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鼎起兴
《鼎》卦中的以鼎起兴之发生过程与以鸟起兴相类似。甲骨卜辞中鼎字作
或
,旧释多从《说文》“籀文以鼎为贞字”之说[166],释鼎为“贞”。如罗振玉说:“《说文》:‘贞,卜问也,从卜、贝以为贽。一曰鼎省声,京房所说。’又鼎注:‘古文以贞为鼎,籀文以鼎为贞。’今卜辞中凡某日卜某事皆曰贞,其字多做
,与
字相似而不同。或做鼎,则正与许君以鼎为贞之说合,知确为贞字矣。”[167]王国维也说:“《说文解字》鼎部:‘古文以贞为鼎,籀文以鼎为贞。’案殷墟卜辞贞或作
(《殷墟书契》卷七第三十九页),作
(同上),作
(卷八第七页)。其文皆云卜鼎,即卜贞,此以鼎为贞者也。古金文鼎字多有上从卜如贞字者。……盖贞鼎二字形既相似,声又全同,故自古通用。”[168]
随着甲骨发掘与卜辞考释工作的进展,学者多认为鼎(
)初为器物,后借为贞。郭沫若说:“‘丙鼎犬,丁豚’(‘丙’字上端多一横划,盖刻损):‘丙’与‘丁’不是日期,是所祭的对象,但都没有注明辈分和性别,不知道是祖、是父、是兄、是子,也不知道是妣、是母。可能是刻辞时疏忽了。‘鼎犬’当是以鼎盛犬。”[169]以鼎盛犬祭祀,则鼎当是祭器。于省吾也说:“在同一段甲骨文中,一开始贞卜之贞作
,以后再言鼎则作
,可见贞与鼎本来是两个字。”[170]他在《甲骨文字诂林》中总结鼎字的意义说:
“贞”“鼎”当属同源,亦可通用,诸家已充分加以论证。但在卜辞,此二字已分化。凡“贞问”字,诸形皆可通用,而“当”“方”及“鼎彝”本义,均用其较原始之形体,而不用“
”。凡分化之形体,均不得逆转。[171]
“鼎”字之本义是祭器,这也得到了出土文物的验证。李济先生说:“周人用‘方鼎’称这一型的青铜器,大概是根据‘鼎’的原始功能所引申出来的。”[172]他又引刘体智的《善斋吉金录》道:
近世出土方鼎,其铭多做“
”。《长安获古编》著录之
鼎,亦为方鼎。盖“
”即齍也。圜鼎以盛牲肉,方齍以盛黍稷,判然二物。[173]
可见在祭祀时,鼎为盛肉之用,乃是重要的祭器。日本学者高岛谦一则全面探讨了鼎在祭祀和占卜活动中的作用,他说:
我们假定殷人相信用“鼎”会在主要以言语为主的贞卜活动中上加一个“行动”的层面。换言之,是试图用“鼎”去增加贞卜或其他仪式中的庄严性。从字义上看,“鼎”如果解作“以鼎”的话,就是“用鼎去做某事”,那么,表示用鼎是在于伴同(可能是补足)其他的仪式。因为当
二字同见于一条卜辞的时候,总是比较象形化的
放在
之后。换言之,当殷人决定贞卜的时候,很可能是用鼎做器具。但是,贞卜并不是用鼎的唯一仪式,我们也见到举行攘御和祼祭时也用鼎,“求年”(《南北》461;《综类》396·2)与及向“丰神”献食(《乙编》8697;《综类》396·2)也与用鼎有关。……换言之,殷人相信仪式中用鼎可以导出一个“决定、巩固”,甚至可能是“改正”的作用。这些仪式需要得到他们非常重视的神灵的称许满意。而殷人这样去媚神,看来是自然不过的。[174]
鼎普遍应用于祭祀和占卜,殷人以之增加仪式的庄严性,借此“媚神”以获得神灵的称许。也正因为鼎在祭祀中所具备的通神之用,鼎也就和神灵称许、占卜灵验之间存在着稳固的发想式联系。鼎字在卜辞之占问时简写为“贞”,其意义演变为“当”“定”或“正”[175],正表明此一发想式联系已然固化于殷人思维。在卜辞中,“鼎”皆不处在并置结构中,略举数例如下:
其鼎用四……玉犬羊……(《合集》30997)
……卜,王其
鼎。(《合集》30998)
癸卯卜,争贞,下乙其侑鼎?王占曰,侑鼎,二隹,大示、王亥亦鬯。(《丙编》562)
这三则卜辞中,鼎皆为器皿而用其本义。第一则卜辞略有不全,大意为占问在仪式时使用四只鼎和犬、羊为祭品好不好。第二则大意为占卜王使用鼎来
祭是否吉利。第三则较为完整,大意为:癸卯日占卜,对下乙要献鼎吗?王占断认为应该献鼎两个,对大示和王亥也要献鬯。三则卜辞中鼎皆为宾语,并非和人事并置在一起。且这些卜辞并未对鼎进行描写,作为通神之物的鼎并非人们观察的对象。处于祭祀语境的鼎,还出现于《诗经·周颂·丝衣》:
丝衣其紑,载弁俅俅,自堂徂基,自羊徂牛,鼐鼎及鼒。
《毛传》曰:“丝衣,祭服也。紑,洁鲜貌。俅俅,恭顺貌。基,门塾之基。自羊徂牛,言先小后大也。大鼎谓之鼐。小鼎谓之鼒。”[176]此诗乃是祭祀先王之乐歌,鼎亦是祭器。孔颖达《正义》:
