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置:比兴之初声
《周易》古经的创制年代早于《诗经》,其中的比兴滥觞于何处?蕴含着怎样的审美经验?其结撰技术与《诗经》中的比兴是否相同?这些问题的解答,需将《周易》古经置入甲骨文、金文与《诗经》的参照系中,进行精微的文本分析。
我们的研究从诸位学者皆定为比兴的卦爻辞开始。请看:
《明夷》:初九: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
《渐》:初六:鸿渐于干,小子厉有言,无咎。
六二:鸿渐于盘,饮食衎衎,吉。
九三: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寇。
六四: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
九五: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吉。
上九: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吉。
《中孚》:九二:鹤鸣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
高亨释《中孚》九二为:“老鹤在树荫下鸣,鹤子亦鸣以应和之。我有美酒在杯中,与尔共饮之。此喻贵族父子世袭其爵位。”[26]他以比喻义为此爻之旨归。老鹤与鹤子共鸣和父子共饮的情景之间,只是前后相联的并置之关系,其间并无任何语言来勾联之。高亨将此爻辞作为“取象之辞”的例证,云其近于比兴:“取象之辞者,乃采取一种事物以为人事之象征而指示休咎也。其内容较简单者,近于诗歌中之比兴。”[27]李镜池也认定,此筮辞如果放在《诗经》里,朱熹一定会说“兴而比也”。同样典型的一例是《明夷》初九,李镜池将此爻与《诗经》中众多以鸟起兴的诗句进行比较,发现它们具备相似的内容与结撰特征,因此《明夷》初九爻辞,“是一首起兴式的诗歌”[28]。罗根泽则判断这两则筮辞是比体,而《渐》卦是“兴”,他说:“除最后的‘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或是比体以外,其余都是兴体。”[29]诸位学者的判断并未深入剖析卦爻辞的结撰技术,多以卦爻辞的意义为基准,发掘自然物(鸟)与人事之间的关系,进而认定这些爻辞运用了比或兴。
将这些爻辞的结撰还原为最基本的语法信息,发现这八则爻辞中鸟的描写在前,人事在后,二者之间并无附庸或从属关系,也没有关于二者关系的说明性词语。与《诗经》的诗歌不同,这些爻辞中没有复沓和对唱,亦无配乐与舞蹈,只是简简单单将鸟的动作与人事平列在一起,这种平列我们可以称为“并置”。《明夷》初九是鸟飞的动作并置于“君子于行”;《渐》卦是鸿的各种行动与不同人事之间的并置;《中孚》九二则是老鹤与小鹤的和鸣与人的共饮美酒并置。在这种并置现象中,作为自然物的鸟自为主语,并非人之宾词,在语法结构上是独立存在的。如果上引诸位学者所言不差,以上爻辞运用了比兴的话,那么如果没有并置这种形式,自然与人事之间将不会产生意义上的比类关系。可以说,自然物与人事之间这种最简单的并置,将是比兴结构尤其是兴的形式与意义产生之基座。
爻辞中鸟与人事的并置结构,是否如表面看来这么简单而不需思议呢?考察从甲骨卜辞到《周易》古经中对“鸟”这一自然物的处理,我们发现并置结构乃是《周易》古经的首创,在甲骨卜辞中并未出现。
鸟在甲骨文中作
或
[30],其本初之意义大致有两种:神性的图腾以及灾祸的象征。“商族最早是以鸟为图腾的。”[31]他们视自己是玄鸟的后裔。《商颂·玄鸟》:“天命玄鸟,降而生商。”玄鸟传达天命,从而诞生了商族人的祖先契。《史记·殷本纪》丰富了这一传说:“简狄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这一鸟图腾崇拜在卜辞中也多有体现,如:
其高于高且(祖)王
,三牛——其五牛?(《掇》455)
辛巳,贞:王
上甲即于河。(《佚》888)
王亥是商人重要的祖先,卜辞中即称其为“高且(祖)”,又称其为“王”。祭祀王亥的卜辞极多,祭仪与祭天等同。王国维《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一文说:“观其祭日用辛亥,其牲用五牛,三十牛、四十牛乃至三百牛,乃祭礼之最隆者。”[32]甲骨中
为王亥专用字,其形从亥从鸟,胡厚宣说“这便是早期商族以鸟为图腾的遗迹”[33]。
卜辞中还有记载祭祀鸟的:
庚申卜,扶,令少臣取,
羊鸟?(《甲》2904)
“扶”是贞人的名字,
