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探索——追寻“定在中的自由”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第三节 最初的探索——追寻“定在中的自由”

仅就当时德国的发展来说,从黑格尔的内部来突破其本身的局限是符合当时德国思想的现实的。就此点来看,青年黑格尔派是对的。但其极端的批判原则割断了思想与现实的联系,使问题又回到了起点,即保持思想的高度独立性的同时,如何关涉现实状况。马克思作为青年黑格尔运动的主要成员,似乎看到了这一点。起初他是鲍威尔的忠实追随者,这使他走在了历史和理论的正确道路上。作为自我意识哲学的拥护者,马克思有着与鲍威尔一样坚定的立场,反对所有凌驾于人之上的实体。他“痛恨所有的神灵”,并认为自我意识“具有最高的神性,不应该有任何神灵同人的自我意识并列。”[4]

马克思生活在一个对宗教的批判,对专制专权的讨伐非常狂热的时代。因此,他一开始便有一种追求自由、追求启蒙的欲望。这直接导致了马克思在选择博士论文的题目时,更侧重于古希腊时期。马克思特别研究了古希腊晚期的哲学,他的博士论文题目为《德莫克利特的自然哲学与伊壁鸠鲁自然哲学的差别》。之所以要选择晚期希腊哲学的思想,是因为马克思认为,当时德国的思想界所处的境遇与古希腊晚期的思想界相似,都处于一个大时代的末期:前者处于黑格尔时代的末期,后者处于亚里士多德时代的末期;前者处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与瓦解期,后者处于古希腊哲学的没落与衰退期。但同时,马克思注意到了两者又同处于思想的激烈碰撞与自我意识的活跃期。就像黑格尔哲学和德国古典哲学所经历的一样,古希腊哲学,特别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哲学经过长时期的辉煌后,逐渐走向了尽头。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体系慢慢地成为社会发展的桎梏,成为人们心灵的枷锁,成为智者思想的掣肘。严酷的现实开始抑制人们内心精神的个性诉求。人们开始意识到必须回到自己内心的深处,由自己的意志来主宰世界。这种情愫在理论上表现为怀疑派,这也是哲学史上以思想形式出现的首个怀疑主义派别。

怀疑者们不但对先前的思想进行批判,而且不满足于现实的教条和社会的某些绝对原则,甚至质疑现实。伊壁鸠鲁就是其中之一。他渴望确立个人的自由与独立,从而把个别的自我意识当作宇宙的中心。他的思想完全体现在了他的原子论中。而伊壁鸠鲁的贡献,其功绩主要归于马克思。因为在马克思之前,所有的人都认为伊壁鸠鲁的原子论和德莫克利特的原子论如出一辙,甚至有人认为伊壁鸠鲁完全抄袭了德莫克利特的自然哲学。但马克思却看出了其中的微妙之处。

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重点论述了原子的运动。他认为伊壁鸠鲁的原子观和德莫克利特的原子观表面上看大体相同,但在对原子的运动形式上,伊壁鸠鲁认为原子除了作直线运动外,还有偏离直线的运动。马克思抓住了这一点,把原子的运动上升到了哲学的高度。(https://www.daowen.com)

他认为原子的运动包括形式与质料两方面。原子的直线运动只是原子的质料方面,但仅从这一方面不能说明原子的相互排斥,所以原子的偏斜必然应当成为原子的质的一方面。这里有两点可以对其论证。首先,如果原子只有直线运动这一种质料,那么根本难以解释原子相互排斥的现象,因此必然有一个中间环节,即原子的偏斜,这样才能合理地解释原子的排斥运动。其次,从经验世界中来看,原子之间的相互排斥形成了世界千变万化的、丰富多样的事物,但如果原子只是直线下降,那么原子和原子之间毫无差别,他们组成的事物也完全相同,那么这个世界的差异从何而来?以上的这两种解释是马克思借用了西塞罗的说法表述的。但如果仅只认为马克思照搬西塞罗的说法来解释原子的偏斜,那就未免太表面化和肤浅了,至少我们无法推论出马克思是如何从原子的偏斜运动中找到自由意志之根据的。所以要把马克思上述的解释放到更深的层次上来理解。简单地说,马克思对原子之偏斜运动的理解包括两个步骤:第一,对于原子本身的概念包含两个彼此对待的环节,即“纯粹物质性的存在”和“纯粹的形式”;第二,上述两个环节在空间上的表达,即“直线降落”和“偏斜运动”。因为无论是德莫克利特还是伊壁鸠鲁他们研究的都是原子在自然界中的运动,因此总逃不开对原子在空间中的表述,但他们同时又要把原子的运动引入哲学的原则中,所以,首先在德莫克利特那里原子的直线运动就相当于用一个空间的概念规定了原子的“纯粹物质性存在”,也就是说,在德莫克利特那里,原子的直线降落并不是说某些物体在某一空间中沿直线下降,而是说,把原子理解为“纯粹物质性的存在”,也可以把原子理解为“纯粹质料的存在”,这种“质料”包含有绝对的客观性。犹如恩培多克勒的水、火、土、气,它们是组成万物的根。但是,就像世间万物一样,除了存在有原子或水、火、土、气之质料以外,还必须要有形式的规定来决定事物的本质。马克思认为伊壁鸠鲁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根据形式是质料的否定,如果说原子的质料即“纯粹的物质性的存在”表达为直线降落,那么原子的质料之否定形式即为“纯粹的形式”,其必然应表达为“偏斜运动”。至于直线降落的否定形式为什么不表达为直线上升,这也许根源于希腊人想象的理智:原子的本质是独立性,而直线降落是非独立性运动(由于重力)。因此,必须找到一种独立性的运动来否定原子的直线降落。宇宙中,天体的圆周运动正是这种独立性的运动。圆周运动从空间的直观上看即是偏斜。无论如何,这里的关键之点在于,如果直线降落是表示原子的物质性存在的话,那么其内在的、对其物质性存在的否定就是对直线降落的否定,并且这一否定必然成为原子的本质性存在。在马克思看来,原子的偏斜运动仍被看成是原子运动的一个环节,它完成了对原子直线降落的否定,但还没有完成自身的运动。当然原子的偏斜根本性地改变了原子原有的概念规定,原子被表述为质料与形式的结合。马克思用辩证法来说明了这一结合:(1)肯定,原子的纯粹物质性的存在——直线降落;(2)否定,原子的纯粹的形式——偏斜运动;(3)否定之否定,前面两者的结合——排斥运动。这样一来,最终的结果是伊壁鸠鲁的“排斥”与德莫克利特的“排斥”有着本质的区别。德莫克利特的“排斥”仅仅只是建立在直线降落基础之上的纯粹的物质性运动,而伊壁鸠鲁的“排斥”有着不依赖于直线定在的独立性,有着与现实抗争、摆脱命运束缚的力量。后者就是马克思在其《博士论文》中的主要意旨,即自我意识原则。

