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兽类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兽类

《周易》中涉及兽类的爻辞很多,在自然物神性消退的自然观大转折中,原本具有神性或对人事有着强大影响的兽类,在爻辞中经过并置结构的过滤,和人事平等地并置在一起,其神性消退进而成为人事之喻体,比的结构于是乎诞生。受比类思维的掌控,某些原本不具备神性的兽类进入卦爻辞时,语境被转换,也和人事产生了比类关系。但这种建基于并置的比类关系是内化的,并不凸显出外在的比喻结构。我们各举几例加以分析。

1.猪

猪为三牲之一,在卜辞中作祭品,不同种类的猪各有专名,阉割过的公猪写作图示,乃豕之初文:

今日尞三羊、三豕、三犬。(《合集》738)

今日酉夕,尞豕方帝。(《佚》54·508)

辰卜,献羊尞十豕洋卯。(《藏》863)

豕中较为贵重的称作豚,卜辞中写作图示或图示:

豕有豚。(《续》4·18·8)

羊有豚。(《乙》4733)

三羊三犬三豚。(《乙》7445)

在卜辞中,豕和豚都处于宾语的位置作祭祀之用,不与人事平等地对举,没有以并置为结撰技术。在卦爻辞中,猪则和人事处于明显的并置结构中,且看:

《遯》:初六:遯尾,厉,勿用有攸往。

九三:系遯,有疾厉,畜臣妾,吉。

九五:嘉遯,贞吉。

上九:肥遯,无不利。

《遯》卦的这四则爻辞中,“遯借为豚,小猪曰豚”[28]。卜辞中豚作为祭品媚神的功能消失,豚的神性消泯无存。在并置中豚成为人事的比类物,进而和人事构成比之结构。高亨这样解释:

初六:豚尾有被断之危险,以喻人作他人之尾巴,有被断之危险。

九三:系豚乃有绳缠其身而不得脱,象人有病缠其身而不能除。[29]

九五:嘉豚犹今语所谓小喜猪……嘉豚乃吉祥之象。

上九:肥豚……以喻美好之财物,可资人利用。[30]

高亨直以比喻结构解释初六、九三和上九,其说可从。九五中嘉豚为吉祥之“象”,亦是将豚和吉祥之间建立比类关系,其实质依然是比。《遯》卦爻辞中比的结构之成立,恰恰在于并置结构中猪不再直接用于祭祀,而是指向了人事。其作神性自然物的古义成为爻辞中比之结构的背景。

2.兽角

《周易》卦爻辞中含有角字的是下面三则:

《大壮》:九三:小人用壮,君子用罔,贞厉。羝羊触藩,羸其角。

《晋》:上九:晋其角,维用伐邑,厉,吉无咎,贞吝。

《姤》:上九:姤其角,吝,无咎。

《大壮》《晋》《姤》皆为卦名,分别是通行本《周易》的第三十四卦、三十五卦和四十四卦。上述三条爻辞中,角字所在的短语皆与人事或断辞并置在一起:《大壮》九三中“羝羊触藩,羸其角”与“小人用壮,君子用罔”并置[31];《晋》上九中“晋其角”与“伐邑”并置;《姤》上九中“姤其角”与“吝,无咎”的断辞直接并置。高亨这样解释这三条爻辞:

《大壮》:九三:庶民用抢劫、杀伤、暴动等手段以逞其志,统治者用法网以制裁之,乃危险之道,故占问此等事则有危险。……牡羊以角触篱,人宜以绳系其角。[32]

《晋》:上九:王侯用尖锐之兵,征伐属邑,如兽以坚锐之角,进触他物,虽危亦吉而无咎,但必遇抵抗,不无困难,故贞吝。[33]

《姤》:上九:遇兽之角,为其所触,乃逢艰难,故吝;然仅是遇之,未被触伤(爻辞未言触伤),故无咎。此乃比喻遭恶人之攻击,未受伤害。[34]

