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再提出
以儒家为正统的中国文化,其最高的理念是仁,而最有社会生活实践意义的却是孝(包括悌)。日本桑原藏博士说“孝道”是中国的国本、国粹。所以以中国为对象的研究,不可不先阐明理解他的孝道。美国的Headland也曾说若不牢牢记住孝道是中国人的家族、社会、宗教乃至政治生活的根据这一事实,即终究不能理解中国及中国人的真相。[11]另外有位日本汉学家认为,把孝当作重要的文化理念而发生极大影响的,在希腊、罗马、以色列、印度等文化系统中找不出这种情形,中国佛经中有关劝孝的经典,都是和尚为了适应中国社会心理的要求而伪造出来的。所以“孝道”要算中华民族最独特的文化现象之一。我想,这是可以承认的说法。由中国《易传》“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的意义说,由culture一语的本来意义说,所谓“文化”,它都是表示经过人类的思虑、反省,而认为是合理的一种生活方式和态度,所以它是含有理想、目的的成分在里面,而与自然生活或野蛮生活相对称的。人类的生活,未曾经过思虑反省,或者虽经过思虑反省,而认为是不合理,但依然还要去作的,要占实际生活中的大部分。这是人类生活中“非文化”或“反文化”的一面。这一面只是表现生理的冲动和堕性,或对环境不自觉的反应,它的本身固然就是人类的生存状态,但它并不能支持人类生活向上、向前的发展。人类生活向上、向前的发展,是要靠文化在环境和人的自然生命中,所能发生的作用。纯自然、纯自然生命的现象,不是文化;但离开自然和自然生命的,也不是文化。所以假定一切都入于涅槃或进到天国,此时便无所谓文化。宗教的文化意义,是在想涅槃而尚未涅槃,要进到天国而尚未进到天国时,对环境和人的自然生命所发生的现实作用。孝是经过中国历史上许多人的思虑、反省所提出的人生行为的一个重要规范,并且这个规范,是经过长时期的社会生活实践,在中国历史里面,曾经很深刻地作用于生活环境及自然生命之中,所以它和缠小脚、吃鸦片烟不同,它是中国的重大文化现象之一。它的功过,可以说是中国文化的功过。在五四运动时代,如吴虞的“家族制度为专制主义根据论”及“吃人与礼教”这类的议论,直接从孝道及与孝道密切相关的文化现象来彻底否定中国的文化,这才算是接触到中国文化的核心,迫攻到中国文化的牙城,而真正和陈独秀、鲁迅们成为五四运动时代的代表人物。胡适先生推崇吴虞是“只手打孔家店的老英雄”,这要算是他的知人论世的特识。
不过谈到思想、文化等问题,仅采取“打倒”或“拥护”的一剖两开的二分法,在问题的处理上最为简单。并且当社会转变时期,以打倒传统为旗帜的,最易博取声誉。但若离开个人主观感情的利害,而能进入到文化问题的内部去,便不难发现“打倒”与“拥护”,只不过是在文化问题的外面绕圈子的偷懒办法,对解决文化上所发生的问题并无积极的贡献。因为如前所述,文化既是人类一种理想性的追求、表现,则彻底胡闹的东西,不会成为文化。同时,文化是人所创造的,没有完全的人,当然也没有完全的文化。每一文化理念的提出,都是适应历史上的某种情势、要求,而当它提出时,也一定会受当时各种条件的制约。历史上的要求、条件有了变化,则某一文化的内容及其效用,也会随之变化。把一个名词观念的内容,当作是一种静态的、固定不移的东西,而将它应用到不同的人和不同的时代上去,便常会犯张冠李戴的毛病。把历史上所曾经发生过的文化效用,要求于历史条件已经改变之后,或者用现代的要求、尺度,去代替历史上的要求、尺度,这都不是研究历史文化问题的合理态度。孝道在中国,有这样长的文化历史,有这样广大的社会生活实践的内容,要把它简约化到应该打倒或拥护的二分法中,恐怕不是负责任处理问题的态度。因此,我希望对此一重大的文化问题,能较五四时代的人们,稍作进一步的提出。(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