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自由和解放的行动目标:人的解放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通过对黑格尔国家决定市民社会的唯心主义原理的唯物主义颠倒,直接批判了黑格尔的官僚政治理论,否定了官僚等级作为普遍性等级的现实可能性。然而,追求一种普遍性解放因素本身并没有被马克思放弃,毋宁说马克思和黑格尔在这一点上是相通的。”[44]在离开德国之后与卢格创办《德法年鉴》期间,马克思通过对鲍威尔唯心主义观点的批判,指出无论是宗教解放还是政治解放都不能解决市民社会内部的矛盾冲突,宗教解放和政治解放对于人类来说都不是彻底的解放,实现人的解放的主体力量在于无产阶级。这些重要观点的提出,对马克思继续分析市民社会,并在后来批判私有制乃至发现生产力的作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