高亨称在这三条中,《晋》卦上九和《姤》卦上九中的角字具备比喻义,其本体是羊角,喻体则是军队或恶人之攻击;而《大壮》九三中的角字只是“羸”的宾语,意为羊角,“羝羊触藩,羸其角”虽与人事并置,但高亨并不以比喻训读之。在三条爻辞中角字有两种意义,其比喻义是如何产生的?这需要考察角字从卜辞到《周易》的意义、语境之演变。

在甲骨文中,角字为图示、图示、图示,于省吾说“卜辞角字均为人名或地名”[35],与兽角之形无关。如:

角不获其驹。(《林》2·126)

角往来亡(无)咎。(《屯南》2688)

友角告曰:邛方出,侵我示来田七十人五。(《菁》2)

……其氏(致)角女。(《乙》3507)

……角女……(《乙》3005)

……氏(致)角女……(《丙》366)

前三条卜辞中的角字皆为人名,后三条卜辞中的“角”字皆为地名。值得注意的是,在第一条卜辞中,角这个人是狩猎者,在第三条卜辞中,角是战争的知情者、转告者,但卜辞没有直接记录军事活动,此二人虽和军事相关,角字却并非处于军事语境中。后面三条卜辞因为阙文,意义无法索解,但也可推测“角女”并非处于军事语境中。

金文中的角字作图示(角戊父图示鼎)、图示(鄂侯鼎)、图示(角伯父盉)等,其意义有对甲骨文中角字意义的继承。含有角字的铭文有“角戊父用”(角戊父图示鼎),“角白(伯)父做宝盉”(角伯父盉),“叔角父乍(作)朕皇考宅公尊”(吊角父簋)。这些铭文中的角字是人名。“伐角图示”(鄂侯鼎),“王征南淮、尸(夷)伐角、津”(寥生盨),其中的角则是地名。

角字作人名或地名,一直延续到了春秋时期。如《左传·成公六年》:“晋栾书救郑,与楚师遇于绕角。”杜预注:“绕角,郑地。”[36]角为地名。《左传·成公十七年》:“高、鲍将不纳君,而立公子角。”杜预注:“角,顷公子。”[37]角为人名。其余如“靡角之谷”“卫羊角”为地名,“大子角”“其子角”为人名,皆无异议。意为人名或地名的角字作为专有名词,显然无法产生比喻义。

在《墙盘》[38]的铭文中,有“其角炽光”一句。陈初生训为“额角”[39]。林义光曰:“《说文》云:角,兽角也,象形。按古作图示(驭方鼎),作图示(叔角父敦),制字之始本当做图示,方象角形。后变为图示耳。”高鸿缙曰:“案此殆画牛角之形,遂以为凡兽角之称。”[40]三人都认为角字的意义并非人名或地名,而是开始指称额角或兽角。这与《说文》中对角字的解释相合:“兽角也。象形,角与刀、鱼相似。”[41]可以说,正是在金文中,角字的意义不再局限于人名或地名,而是扩展为兽角。

角字意义扩展为兽角,《大壮》九三、《晋》上九和《姤》上九三条爻辞中的角字才有可能产生比喻义。比较这三条爻辞,《大壮》九三“羸其角”是说系住羊的角,此爻并非处于军事语境,角字用其原义。《晋》卦上九和《姤》卦上九中角字的意义则溢出了本义:

