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的一般发展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论道:“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关系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9]人民理性思想作为法的关系和国家的关系的哲学基础,同样不能从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但究竟什么是精神的一般发展呢?它为何无法说明“人民理性”?现实的精神与精神的一般发展有什么区别,存在何种关系呢?
看来,我们有必要事先阐明黑格尔哲学中的“精神”含义。马克思所说的“精神的一般发展”,无疑针对的是黑格尔哲学。黑格尔把整个世界的发展——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的一切发展——看成是精神自身的展开。在黑格尔那里,精神及其外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精神和精神的发展指的是整个世界的本质及其外化的过程。黑格尔认为,世界的本源是精神,当然这绝不是人的精神,而是在人之上的,甚至在世界之上的神的意识。这里的神并不是人格的神,而是自然之神,是一种客观的精神。这种精神并不是静止的、僵死的实体,而是能动的、发展着的实体。它的整个外化过程,即是精神的发展,这一发展过程,在黑格尔那里理论化为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逻辑学指的是,精神在外化之前,内在的观念演绎,它为精神的外化提供方法论依据;自然哲学指的是精神外化的自然阶段,它是无意识的盲目的发展阶段;精神哲学讨论的是精神发展到自我意识的阶段,是精神自我认识的过程。狭义的精神指的就是这里的精神哲学。它包括主观精神、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无论是在《精神现象学》中,还是在《哲学科学全书纲要》中,都不难看出黑格尔注重的是狭义的精神概念。
黑格尔的精神哲学是他整个哲学的核心。首先,我们来看精神的最初状态,即主观精神。主观精神被分为三个阶段:灵魂、意识、精神。人作为“非物质性”[10]的出现,预示着精神开始认识自身。这是一个漫长的认识过程。精神并不是一开始就能够完全地彻底地认识自己。正如黑格尔所说,“灵魂在这种抽象规定内,只是精神的睡眠状态”。[11]这意味着,人的精神还处于潜在的待发展状态中,它是人的肉体与意识的抽象统一,精神尚未转化为“肉身”,但它已蕴含着化为“肉身”的一切因素。精神必须否定自身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意识。意识的阶段是人开始认识外部世界的阶段。然而,人又不可能直接把握外部世界,它有一个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过程。第一个肯定即是直接的意识,也是我们通常说的感性。我们从对象那里直接获得的意识;否定即是对肯定的自我扬弃,我们可以从感性中获得自我认识,并构建认识的结构,我们通常称之为知性;否定之否定即是对否定的自我扬弃,这一阶段,精神可以用既有的知识结构合理地推断外部世界,这便是意识的最高阶段:理性,它是意识和自我意识的统一。主观精神的最后环节是精神。这里的精神又是主观精神前两个环节的统一,即灵魂和意识的矛盾统一。黑格尔认为,就灵魂的直接规定性而言,灵魂是有限的;就意识必须要有对象而言,意识也是有限的;而精神,作为主观精神最后阶段,就它的形式而言是有限的,因为它只是在自身内部的统一;但就它的内容而言,它是无限的,因为它的实质是一种知识活动。它在这种活动中,不断地创造着内容。
