自然而生长,不可以意助之。无若宋人然以例譬说明助长之害,宋人有闵忧其苗之不长,而揠以手将苗向上提起之者,芒芒然罢倦之貌归,谓其人家人曰,今日病矣,予助苗长矣。其子趋而往视之,苗则槁矣宋人之故事止此。天下之不助苗长者寡矣,以为无益以集义为无益而舍之者而不集义的人,不耘苗者也;助之长者,揠苗者也。非徒无益,而又害之。何谓知言?此又公孙丑问曰孟子答,诐辞偏于一边之辞知其所蔽知道他是对另一面未曾看到,淫辞夸诞之辞知其所陷知其陷于某一部分,坐井观天,故常以偏概全,而将其偏加以夸诞,邪辞邪僻之辞知其所离知其在何处离开了正路,遁辞闪烁逃避之辞知其所穷知其在何处碰上钉子,陷于窘境。生于其心,害于其政;发见于其政,害于其事‘政’就一般者而言,‘事’就具体者而言。圣人复起,必从吾言矣。”
二
已录原文,兹再略加条理。
首先,我们应了解的是,公孙丑的“动心否乎”之问,有何意义?我过去曾在一位德国军人所著的军书上,看到“从知到能,尚须一跃”的话。书名已经忘记了,但这句话给我的印象很深。“知”是认识上的问题,是以主观去认识客观。此时对主观所要求者仅为冷静的知性作用,而知性之能冷静,则以主观之其他各部分,如情、意等,对客观事物保持不关心的旁观态度为前提。此时主观与客观,实保持一相当的距离。除就客观之本身加以认定其如何如何而外,主观对于客观之事物,并无真正之牵连与责任感。即对于主观方面,除了冷静的知性作用以外,更无其他要求。但若要把所知的事情,尤其是所知的与人有关的事情,而要按照目的,加以实现,在被实现的对方,可以发生有意识的阻力与事实上的困难,须待加以克服;则此时之主观,实须进入到客观事物里面去,以主观之力量,将客观事物之情况,按照预期目的,加以改变;则此时所要求于主观者,非仅系投射向外的知性,而系要求其整个的生命力量,能对客观事物加以承当。换言之,客观事物实亦已进入于主观者之生命内,而发生血肉相连之责任感。此时若生命之其他部分,如感情、意志等,与知性有一距离,则由知性所认识者,对因与生命其他部分之疏隔而发生阻碍畏沮,以使知性认识的结果归于无效。我见过若干人,平时讲图上战术,讲得头头是道,但一旦听到炮声,便心神沮丧,把平时所讲的,都吓掉得一干二净,即是上面一段话的显明例证。亦即是说明为什么“从知到能,尚须一跃”。所谓“跃”,是要把一部分的知性活动的结果,融入进全部的生命之中,使所认知者不仅以知识而出现,而系以知、情、意等的整个生命力而出现;对被认知者,不是处于旁观的地位,而系处于有责任的担当者的地位。在养气知言章的上一章,孟子似乎说服了公孙丑,使他相信“以齐王犹反掌也”。此一章,则系公孙丑紧承上章而承认“夫子加齐之卿相,得行道焉,虽由此霸王,不异矣”,但这里的“不异矣”,只是从孟子所说的客观的道理来讲;动心不动心,则是以主观来担当这种客观道理时,由对主观人格之考验所发生的问题。若用上面的话来说,公孙丑所问的,即是孟子到底经过了由知到能的“一跃”没有?而这一章主要的意义,也便是指出了作为中国传统文化最大特色的由知识走向人格修养,由人格修养以担当天下国家责任之路。其中所谈的道与义,固然是人自身的东西,但当我们对人自身的东西,只求作一了解时,依然是把它反射在客观的位置上而加以认取,此时所得的依然是知识的性格。此知识性的道与义,要成为行为性的道与义,须需要通过人格修养功夫的“一跃”。