此述绎祭之事。上五句言祭之初……上言于祭之前,使士之行礼,在身所服,以丝为衣,其色紑然而鲜洁。在首载其爵色之麻弁,其貌俅俅而恭顺。此丝衣载弁之人,从门堂之上,既视壶濯及笾豆,降往于门塾之基,告君以濯具。更视三牲,从羊而往牛,所以告肥充,又发举其鼐鼎及鼒鼎之覆幂,而告此鼎之洁矣。……鼎则先大后小,与牛羊异者,取鼒为韵,故变其文也。[177]
与甲骨卜辞中鼎作祭器不同,《丝衣》所祭祀的对象并非是神,不再直接通向神灵,献鼎的对象乃是先王,作为仪式的一部分,其媚神之功用已经转向了人事之庄重。虽然处于祭祀先王之神圣语境,但鼎的神性逐渐消退,含有鼎的短句,已经获得了独立的语法地位。然而此一独立的短句只是对祭仪的描写,鼎的意义并未获得重释,并未由此产生并置结构,亦无比类关系出现。[178]
《鼎》卦的卦爻辞,鼎和人事并置在一起,形成并置结构。《鼎》卦卦辞、九二、六五和上九改造了鼎与神灵称许之间古已有之的发想式联系,将神灵称许淡化为人事之吉利。请看:
《鼎》:元吉,亨。
九二:鼎有实,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六五:鼎黄耳金铉,利贞。[179](https://www.daowen.com)
上九:鼎玉铉,大吉,无不利。
高亨这样训解这些卦爻辞:
《鼎》:筮遇此卦,大吉,可举行享祭。
九二:鼎中有食物,我之仇人有病,不能至我家来扰我,则我可安坐而食,是吉矣。
六五:鼎黄耳金铉,乃华贵之物,有此鼎者必为富贵之家,故筮遇此爻,是有利之占问。
上九:鼎玉铉,更是华贵之物,有此鼎者必为大富贵之家,故筮遇此爻,大吉,无不利。[180]
卦辞直言大吉,并非以鼎比类于吉利之人事,乃是直承鼎之古义,以鼎为吉利之发想;《鼎》卦六五和上九爻辞的并置结构抹去了鼎“媚神”之义,但以鼎之华贵承接吉利的断辞,鼎并非吉利的喻体,二者之间并无喻解;《鼎》卦九二的并置结构,“鼎有实”与人事之间亦无直接关联,越过并置结构中的人事,“鼎有实”直接导引出“吉”之断辞,因此亦无比类关系产生。这四则卦爻辞的并置结构,鼎与吉利之间未产生明显的比类关系[181],比之结构无法形成,于是兴之结构随之产生。
《鼎》卦初六、九三、九四三则爻辞,鼎作为承载食物的器皿,成为供人观察、描绘的对象。这四则卦爻辞的并置结构,鼎的状态继之以人事,乃是对鼎与神灵称许之间发想式联系的反拨:
初六:鼎颠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亏,悔,终吉。
九四:鼎折足,覆公
,其形渥,凶。
高亨解释这三条爻辞为:
初六:鼎倒其足,鼎足在上,鼎口向下,乃清除鼎中之秽物。以喻政治,则是贬出朝中之恶人。
九三:盖有人用鼎煮雉肉,由厨房移往餐室,鼎耳忽脱落,其行停止。雉肉尚未食,天正下雨,雨水入鼎中,美味亏毁,可谓悔矣,然雉肉可以改烹,终为吉。[182]
九四:鼎足断,鼎身倒,公之
倾覆于地,其形汪汪然。比喻人负重责而才力不胜,以致败公侯之事,是凶矣。[183]
可见,爻辞中鼎与人事之并置结构泯去了鼎“媚神”的功用。卜辞中鼎和神意之间发想式联系被彻底破坏,鼎的意义被重释,进而和人事构成了类比关系。两条爻辞的并置结构对发想式联系的反拨,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初六和九四,爻辞并置结构中鼎作为人事之喻体,其比之结构天然可见,稳固而自洽,乃是典型的比之结构。[184]二是九三,爻辞中的“鼎耳革”与人事的并置结构,导引出相反的两种断辞。“亏,悔”与“鼎耳革”之关系天然而然,无须解释,乃是自洽而稳固的比之结构。“终吉”则是对“亏,悔”的反拨,隐身的爻辞作者以其主观意志,反转了“亏,悔”与“鼎耳革”之间自洽之比。“吉”与“鼎耳革”的关联,必须“发注而后见”,“兴”之结构于是乎出现。此一兴之结构建基于比,乃是对比的反转。[185]这与《鼎》卦卦辞、九二、六五和上九中兴的诞生过程略有差异:前者是对比之结构的反转,后者则是比之结构无法自洽。然而,这两种兴的诞生,都是比之结构虚化所造成的。
我们用图2-4来总结《鼎》卦以鼎起兴及比兴循环的情况。

图2-4 以鼎起兴与比兴循环
可见,与以鸟起兴相类似,《鼎》卦的并置结构对鼎的古义相承之发想式联系之承续,使得自洽之比难以产生,进而生成了兴之结构;而对发想式联系的反拨,则产生了自洽的比之结构。与以鸟起兴之发生不同,《鼎》九三的并置结构,断辞对比之结构的反转而生成了兴。兴之结构必须返回到比之结构中才能得到理解,作为结撰技术的比兴之间,呈现出比兴循环之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