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法的批判
现实的政治问题直接引致了马克思对法的关注。他感觉到,人民大众的贫苦、社会问题的凸显、阶级矛盾的恶化,很大程度上源于当时的法律制度。但他又意识到普鲁士的法律制度是当时德意志国家哲学的具体体现,故不能仅从法律条文入手,而是要从其根本,即法哲学入手对现实进行剖析。所以,对法哲学的批判成为“人民理性”的重要论域。(https://www.daowen.com)
我们知道,法的批判是马克思从天国的批判过渡到尘世的批判的桥梁,也是马克思从形而上学批判过渡到政治经济学批判的中介。法的批判意味着,在黑格尔那里的“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9],将会成为“副本”而被马克思抛在一边,重新构建的原本则正就是构成“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的根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