不动心的表面根据,是一个人的勇气。所以公孙丑一听到孟子的“四十不动心”,便以勇士孟贲相比拟。孟子提出“告子先我不动心”,是说明在勇士的不动心以外,还有告子这一型的不动心。仅在不动心这一点上,还不能判定一个人的人格上的成就,主要须看他系通过哪种工夫而得到不动心的效果。同是不动心,因工夫的不同,而不动心的内容与所发生的作用也不同。整个的人格,是从不动心的内容和由内容所发生的作用来决定的。接着孟子因公孙丑之问,而举出两个勇士的养勇,与代表儒家的曾子之养勇,各有不同,亦即是说三个人之得到不动心的修养工夫的不同。孟子说孟施舍是守气,其实,北宫黝也是守气。他两人的分别,乃是一个向外求必胜,因而不能不以外在的敌人为目标,随着敌人为进退;一个则以无惧来代替向敌求胜之心,因此,只守住自己不怕之一念,便为已足,所以孟子说“孟施舍守约”。其实,北宫黝之求必胜,仍是以能无惧为前提,即以不动心为前提。两人之不惧皆来自“守气”。守气有似于养气,而不同于养气。养是培养。守气是守住一口气而不使之散,亦即今日之所谓“憋住一口气”。曾子之勇,一样要表现在气上面,但他却先通过理性(志)的反省,并由此反省而以理性统帅住气,以使其退后或向前。即曾子之所以得到勇,得到不动心,在实质上,与下文孟子之得到不动心,全是一样。
说到这里,对于所谓“气”,到底是什么,应先作一解释。《礼记·祭义》注谓“气谓呼吸出入者也”,这是指呼吸之气而言。我想,此乃从“气,云气也”(《说文》一上)比类而来的。其实,古人之所谓“气”,并非仅指呼吸之气,而系指人身生理的综合作用,或由综合作用所发生的力量。换言之,气即由生理所形成的生命力。此章下面孟子说“气,体之充也”,是说人的形体,是由此种生命力所充实的;人当初死时,形体依然是形体,但形体中因没有这股生命力而成为空壳子。孟子这句话,在《礼记·祭义》、《庄子·人间世》、《管子·心术》,都有大体相同的说法。因生理的综合作用而形成一种力量,所以气又可以释为力(《吕览·审时》其气章注)。因此,一般说北宫黝、孟施舍是血气之勇,即是把由生理所发生的原始的反抗性上升到自己的意志;自己的意志即顺着原始的反抗性而加以坚持、充实,不使其发生躲闪逃避等其他的转换反应。北宫黝则顺着此一趋势向前冲去,以求必胜,孟施舍则只把它凝结住以成为置一切利害于不顾的信心;这即是他们的守气,即是一般所谓“血气之勇”。他们的活动中不是没有意志乃至若干理智在里面发生作用,而只是缺乏良心(道德理性)的自觉,所以他们的意志、理智是顺着生理的反应引起,引起以后,又落到生理反应中去。不能发生由良心自觉而来的对生理反应的反省作用,因而不能节制生理反应,主宰生理反应。曾子则是在此一连串过程中,多出一层良心的自觉、反省,及其主宰性。良心一旦获得了主宰性,则生理反应同时即上升而成为良心的判断、行动,所以一般称之为“义理之勇”。以生理反应为主的勇,只获得个人生理作用的支持,外不能通于社会,得到他人精神力量的鼓励,内也经不起自己良心的考验;而每一人都会有良心,都会有良心的闪光的。由良心所主宰的勇,个人的心,常与万人的心相通,所以常有看不见的、无限的社会支持力量,并且自己愈反省而愈会坚强,所以曾子称这是“大勇”。大勇的形相即是浩然之气。直截地讲,孟子的不动心,即是来自这种大勇。至如何达到此种大勇,却须一段切实修养工夫。此便是以下由公孙丑不十分高明地打破砂锅问到底所追出来的。
三