《晋》:上九:用(坚锐的)军队进攻,征伐属邑。

《姤》:上九:遇到军队(的进攻)。吝,无咎。

晋,高亨训为“进也,谓进攻敌人”[42]。《晋》卦有四条爻辞直接记叙进攻。李镜池说:“(《晋》卦)是军事专卦。爻辞分三部分:前部主要讲战术;中部讲士卒素质;后部讲战略。”[43]《晋》卦全卦皆与军事行动相关,学术界无疑义,《晋》卦上九中角字的使用乃是处于军事语境。《姤》卦九五为“以杞包瓜,含章,有陨自天”。高亨认为此爻的“含章”应读为“图示商”,九五爻意为讨伐商王。上九承接九五,则《姤》上九亦为军事爻。在此军事语境中,“姤其角”的意义为“遇到商军进攻”更合适:突然遇到商朝军队,则吝,但战胜商军,自然无咎。这样断辞和武王克商的结局吻合。《姤》卦上九的角字高亨认为是比喻恶人的进攻,未免略有失当。在这两条爻辞中,角字比喻军队,都发生于军事语境。是否处于军事语境,乃是《大壮》九三和《晋》上九、《姤》上九的区别,也是和人事产生内在的并置结构的动力。

综上可知,在甲骨文中角作为人名或地名无法产生比喻义,金文中角字拓展为兽角之意后,其为原义还是比喻义的关键,就在于是否处于军事语境。兽角在甲骨和金文中本不具备神性,其和人事之比的结构之所以产生,可以说是随着语境的变化,并置结构内化而生成了兽角的比喻义。与角字相仿的,还有虎。

3.虎

《周易》古经中虎字出现五次,分别在通行本第十《履》卦卦辞、六三、九四和第二十七《颐》卦六四,以及第四十九《革》卦九五:

《履》:履虎尾,不咥人,亨。

六三:眇能视,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为于大君。

九四:履虎尾,愬愬,终吉。

《颐》:六四:颠颐吉,虎视眈眈,其欲逐逐,无咎。

《革》:九五:大人虎变,未占有孚。

高亨这样训解《履》卦和《颐》卦的四条卦爻辞:

《履》:人践在虎尾上,而虎不噬人,乃比喻触犯强暴之人,而强暴之人不伤害之。……筮遇此卦,触犯强暴而不凶,可举行享祭。

《履》:六三:目盲而视物,足跛而走路,以视不明而踏虎尾,以行不便而被虎噬,是凶矣。此比喻人无其才能而任其职事,致遭祸败。如武人无治国之才能,而做大国之君,是其类。

《履》:九四:“履虎尾”比喻人触犯强暴之敌人,踏上危险之境地。然能恐惧警惕,严加防备,终归于吉。[44]

《颐》:六四:有食物填入腮中,可饱其腹,自是吉象。虎之视耽耽而凶,其欲亦悠悠而远,志在捕取它兽,以填其颐,以喻人有强力以逞其雄心,自无咎。[45]

高亨直以比喻结构解释这些爻辞,《履》卦中的虎皆比喻“强暴”之人,《颐》卦中的虎比喻“有强力”的人。陈鼓应训解《履》卦爻辞中的“履虎尾”则是“踩在老虎尾巴上”,完全不涉及比喻。[46]他解释“虎视眈眈,其欲逐逐”时则说:

想要填饱肚皮,占问吉利,像老虎目不转睛地盯着猎物,获取猎物的念头迫切强烈,没有灾咎。[47]

虽然认为爻辞具备比喻义,但与高亨解读中虎比喻“有强力”之人迥然相异。对于《革》九五,高亨这样解释:(https://www.daowen.com)

大人服花彩之衣,如虎之斑文,威猛残暴,动辄用刑,故人筮遇此爻,在未占之时,大人已有罚加于其身矣。[48]

这条爻辞比喻义的解读,学术界也有多种意见。《革》中的虎是否形成比喻结构,取决于“变”字的意义。甲骨文无“变”字,《周易》古经中只出现于《革》卦。对“变”字的解释,有三个方向,爻辞的本义也因此有三种可能。