读为方,是祭名。羊读为祥。卜辞说庚申日占卜,贞人“扶”占问,命令名字叫做“取”的小臣报祭祥鸟,好不好?这是把鸟当做神灵所以才祭祀之。再如凤这种鸟,商人认为凤是帝的使者而经常祭祀之:
于帝史凤二犬。(《通》398)
尞帝史凤一牛。(《续补》918)
这两条卜辞称凤为“帝史”,用两只狗或是一头牛来祭祀它。再如对雉鸟的祭祀:
丁巳卜,贞帝
。
贞帝
三羊三豕三犬。(《通》772)
这是武丁时期刻于一片牛胛骨上的卜辞。王襄释
为雉,其说可信。[34]帝读为禘,为祭祀名。[35]这两条卜辞皆是祭祀雉鸟的记录,第一条是占问禘祭雉鸟好不好,第二条紧接着占问禘祭的祭品用羊、猪、狗各三只好不好。商人之所以如此隆重地祭祀雉鸟,必是将其当做神鸟。
总之,鸟在商人的心目中是神性的、被祭祀的,高居人事之上。在祭祀鸟的卜辞中,鸟作为被祭祀的对象在句子中作宾语,并未处于独立的语法结构中。陈梦家称:“卜辞有着谨严的结构规律。”[36]这些祭祀鸟的卜辞的语法结构,当为卜辞所通用。以鸟为图腾的观念和结撰技术甚至影响到了《诗经》,《商颂·玄鸟》: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37]
在这句诗中,玄鸟是天命的传达者,在语法结构中是天的宾语,又是生商的执行者。这样的语法结构与并置无关。可见作为图腾,受祭祀的鸟不会出现在与人事并置的结构中。
然而同样是神性的鸟,“鸣鸟”却是灾祸的象征。不同于吉祥的鸟,含有“鸣鸟”的卜辞的语法结构有向卦爻辞过渡的迹象,且看:(https://www.daowen.com)
庚申卜,㱿,贞王勿……(《海外》1,1正)
之日夕,有鸣鸟……(《海外》1,1反)
这是武丁时期的记载,两条卜辞记录在一片牛胛骨的正反面,正面记载贞人㱿在庚申日占卜,由于骨面残缺,所命之事已不可知。反面之辞与正面相接,乃是此次占卜的验辞,大意为:就在庚申这天的晚上,有鸟鸣叫。另外两条正反相接的卜辞也有相似而较详细的记载:
癸卯卜,永,贞旬亡祸。(《掇》36正)
卯有……
……庚申已有酘,有鸣鸟……疛圉羌戎。(《掇》36反)
这两条卜辞也都属于武丁时期。正面记载,占问下一个十天是否有灾祸,反面为验辞,大意为卯日出现了异象,庚申日也出现了灾祸,有鸟鸣叫,疛地的监狱发生了羌奴暴动。这两条卜辞的记载明确将“有鸣鸟”与灾祸联系在一起。胡厚宣说:“殷人迷信,以鸟鸣为不祥。”[38]饶宗颐也说:“则鸟鸣为兵起之兆,此古之鸟占也。”[39]
陈梦家总结卜辞句子结构说:“(卜辞)句子结构的主要形式是主词、动词、宾词的顺序:宾词可以移置于动词前,可以是短句,一个动词句中可以有一个以上的宾词。”[40]而在以上两组卜辞的语法结构中,“鸣鸟”并非附庸于某个主语作宾语,也不是作主语实施某个行动。“有鸣鸟”这一短句并非如卜辞惯常的语法一般,移置于动词前,而是处于一个独立的语法结构中,其在语言形式上已经和人事并排在一起了。可以说,“有鸣鸟”具备了相对的独立性,其在语法结构中的独立,已经朝着并置迈出了重要一步。然而这与《周易》卦爻辞中的并置相等同吗?事实并非如此。
对比卜辞与上引含有鸟的卦爻辞,在卜辞中,“有鸣鸟”的前后文句皆是对人事的记载,这意味着其在文字上有着向前和向后关联两个维度,“有鸣鸟”既是对前面事件的说明,又引起后面的事件。而在上引卦爻辞中,鸟的描写在句子开头,这是《周易》自然物与人事并置的通例,这样,在意义和语法结构上鸟的描写只有向后关联人事这一个维度。
两组卜辞里“有鸣鸟”都出现在验辞中,也即是说鸟鸣是对占问结果的回应。验辞中所记载的灾祸在占问时,已经显示在了卜兆上,是神或帝已经指明了的,“有鸣鸟”是对此的确证,其精神指向乃是高高在上的神意而非现实发生的人事。“有鸣鸟”出现在验辞中还说明,鸟鸣的作用并非由上而下地宣告神意,而是由下而上对神意的确证。可以推测“有鸣鸟”并非神亲自指示于卜兆。其之所以出现在验辞中,乃是灾祸发生后,占验者的主观意志附会于神意的结果。[41]人之意志的介入,使得“有鸣鸟”与神意隔了一层。可以说,“有鸣鸟”获得独立的语法地位,正是鸟与神意之间有所区隔的表现。
反观卦爻辞中的鸟,并非对以前某次占筮结果的回应,而是向后紧密联系着爻辞中的人事。作为占筮的依据,爻辞中的鸟指向着无穷无尽的未来的人事,此一占筮功能或许还遗留了些微图腾的痕迹,但却完全找不到神意指引的权威或确证神意的意图,其精神指向乃是向下的现实中的人事。可以说,卦爻辞中的鸟褪去了其神性。这正是自然物在卦爻辞与卜辞中最本质的区别。
卜辞中的“有鸣鸟”受控于神的权威,是神之意志的体现。相对于无穷无尽的神意,“有鸣鸟”是一次性的“消耗品”,只在某一次占卜中发挥作用,并未固定下来指导以后的占卜。而爻辞中鸟则是固定的,作为占筮的依据可以反复地与未来发生比类关系,进而发挥预测功能。由此,在时间指向上,卜辞中的“有鸣鸟”指向过去而卦爻辞中的鸟则指向未来。