告子达到不动心的工夫,既不同于勇士,也不同于孟子,而是采取遗世独立、孤明自守的途径。一个人的精神,常常会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因而会发生扰乱(动心)。告子的“不得于言,勿求于心”,是对于社会上的是非得失,一概看作与己无关,不去管它,这便不致使自己的心,受到社会环境的干扰。他之所以如此,是与他的“义外”说有关。“义”是对于事情应当或不应当的判断,及由此判断而引发的行为。孟子的“义内”说,乃认为此判断系出于吾人之内心,不仅判断之标准为吾心所固有,否则不会作此判断,并且以为吾心既有此判断,即系吾心有此要求,人之行义,乃所以满足吾心之要求,而为吾心之所不容自已。告子之意,则以为应当不应当,只是从客观事物关系中之较量比拟而出。并且他似乎并不由此而求建立一客观之义,而只是认为一般人所谓“义”者,与自己的生命毫不相干,所以他便可以“不得于言,勿求于心”,由此而把自己从社会隔离起来,不受社会的影响。“得于言”即所谓“知言”,亦即对客观事物作知识上的了解。“不得于言,勿求于心”,即对于不了解者,让其不了解,不用心去求了解。这与庄子“知止于其所不知,至矣”(《齐物论》)的态度,甚为相合。告子“生之谓性”的观点,也与庄子的性论非常相近。孟、庄同时而未尝相闻,告子或亦是庄子之徒。告子之所以“不得于心,勿求于气”,是说当他的心发生动摇时,只是以后一念的心,去制止前一念的动摇之心,再不向自己的生理作用上求帮助。譬如一个人黑夜走路,心里怕起鬼来了,这便是“不得于心”。此时有的人大声咳嗽,有的则高声歌唱,以此来壮胆,这即是在生理作用上来求得对心理的帮助,亦即是“求于气”。有的人则当怕鬼之念一起时,接着便起一念去制止;它或者加强无鬼的信念,或者加强鬼更怕人的主张,以使前一念之怕归于平静,而告子则似乎只是把心一硬,什么也不管,怕的心便也在硬中压散了。这即是所谓“不得于心,勿求于气”。“不得于心,勿求于气”,此时乃是以心作主,所以孟子说这还可以(可)。但我们应更追进一层:告子之所以如此,并非仅如一般人系出于生活的惯性,而是作为达到“不动心”的一种方法。但他何以要用这种方法?气能帮助不动心,岂不更好吗?他之所以如此,恐怕是因为他觉得一个人的心,常常会受到自己生理作用要求的影响。他的“不得于心,勿求于气”,乃是把自己的心和自己的生理作用隔绝起来,免使自己的心,被自己的生理作用要求所牵累而动摇。因为心既求助于气,气便可拖累及心,不如干脆把它隔断。后来禅宗中土第一祖的达摩,为二祖慧可说法,只教“外息诸缘,内心无喘”(《指月录》卷四)。“外息诸缘”,是由告子的“不得于言”(言乃是诸缘)的进一步;“内心无喘”,即是“不动心”。禅宗是空了外缘,而告子则是隔绝了外缘。又《续高僧传》十九载二祖慧可遇贼断其背,以法御心,初无痛苦,此与断背求法之说不合,未必可信;但在禅宗记载中,不以身体疾苦动其心者甚多,这也是“勿求于气”的进一步。禅宗是空了生理的作用,告子则是隔绝了生理的作用。虽所用的工夫及所达到的境界,有浅深之不同,但起步和所要达到的目的——不动心,亦即禅宗所说的“八风吹不动”,并无二致;然则告子或者可以说是我们历史上土生土长的禅宗的前身。
四(https://www.daowen.com)
孟子和告子不同的地方,一面是认为个体与社会不可分,所以他要“知言”,这一点留到后面去说;一面是认为心与生理不可分,所以他要“持其志”,又要“无暴其气”。由“持其志”及“无暴其气”的内外交修所得的结果,便是“浩然之气”,而把“持其志”与“无暴其气”打成一片的工夫便是“集义”。