一是训诂方向。闻一多根据金文训变为“鞹”,“是‘虎变’‘豹变’即虎鞹豹鞹也”[49],又训鞹为辬,即斑纹,得出“变”就是动物皮毛之斑纹的结论。高亨继承了闻一多这一结论。因此,这条爻辞的意义可以作这样的转换:大人虎斑纹。大人与虎斑纹并非对等,前者是主语,后者是前者的说明。因此,若训变为辬,则爻辞中必定省略了某些语法成分,否则爻辞的意义无法索解。

闻一多的策略是改变爻辞的语法结构,将虎变转换成“变虎”,并以《礼记·玉藻》“君羔幦虎犆,大夫齐车鹿幦豹犆,朝车;士齐车鹿幦豹犆”为证,认为“变”指的是大人所乘之车的皮饰,“‘大人虎变’即《玉藻》之君车以虎皮为饰”。[50]《礼记》是西汉学者编纂的战国时期儒家学者解释《仪礼》的文集,以战国时的礼制来反推《周易》古经编订时代的礼制,未免有求之过度的嫌疑。闻一多对自己的观点也有怀疑。[51]

高亨的解决策略是增加句子成分,先在大人之后加上“服花彩之衣”,随后在虎斑纹之前加上“如”字,从而爻辞的意义引申为“大人服花彩之衣,如虎之斑纹”。“服花彩之衣”并非爻辞原有,乃是过度推求之辞。高亨通过加上“如”字,使爻辞成为比喻结构,从而填平了大人和虎斑纹之间语法与意义的沟壑。

二是义理方向。朱熹认为“革,是更革之谓,到这里须尽翻转更变一番”。[52]陈鼓应和黄寿祺继承朱熹的观点,二人在意义转换这一步有所不同。陈鼓应断定,变指身份变迁,从而将爻辞转换为“大人虎—身份变迁”。黄寿祺则称变指变革,而且是激烈的变革,从而将爻辞转换为“大人虎变革”。从义理上看,爻辞的结构中也必然省略了某些成分,否则爻义无法索解。

陈黄二氏不约而同地采取了同样的策略:转换爻辞的结构。陈鼓应转换为“大人身份变迁如虎”,且认为虎喻显贵,进一步释爻意为“大人升迁而变得显贵”和“君子得到升迁而变得显贵”。[53]黄寿祺转换为“大人变革如虎”,从而释爻意为“‘大人’全面推行变革,势若猛虎奋威”。[54]二人从义理方向出发的训解,也使得这条爻辞呈现出比喻结构。

三是古史观方向。李镜池说“本卦内容主要讲战争”[55],大人是军事指挥官,“变”即变脸,从而将爻辞转换为“大人虎变脸”。显然,爻辞若获得解释,其爻意中必然隐藏了比喻结构,即“大人变脸如虎”。

以上三种释读,都将《革》卦九五的语法结构发掘为以大人为本体、以虎为喻体的比喻结构。

当代学者对《周易》中的虎是否具备比喻义及其比喻义为何的分歧,逼迫我们重新追索虎的原义及其使用语境的变化。

甲骨文中虎字写作图示、图示、图示或图示,其书写线条虽逐渐简化,但仍呈现出明显的图画性。甲骨文中虎与豹经常作为人名出现,如:

勿惟侯虎比,惟侯虎比。(《佚》375)

王曰:侯虎母(毋)归,御。(《菁》7)

侯虎允来,图示有吏(事),鼓。(《前》4·45·1)

令(命)多子族从虎侯璞周,协王事,五月。(《续》5·2·2)

侯,乃是地方长官名,以上三条卜辞中的长官以虎为名,是武丁时期著名的将领,受封于“丬(音强)”地。同期甲骨中卜辞中,侯虎也多次出现,但脱去了职位名而直称人名:

虎莫有咎。(《陈》127)

虎入百……(《甲》3017)

虎字作人名还特指高辛氏八子之一的伯虎。如下列卜辞:

其侑岁于虎。(《通》384)

王勿禘虎。(《乙》400)

金文中虎字也有作人名的记载,如:“井白(伯)内(入)右师虎即立中廷。”(师虎簋)