由以上比较可以推知,卜辞中“有鸣鸟”建基于对神意的体现,并不具备独立的意义,只是对占卜结果的同义反复。它所具备的相对独立的语法结构,只是与神意或神性有了区隔的结果。而卦爻辞中的鸟的动作,正因为彻底摆脱了神性的羁縻,才获得了语法上真正的独立,其意义也在此一独立中得到了重置。此一意义的重置,是以鸟与人事之间的比类关系替代了原本的神人关系,以人事指向替代神意指向。不妨说,《周易》卦爻辞中并置结果产生的过程,就是创制者抹去鸟的神性,在独立的语法结构中以比类思维为底色重置其意义的过程。让我们对比《诗经》中以鸟起兴的诗句,看看此论是否成立。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周南·关雎》)
雄雉于飞,泄泄其羽。我之怀矣,自诒伊阻。(《邶风·雄雉》)
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秦风·黄鸟》)
鸤鸠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仪一兮。(《曹风·鸤鸠》)
鸿雁于飞,肃肃其羽。之子于征,劬劳于野。(《小雅·鸿雁》)
鹤鸣于九皋,声闻于野。鱼潜在渊,或在于渚。乐彼之园,爰有树檀,其下维萚。(《小雅·鹤鸣》)
鸳鸯于飞,毕之罗之。君子万年,福禄宜之。(《小雅·鸳鸯》)
振鹭于飞,于彼西雍。我客戾止,亦有斯容。(《周颂·振鹭》)
以上皆是《毛传》标明“兴也”的诗句,它们与上引《明夷·初九》等卦爻辞中有着相似的特征:鸟的动作皆独立于人事,置于人事描写之前,描写鸟的短句具备了独立的语法结构。与卜辞相比,这些诗句中的鸟并不回应一个高高在上的神,而是与其后面的人事发生着或隐秘或显明的联系。意即,《诗经》中处于“兴”之结构的鸟,在精神指向和语言意义上与神意的联系已消融无存,仅仅是在并置中比类着人事,甚至处于人事的附庸地位。
综观以上鸟的形象的转变,在卜辞中作图腾被祭祀的鸟并未处在并置结构中,其结撰技术无关乎比兴;与神意区隔了一层的“有鸣鸟”获得了相对独立的语法结构,但意义并不比类于人事,依然未平等地与人事并置在一起;《周易》卦爻辞中的鸟,已经褪去了神性,和人事直接并置,获得了独立的并置结构,并在此结构中比类于人事,其意义被重新解释。这种鸟与人事的并置进一步发展,就成为《诗经》中的以鸟起兴。[42]这一过程中,鸟的神性之褪去乃是关键,神性消解预示着自然观的重大转折。与此相配合的语言结撰技术的发展,就是出现了鸟与人事并置的语言结构。[43]
在比较了甲骨卜辞、《周易》卦爻辞和《诗经》之后,我们可以判断,在商周文化大变迁的背景下,周人的自然观发生了重大转折,自然的神性逐步褪去,新的自然观要求新的结撰技术和语法结构,《周易》古经中的并置结构应运而生。上文所分析的卦爻辞中鸟与人事的并置,并非偶然出现,而是此一自然观转折的必然结果。
通过并置结构,《周易》卦爻辞消泯了自然物的神性,使得自然物获得了语法和意义的双重独立,可以说,并置是对世界重新分类的技术。通过并置的过滤,自然物和人事成为相对独立的“类”,人从自然物的掌控下脱离出来,自然物和人事并非彼此的附庸,而是相互比照,形成比类关系。[44]《周易·系辞上》云: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断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
天地万物及其运动、规则皆处在各自的“类”中,分类之后的世界才能被理性地把握,所谓“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吉凶在分类时已经潜伏下了种子。《系辞下》的话更能说明自然物神性褪去之后,结撰《周易》的智者们对世界的分类:
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先王创制《周易》时,仰观俯察天地间的自然物,“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将之和人事比类起来,于是制作八卦,能通神明之德,比类于万物之情。[45]这一分类所形成的文字,具有“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其旨远,其辞文。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隐”的特点。可见,并置中对世界的重新分类正是比兴尤其是“兴”的前提与最基本组件。
周初的智者们借助并置这一技术手段,展现了“比类看”的世界观与自然观。《周易》古经卦爻辞中的比兴,正是依托这种并置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