志是心之所向,是心的作用,持志即是保持心的作用。在孟子,心、性、情,没有多大分别,他主张性善,心自然也是善的,所以他说“仁义礼智根于心”(《尽心上》)。因此,持志也便是保持住良心(道德理性)在生理中的统帅作用(“志,气之帅也”)。但是此种良心,并非如禅宗样,仅是一点灵明。假定它仅是一点灵明,便可如告子乃至后来的禅宗,以及许多受了禅宗影响的理学家一样,只把它作为“观想”中的存在。此时的一点灵明,虽然还是离不开生理,但在观想中,并不一定感到它须通过生理作用而始存在;极其至,禅宗乃至一般宗教,便以为这一点灵明,可以离开生理而单独承传下去。儒家的良心,则并非仅是这一点灵明,而是以仁义礼智为其内容的。仁义礼智,是把人我、人物关联在一起而始显露出来的,所以在这种内容中,它会由内而一定要求通到外,由个体而一定要求通到群体,由观想而一定要求通到行为。例如“满腔子是恻隐之心”(程明道语)的仁,不能仅停留在腔子里,而只凭我去观去想。它自然要发而为爱人的事实、行为,在这种从内向外通的过程中,便容易意识到由生理作用而来的乘载力量。此时固然要求生理作用听良心的指挥,万不可倒转过来,由生理作用,压倒了良心的作用,此即所谓“持其志”。但乘载良心的生理作用(气),事实上会有厚薄之殊,因而表现为乘载力量的大小;此种乘载力量的大小,自然会影响到良心实现的程度。尤其是会影响于良心向外实现的过程,亦即系从内存世界落到现实世界的过程;一经落到现实世界上面,便会遇到在内存世界中所没有的阻抗力量,可以给内存世界以反拨而使其发生动摇,此即公孙丑所问的动心。此时的动心不动心,与作为乘载者的生理能力,有密切的关系,一个生理的生命力非常委顿的人,即是有气无力的人,常常是能说而不能行的人,便是这种道理。并且有时,懂得应当冒生死危险的道理的人,其怕死的程度,常甚于不懂这种道理的人,这便可以想到怕不怕,气的作用,或超过志的作用。所以孟子的不动心,是来自持其志,又要勿暴其气,即是还要培养生理的生命力。朱元晦“合而有助”之说,即是以气为有助于道义之说,用来解释下文的“配义与道”,在文义上不顺适,所以我没有采用。但它对于志与气的分别与关系,亦即道义与气的分别与关系,他却体认到了。所以他说:“道义是公共无形影底物,气是自家身上底物。道义无情(按此有语病,因为他把性和心常分为两个层次,道义属于性,而不属于心,所以他如此说),若自家无这气,则道义自道义,气自气,如何能助得他?”(《语类》五十二)又:“养气章道义与气,不可偏废。虽有此道义,苟气不足以充其体,则歉然自馁,道义亦不可行矣。”(同上)又:“气配道义。有此气,道义便做得有力。”(同上)又:“气由道义而有(按此语欠分疏),而道义复乘气以行。”(同上)
若将不动心的工夫先作一比较,则勇士们是养气而不持志,因此,其养气只是生理上的锻炼,而不是“集义”。告子则持志而不养气,其持志又不肯知言,所以他所持的只是守住一点灵明,而将自己沉浸在这一点灵明中,遗世而独立,遗现实而独立。或者也有点像西方的犬儒学派,他是在逃避现实中而不动心的。孟子则持志养气,合而为一,他是在担当现实、实现理想中的不动心。
以生理作用来乘载心或志的道义,若生理作用与道义尚有距离,则不仅不能保证志之经常的统帅权,且生理作用与道义之间可能发生摩擦,即一般所说的“理欲交战”,则其乘载力或且发生反作用。即使不会如此,道义的本身是一普遍性的、无限的存在,而生理作用则是一独特性的、有限的存在,以有限性的东西去乘载无限性的东西,事实上也会发生困难。因此,孟子的养气,便不能仅像摄生家的调节身体一样(我想,也会含有这层意思在里面),而系进一步将志与气融合而为一。这种合而为一,乃是由志的主宰性所给予气的塑造力(养),使气向志那里升华,使气与道义不分,因而也具备了道义的普遍性、无限性。而此种普遍性、无限性,不复是以观念的形态而存在,有如朱元晦所说的“公共无形影底物”一样,而是表现为具体的人格、生命。