虎字在甲骨文中还作地名,即“虎方”。其记载如:

翌辛丑,王在虎。(《燕》416)

虎方其涉河东图示,其……(《前》6·63·6)

令(命)望乘及舆途虎方。(《佚》498)

“虎方”之名金文中也有记载:“惟王令(命)南宫伐反虎方之年。”(中方鼎)虎方即夷虎,在今安徽寿县东南。很明显,虎字作人名或地名的时候,是不会产生比喻义的。作兽名是虎字在甲骨文中最常见的用法:

只(虎)以,豸十又六。(《乙》2409)

甲申,王其擒虎。(《拾》6·13)

壬子卜贞,田牢,往来亡(无)图示,王占曰吉,图示图示,只(获)兕一,虎一,图示七。(《珠》121)

壬寅卜贞,田牢,往来亡(无)图示,王占曰吉,图示图示,只(获)虎一,图示六。(《存》2374)

翌癸卯,其焚擒?癸卯,允焚,获……兕,十一豸,十五虎,图示图示。(《合》194)

王其焚允乃麓,王立于东,虎出,擒。(《摭续》121)

以上五条卜辞中的虎字皆为兽名,这些卜辞或占卜狩猎能不能成功[56],或记载捕获猎物的多寡。人与虎的关系是猎人与猎物,是捕捉与被捕捉。可以说,甲骨文里虎作兽名时基本上是处于狩猎语境中,虎在进入人们视野之处并无神性。[57]虎作兽名在金文中依然延续,但是在金文潜在的祭祀语境中,作为猎物的虎不再单独出现,而是作定语出现。如虎幂:

矩取省车较、贲鞃、虎幂(卫鼎乙)

虎幂熏裹(毛公鼎)

虎幂熏裹(师兑簋)

虎幂朱裹(彔伯簋)

虎幂即用虎皮制成的车帜。再如虎帷、虎裘:

虎帷幂位里(裹)幽(图示侯鼎)

王乎(呼)宰曶易(赐)大师虘虎裘(大师虘簋)

虎帷是虎皮车帷,虎裘是虎皮衣。从上面甲骨文和金文的记载可知,虎字作兽名处于狩猎和祭祀语境时,也没有产生比喻义。在金文中虎作兽名还有一类用法,就是直接和“臣”字并称为“虎臣”。举二例如下:

命女(汝)摄嗣公族与参(三)有司、小子、师氏、虎臣图示朕执事(毛公鼎)

嗣乃且(祖)啻官邑人虎臣西门尸(夷)(师酉簋)

虎臣二字连称乃专指周王的侍卫官,以虎名之,是希望侍卫官有虎之勇力,其语义结构则为“如虎之臣”,即以虎比喻军官。[58]虎臣在金文中出现时,其语境往往与征战相关。虎臣也出现在《诗经》中,其用法可为旁证:

王奋厥武,如震如怒。进厥虎臣,阚如虓虎。铺敦淮濆,仍执丑虏。截彼淮浦,王师之所。(《大雅·常武》)

既作泮宫,淮夷攸服。矫矫虎臣,在泮献馘。(《鲁颂·泮水》)

孔颖达《正义》释“进厥虎臣,阚如虓虎”曰:“前其虎臣之将阚然如虎之怒。”[59]释“矫矫虎臣”则曰:“矫矫然有威武如虎之臣。”[60]这是虎臣与虎之比喻结构最直接的说明,其比喻结构至西周中期已经固定。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确定虎字作兽名时,在甲骨文的狩猎语境和金文中,皆为本义。反观《周易》古经,当虎作为动物进入《周易》卦爻辞时其意义并未被重释。《履》卦中的“履虎尾”是记叙曾经发生的事件,并非处于军事语境中。而《颐》卦“虎视眈眈,其欲逐逐”则是描绘虎捕食的样子。这四处虎字所处语境并无变化,因此用其本义,比喻并未产生,高亨以虎比喻强暴之人或有强力之人,未免求之过甚。然而一旦转入军事语境,虎的本义和人事的意义便产生了对立,于是发生了内在的并置,进而产生类比关系,比喻于是乎出现。虎本无神性,因此这一类比是内在的,无须表现于外在的语法结构中。《革》卦爻辞中多言“征吉”“征凶”,李镜池认为此卦为军事卦。此爻处于军事语境,虎与大人并置,以虎比喻大人,正是西周虎字用法的通例,其比喻结构乃是自洽而稳固的。