马克思通过对伊壁鸠鲁原子论的肯定来表明自我意识之原则,其结果可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原子的运动是自我意识之完满性的表现,因此一切“神”与“实体”都不复存在了。神、实体或自然在过去的哲学中都扮演着绝对意识的角色,它是自我意识的主宰者,控制着自我意识的一切活动。但原子的偏斜运动为自我意识带来了否定的力量。它否定了在它之上的一切事物,而把自身设定为神与实体,这样自我意识便完成了宗教的批判,它是黑格尔哲学自身的否定之否定。第二,自我意识原则扬弃了自启蒙运动以来的自由原则,达到了理性之自由。无可否认,马克思确实受到了欧洲启蒙主义的影响,他本身的生活环境就是启蒙运动的土壤。但通过哲学上的熏陶后,马克思破除了启蒙之自由的任性根基,把理性自由建立在哲学原则上,不仅只从“人”或“类”的角度为自由找到根据。这使得自由更具有批判意识和主体意识。第三,自我意识之自由同样具有创造性。它突破了古代朴素唯物主义与近代机械的物理主义。自我意识之自由原则并不是那种盲目的自由,并不是毫无目的的、毫无规律的、消极的自由,而是内含有能动的推动原则的自由。正像黑格尔哲学中的积极地那一面一样。自我意识完全具有革命性的推动作用。

以上,我们了解到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基本立场是自我意识之自由原则。就此一基本立场而言,马克思无疑完全站在青年黑格尔的一边,是鲍威尔的忠实追随者。但马克思在这篇论文中又不经意间表露出了对自我意识哲学的些许保留。他似乎隐约察觉,在这种彻底的原则背后所表现出的某种不彻底性。在原子论中,很明确的一点是,原子的运动从理论方面讲,代表的是抽象个别的自我意识,它彻底地表达了抽象的主体性。其主要的指向是:“脱离定在的自由”是纯粹主观的、摆脱任何限制的、盲目的自由。因此,这样一来,当伊壁鸠鲁宣称自然亦是自由时,他就把一切客观的现实性导回到了自我意识中。当然这里要说明的是,此处并不是一个认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存在论上的问题。这里并不是在谈自我意识是否能够认识客观的现实性规律,而是在说,客观的一切对象本质上都是自我意识的活动或自我意识活动的结果。世界的根据是自我意识,这一具有彻底的批判性的表达同时暴露出了其自身的矛盾。用马克思的话说是“非经验的批判主义”。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深刻地指出了自我意识哲学存在的两方面矛盾。得到了充分发展的主观性起而反抗孕育出自己的“母体”,即神和绝对。而黑格尔那里的“绝对”,是避开了任何个别任意性而达到了的最高的普遍性,也就是说,自我意识本身的缺陷:它的偶然性与任意性,正是由他的对立面,即“绝对”来弥补的。这种矛盾造成了自我意识哲学非彻底性的根源。非彻底性表现为:思想与现实、主体与客体、意识与想象、自我与非我的永恒对立。这似乎又退回到了费希特的“绝对自我”中。

抽象的个别性是“脱离定在的自由”“不能在定在之光中发亮”[5]。在马克思看来,自我意识应当冲破“非定在”,而达到“定在中的自由”。它追寻的“定在中的自由”是以客观之现实为基础的自由,是现实的自由。“定在中的自由”同样是理性的自由。马克思在这里的表述,虽则无论从思想层面还是从语言层面都还未达到唯物主义的阶段。但此时可看出,他意识到了,意识如果只停留在纯粹的主观性而不去关照某种定在,那是无法达到理想中的自由的。不可否认,许多学者认为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的世界观是唯心主义的看法是有道理的。也有人指出,《博士论文》中也不乏革命的辩证法思想,这也毫无过错。但重点不是在于当时的马克思思想有几分是唯物主义,几分是唯心主义,而是在于他所提出的问题,即理性与自由、思想与现实、意识与对象的关系问题。可以说,马克思在进入实践的唯物主义之前,一直在寻找这一问题的答案。“定在中的自由”是最初的结果,自我意识是其逻辑起点,理性是其主要线索,自由是其重要主旨,而就“人民理性”来说,“定在中的自由”也正是其理论来源。那么究竟“定在中的自由”和“人民理性”之间是什么关系?“人民理性”在何种意义上发展了上述问题的解决方案?这在下一章将另以回答。这里迫在眉睫的是要搞清楚马克思如何与自我意识哲学划清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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