这即是孟子所说的“至大至刚,塞乎天地”的“浩然之气”。诚如朱元晦所说,气和浩然之气,原非二物,都是人的生命力,不过浩然之气,是经过塑造而向志升华后的生命力。孟子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配”是合而为一之意。程子的“无道义则气馁而不浩然”,乃朱元晦解释为无是气则道义馁,不知道义之本身无所谓馁不馁;下文“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之“馁”,是就气说,此处亦以就气说为顺。又程、朱在这种地方牵连到天地之气上面去说,这实是自汉以来的歧出,没有什么意义。浩然之气,是人格向上的统一,完成的一种气象。若作具体的指陈,即是孟子在另处所说的“见大人,则藐之”,及“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这样,自然会不动心,而对于道义的担当,对于人类命运的担当,乃是全面的担当,其间无一毫折扣、假借。到了此一地步,才能“不枉尺而直寻”,才能“舍生而取义”,才能“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不为也”。此处才真浮出了人格尊严的形象,而感到人与天地参了。
上面说过,以“志”,亦即以道义来塑造气,究竟是如何塑造?这便要彻底了解孟子之所谓“是集义所生也”一语的确切意义。他是说,浩然之气是由“集义”所塑造出来的。所谓“集义”,朱元晦有句说得最好的话,“集义是行底工夫”。我再加上一句,“是积累着行的工夫”。道义原是生命中的一点种子,浩然之气是此种子向生理中生根扩大,最后与生理合而为一的生理上的升华。此种子若只当作抽象的观念去加以把握,则不论如何加以思辨、推理、构造,乃至构造成十分堂皇壮丽的东西,但它依然只是人的知性向外漂出去的一缕活动,与人的全部生命,并不相干,因而它并不能给予生命以丝毫影响。所以西方的哲学家,常常是在珠光宝气的帽子下面,盖着一个庸俗委琐的躯体。因此,他们一面常以哲学为观念的游戏,一面又常感到人生的合理面,远不敌其非合理面之可怕。近代经验哲学开山祖的培根,其人格的卑污,暂可置之不论,因为对经验主义者而言,本难有所谓人格的。但被称为另一近代哲学之父的笛卡儿,他选择在荷兰的孤寂生活环境,来建立他的合理主义的殿堂,但到了应瑞典女王之聘,因参加贵族的社交活动而感到情迷意乱,再加上天气严寒,竟由此得病而死,使人感到他真死得不值。读了黑格尔大著的人,谁能想到他的生活是那样的庸俗不堪。要使道义的种子,在生理的生命中生根扩大,只有把种子透出而成为“行的工夫”才能做到。因为行,必须通过整个的生理作用。通过整个的生理作用,即是种子向生理中、向血肉中贯注。贯注得久而久之,种子同着血肉便由不断的连接而融和一致,于是道义便不仅是种子而是整个生命,生命便不仅是生理的,同时也是道义的。所以西方的哲学家是以知识系统来表现,而中国的儒家,则是以人格来表现,以生活行为来表现。我对于以儒家的良心理性,认为除了精神、动机以外,是无所成,是不以有所成为目的的说法,是不赞成的。无所成,是告子、庄子、禅宗的性格,是西方理性主义乃至实存主义的性格。而儒家的良心理性,其本身即是一种形成的构造的力量。它落在行上,落在事上(必有事焉),则必要求有所成。成圣、成贤,是成,成己、成物,更是成。顺着儒家的政治要求,便会成就民主;顺着儒家重知识、重经验事实、重合理思考的要求,及道并行而不相悖的涵盖宽容的精神,纵使不直接成就科学,最低限度,也不会像基督教那样,须经过一段残酷的斗争后,始能与科学相安。儒家在历史上客观性的成就不够,乃是因为受了历史条件的限制,不应当把历史条件的限制,当作儒家道德理性自身的性格的限制。
