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新自由主义:走向自由的极端
从政治哲学的视角来说,罗尔斯开启了自由主义的新征程。他针对的是统治西方近百余年的功利主义思潮,重新燃起了自由主义的热火。自由主义曾在18—19世纪风靡于西方社会,曾一度成为西方主流的政治思潮并主导了西方多国的社会革命与社会改革,被称之为古典自由主义,它的典型代表是洛克。从一开始,自由主义追求的就是权利的自由和平等。洛克首次阐发了人的各项权利的由来,权利的分配、占有和执行各方面的依据,建立起了一个权利自由体系,为政治哲学定下了主要基调和核心主题。霍布斯、卢梭、孟德斯鸠等一批政治思想家围绕着自由与权利的关系而展开论述,形成了古典自由主义的主要思想。而罗尔斯《正义论》的横空出世,打破了自由主义的传统基调,并燃起了自由主义的新热潮,新自由主义由此诞生。罗尔斯的自由主义被称为是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它注重的是平等在权利与自由中的地位。这里要讲的新自由主义的另一位代表:诺齐克,他的自由主义既有别于古典自由主义,也区别于罗尔斯的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要说明诺齐克的自由主义首先要重新回到国家的概念中来。(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