4.鼠

《晋》:九四:晋如鼫鼠,贞厉。

这条爻辞是否运用了比兴,关键在于对“如”字的解释。《周易》古经的卦爻辞,除《晋》卦九四之外,共出现“如”字二十九次。其中有二十七次或释为副词或释为语气词[61],不影响爻辞的字面意义,典型的有《离》卦九四:

《离》:九四: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

各位注译者对这条爻辞的解释大相径庭,高亨认为是对不孝之子的惩罚方法,李镜池认为是描写战争场面,黄寿祺认为是对日出时霞光的描绘,但“如”字都作语气词是确凿无疑的。一连五个“如”,是语气的递进与反复渲染,使人身临其境。《归妹》六五和《既济》九五两条爻辞中的“如”字是实词,表示比较:

《归妹》:六五: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几望,吉。

《既济》: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

各家注译这两条爻辞中的“如”字,皆直译为现代汉语的“如”,即前后比较之义。《归妹》六五中以“其君之袂”和“其娣之袂”相比较,《既济》九五中以“杀牛”和“禴祭”比较,“如”字前后是平等的同一类事或同一类物,因此只有语义上的比较,在修辞上不构成比喻结构。高亨训《晋》九四爻辞中的如为“似也”,可为确诂。只要此“如”字前后的“晋”和“鼹鼠”并非同一类事物,那么其意义就并非比较而是表示比喻。

闻一多以《周礼》和郑注《尚书大传》中训“晋”为“肃”的先例为基础,称:“晋训肃,而肃为拜,是晋亦拜也。”[62]《周礼》和郑注《尚书大传》诞生的时代较晚,以此反推,未免略有不妥。陈鼓应、黄寿祺从《彖》训“晋”为“进”,陈氏引申为上进,黄氏从爻位出发,引申为“进长”。《彖》对“晋”的解释颇有过度阐释之嫌疑,陈黄二氏以之为本推求原义,并不合适。李镜池认为《晋》卦为军事卦,故训“晋”为进攻,高亨亦训为进攻,较合原义。鼫鼠二字,闻一多说:“《释文》引《子夏传》,《集结》引《九家》,翟、虞并作硕鼠。”[63]高亨认为鼫鼠“一名田鼠,俗名豆鼠”。[64]李镜池将鼫鼠引申为胆小如鼠,陈鼓应引申为首鼠两端,黄寿祺引申为身无长技。李、陈、黄三位的解释,把鼫鼠作了拟人化处理。也就是说,他们为了获得爻辞意义的明晰,将鼫鼠这一名词,处理为语法上独立的拟人结构。以上五位学者的注译,可综合为以下两种可能的语法结构(表2-1)。

表2-1 两种可能的语法结构

图示

从表2-1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在两种可能的结构中,都是“如”字前是人事,“如”字后是鼠相。“如”字前后并非同一类事物,其联系的两部分并非同一类事物的比较,从而形成了比喻结构,而且是比喻中的明喻结构。

以上可知,含有兽类的爻辞,其比的结构有两种情况:一是卜辞中神性的兽类褪去神性,和人事处于明显的并置结构中,进而产生比;二是原本无神性的兽类,其所处的语境发生变化,以此语境变化为动力,这些兽类的本义和人事发生了内在的比类,由此产生了比。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