如上所述,以集义来塑造(养)气,其功效是缓慢而不可见的,容易使人忘,所以孟子便提出心勿忘。忘则志会被生理作用所淹没,而人只成为一纯生理的存在。培养塑造之功,积久而水到渠成,有如生物的自然生长;有的人又常因期待之心太切,而希望收功于一旦,所以孟子又提出勿助长。助长则将成为装腔作势的空心大老板。朱元晦说“必有事便是集义的火法”(《语类》五十二),“火法”是指炼丹的火候而言,这却体认得精到。
五
儒家的良心理性,以集义而通向生命、成就生命,也以集义而通向社会、成就社会。停顿在观念上的东西,与生命不相干,也与社会不相涉。由观念而落实到集义之“事”,一面把志和气连接起来,同时也便将个人与社会连接起来。孤单的个人,无所谓事,事须人与人、人与物相接而始有。通向社会,便须对社会的事象,尤其是对社会生活发生推动作用的思想言论,须作是非的判断。有此判断,不仅不为社会事象动其心,且可进而对社会有所成就。所以在知言之下,便直落在政治利害上立论。这是集义落实下来的另一面。因此,在我看,本章的关键全在“集义”两字,而知言则是由集义自然推扩出去的。但朱元晦答学生“浩然之气,集义是用功夫处否”之问,却说:“须是先知言。知言则义精而理明,所以能养浩然之气。知言正是格物致知。”(《语类》五十二)又:“此一章专以知言为主。若不知言,则自以为义而未必是义,自以为直而未必是直,是非且莫辨矣。”(同上)又:“孟子论浩然之气一段,紧要全在知言上。”(同上)
这显然与孟子“是集义所生也”之意不合,而有先后倒置之嫌。朱元晦虽用了这么大的气力解孟子,但他与程伊川一样,在根本上和孟子思想有一大扞格,即是他常把孟子的心、性本是一层的东西,看成两层的东西。理出于性而藏于心,理在心之上,亦即在心之外,所以孟子的理是自内流出,而朱元晦则常解为是从外面检来,《孟子集注》一书,在此种地方,几无一不错,此处不能详举。他既以理为在外,所以特注重向外穷理。因注重向外穷理,所以特别注重知言。孟子分明说浩然之气,系由集义所生,他却于此摇摆不定,偷偷地说成是以知言来养成的。
还有一个问题,应当一提的。朱元晦费了这么大气力来解释此一章,但他骨子里并不十分同意孟子的说法。《语类》五十二曾说“且只将《孟子》自看,便见孟子说得甚粗,《易》却说得细(按指《易·坤卦》的‘直方大’而言)”,这恐怕是他从内心流出的真话。从这一点上,又可看出宋儒和先秦儒家的同中之异。孟子以集义为功夫,以必有事焉为功夫,这是由内向外发的,因而其精神是向前动进的。宋儒的功夫,特重涵养、省察,因而特重静坐、持敬,这是从外向内收的;向内的反省观照,重于事实上的实践,因而其精神是静寂的。于是他们无形中以静坐持敬代替了集义,亦即以凝敛(不能说观想)代替了行为。由此种工夫而变化得来的气质,多半是谨饬而带几分拘、腐,不复有浩然的气象。这便常表现为他们对实际问题的担当力不足。朱元晦说孟子说得粗,实际,则并非义理精粗的问题,而是气象、人格、生命力的大小问题。因朱元晦之不了解孟子的真正精神,所以便把知言放在集义的上位,同时,以静寂观动进,便不能不以孟子的工夫为粗。即此一端,又可以看出儒家思想自身演变,而找出古今学术得失之林了。
四月十九日于东大
一九五九年五月一日《民主评论》十卷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