主观精神仅只是潜藏在主体内部的意识活动,他要实现自己必须通过实践活动来作为中介。这些活动的产物就是客观精神。不言而喻,客观精神就是精神的客观化,当然这与我们传统所理解的客观有本质的区别。传统理解的客观或客观化指的是物和物化,它更多地是以感性的形式而存在。而客观精神指的是意识,是概念的存在。客观精神是通过人的实践活动表现出来的意识。它相对个别的偶然性来说,具有普遍意义,因此是客观的。客观精神的发展分为法权、道德、伦理三个环节。在精神外化的过程中,人们首先遇到的是自身与物的关系。人们在确认自身与物的关系中,确认自我精神。人与物的关系主要是以占有的形式而存在。起初这种占有是一种自然权利,后来衍变成了契约,这就产生了法权。黑格尔认为,法权是人们在盲目、混沌状态下的偶然事件,这种偶然最终转化为一种必然。人们在与物的关系中逐渐意识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于是,主观精神便进入了道德阶段,它是“善的志向、明见和意图”。道德的阶段意味着,每一个主体在与物的交往关系中意识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达到自由的必经之路,人们在处理道德问题时才能脱离物的关系的制约,进入自由的状态。它们所追求的自由就是善。精神从确认“是”转而确认“应当”。然而道德的阶段仍是不完善的,虽然它以善为目的,但仍是个别的、特殊的。因为它也仅只是一种“善的志向、明见和意图”,内在于每一个个体的意识中。这种情况必然会导致一种结果:善的冲突。善的冲突的解决即是伦理。人们为了自由,在善的冲突中达成和解,并结成一个共同的善的目标。他们的现实性关联是信任。小部分人的和解最后发展成为家庭,若干个家庭之间的和解发展成为部族,部族之间的和解构成的是国家。此时,国家的善作为最高的伦理,也是一种理性。国家理性是客观精神的最高阶段,也是精神客观发展的最高阶段,同样也是理性的最高实现。(https://www.daowen.com)
黑格尔非常看重客观精神的内容,特别是伦理的环节。他专门著述了《法哲学原理》。的确,我们可以看到,在客观精神里,原本蕴藏在精神内部的概念分析、逻辑推演,通过人的实践活动真正得到展开,并形成一个由主体参与其中的对象,我们在这一对象世界中活动,精神在这个对象世界中演绎。
哲学,在黑格尔那里,是从自己出发回到自己的圆圈,是精神的《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客观精神在现实中达到最高阶段后,必须又回到主体本身中来。客观精神必须被主体所把握,才能最终完成自己。这一完成了的自己即绝对精神。绝对精神的第一种实现形式是艺术,它是以直观和表象的方式来把握主观精神与客观精神的统一,就像个体的意识把握自然界一样,它是一种感性直观。但它又与直接的感性直观有所区别。艺术直观是对思想的直观和表象,它形象地表达意识活动,它的目的是真实地表达思想而非表达现象,它为的是达到美的状态。黑格尔的美学理论诞生于此。如感性认识的局限性一样,艺术表象也有局限性。它的局限性在于,它只是一种直观的形式,至多是一种直观的知识;它仅停留于表象,但精神却是普遍的、逻辑的。它要借助于一个中介达到其目标,这一中介就是宗教。黑格尔认为,宗教是一种启示活动,宗教对于艺术来说最大的扬弃是普遍性。宗教具有艺术所没有的普遍性,这是一个极其关键的环节。因为精神首次形成了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形态,首次以逻辑的思辨的方式出现。它意识到精神是天地的创造者,是一种实体性的力量。宗教把人格化的神当做精神,当做“一”和“一切”的创造者。它把神看作主体,同时看成实体。但仅就精神哲学而言,我们是从主观精神出发,从精神自身起步,而宗教并不是精神自身,更确切些说,宗教不是精神本身,它是精神的异化,是精神的最后一个异化形态。精神还要进行最后的扬弃,扬弃的过程就是抛弃那个人格神,以理性取而代之,这就是哲学,就是绝对知识。
哲学是艺术与宗教的统一。它抛弃了用直观、启示、信仰的方式把握世界,代之以绝对的理性认识世界,并自觉地意识到精神用理性来认识自己,真理是哲学的对象,并与对象相统一。哲学是绝对精神的最终环节,绝对精神在哲学中实现自身。至此,精神的发展终结。可以看到,黑格尔把整个世界的发展看成是概念和概念之间的逻辑演绎,他与以往的哲学家的区别在于他把所有的概念看成精神自身,把发展看成精神自身的发展。在此过程中,黑格尔只分析概念,或是把具体的世界事先抽象成概念。所以,在马克思眼中,黑格尔述说的是精神的一般发展。虽则每一个概念又可分化为若干个具体的小概念,但仍是在分析思想,而非“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