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解放是片面的解放
那么,政治解放是否能够彻底地将人从不自由的状态中解放出来呢?马克思同样给出了否定的答案,但同时马克思并不否认政治解放所带来的积极意义。资产阶级所领导的政治解放是针对封建统治者的,它沉重地打击并瓦解了封建势力在一些国家的残暴统治,废除了封建统治者的一系列特权,使人们生活的社会从古典意义上的市民社会过渡到现代意义上的市民社会,也就是将政治属性从市民社会中驱逐出去。“旧的市民社会直接具有政治性质,就是说,市民生活的要素,例如,财产、家庭、劳动方式,已经以领主权、等级和同业公会的形式上升为国家生活的要素。”[57]这也就是说,在封建时代,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界限是相当模糊的,国家尤其是当权的统治者可以直接利用自己手中的封建特权来干涉市民社会的日常事务,个人无论是否参与政治生活,都必须服从国家的指令。资产阶级的政治革命使国家和市民社会分离开来,把市民社会的个人从封建君主的王权和国家的政治权力下解放出来,日常生活对于个人来说主要在于一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政治生活在不参与政治的个体身上已经被剔除出去。政治解放最大的贡献就在于它使得市民社会的个人获得了较大程度的人身自由,个人的基本权利不再受到王权政治的压迫,个人能够以相对自由的姿态加入到社会的各种日常活动当中。“政治革命打倒了专制势力,使市民生活从政治国家中得到解放,确立了由市民社会来支配的新的政治国家。”[58]
然而,政治解放的局限性也相当明显。首先,政治解放并没有废除宗教,只是把原先一些政教合一的国家从宗教中解放出来,个人还是没有摆脱宗教的束缚。政治解放使得国家战胜了宗教的特权,国家站在政治的角度来审视宗教的地位,宗教不再作为一个与国家具有同等地位甚至凌驾于国家之上的事物,国家与宗教之间的矛盾也随之归入国家与市民社会的矛盾之中。国家解放了自己,但对于市民社会的成员是否继续信仰宗教则不加以限制,也就是说国家并不关心个人是否能从宗教的阴影中走出去。在一些实现了政治解放并且政治性很强的国家里,宗教不仅没有被国家消灭,反而在国家之外的领域不断得到发展,这就说明,政治解放和宗教的覆灭不存在必然的关系,宗教的阴影并不随着政治解放的完成而消失,政治国家在宗教问题上仍然是无能为力的,它虽然解放了自己,却不能同时将它的公民从宗教的束缚下解放出来。“犹太教徒、基督徒、一般宗教信徒的政治解放,是国家从犹太教、基督教和一般宗教中解放出来。当国家从国教中解放出来,就是说,当国家作为一个国家,不信奉任何宗教,确切地说,信奉作为国家的自身时,国家才以自己的形式,以自己本质所固有的方式,作为一个国家,从宗教中解放出来。摆脱了宗教的政治解放,不是彻头彻尾、没有矛盾地摆脱了宗教的解放,因为政治解放不是彻头彻尾、没有矛盾的人的解放方式。”[59]马克思指出,政治解放的局限性从政治解放完成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显现出来了,市民社会中活生生的人还没有摆脱宗教的束缚,国家倒是先从宗教的限制中挣脱出来,政治解放的目的只是为了让国家成为脱离宗教的自由的国家,而不是让人成为精神上和行动上自由的人。许多人在公共生活中宣布自己是无神论者,保证自己不会因为宗教的因素而给公共事务制造麻烦,但事实上这些人私底下仍然信奉着宗教,他们在私人生活领域仍然作为一个信徒而成为宗教的奴仆。在这种情况下,个人的公民身份和宗教信徒身份很容易在现实的生活中发生冲突。“人作为特殊宗教的信徒,同自己的公民身份,同作为共同体成员的他人所发生的冲突,归结为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之间的世俗分裂。”[60]作为宗教信徒的个人,又往往把国家生活当作虚幻的生活,而把虚幻的宗教生活当成真实的生活。“马克思举例说,北美大陆作为完成了政治解放的国家仍然盛行宗教,这说明宗教的存在与国家的完备不但不矛盾,反而还相得益彰,所有的基督教国家只有靠基督教的补充才能成为国家。”[61]马克思还以资产阶级人权为例,说明资产阶级的政治解放并非与宗教信仰不相容。人权的概念最早出现在法国和北美地区,由于当时资产阶级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推翻封建王朝的统治,所以人权在一定程度上作为一个与封建君王的王权相对的概念被提出来。既然是与专制的王权相对应,那么人权的内容就理所当然地包含公民的政治权利在内,人权要求国家给予每一个公民平等地参与国家政治的权利,强调的是人的政治自由,至于宗教信仰是否需要被限制,人权似乎并不是很关心这个问题。人权概念的出现并不必然要求宗教退出历史的舞台,相反,有些国家和地区人权的范围恰恰包括了宗教信仰的权利,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人权把宗教信仰也认为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例如法国和美国的一些州在有关于人权的法律中,不但没有废除宗教,反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由此可见,资产阶级的政治解放关注的只是国家战胜宗教的问题,而对于个人在思想和精神上所受的宗教的压迫则置之不理,这种程度的解放是极不全面的。(https://www.daowen.com)
其次,政治解放虽然以自由平等为口号,但资产阶级的政治解放事实上维护的是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和利益,政治解放也没有让市民社会克服利己主义的心理。政治解放从本质上来说是资产阶级的自我解放,资产阶级的政治革命目的只是解放资产阶级这个阶级自身。资产阶级通过政治革命打倒了封建主义势力在国家的统治地位,这在很大程度上为人们的政治平等创造了条件,但是,政治上的平等并没有带来人们在市民社会中的平等地位。政治解放在废除政治上的不平等的同时并没有解决社会上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不平等现象,相反,为了维护资产阶级自身的利益,政治解放还承认和鼓励社会上不平等现象的存在。政治解放更不可能去触及造成社会上不平等现象的原因,即私有财产的存在,私有财产正是资产阶级政治解放要保护的对象。“当国家宣布出身、等级、文化程度、职业为非政治的差别,当它不考虑这些差别而宣告人民的每一成员都是人民主权的平等享有者,当它从国家的观点来观察人民现实生活的一切要素的时候,国家是以自己的方式废除了出身、等级、文化程度、职业的差别。尽管如此,国家还是让私有财产、作为文化程度、作为职业来发挥作用并表现出它们的特殊本质。国家根本没有废除这些实际差别,相反,只有以这些差别为前提,它才存在,只有同自己的这些要素处于对立的状态,它才感到自己是政治国家,才会实现自己的普遍性。”[62]国家承认私有财产的合理性,这样一来就造成了人们在政治国家层面上的平等与市民社会生活中的不平等之间的矛盾,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的矛盾也就开始暴露出来。在完成了政治解放的国家中,人们在政治上似乎获得了平等的权利,然而,私有财产和追求个人利益的利己主义心理仍然存在于国家的政治范围之外,也就是存在于市民社会的生活之中,私有财产和利己主义心理早已成为市民社会的一大特征。“在政治国家真正形成的地方,人不仅在思想中,在意识中,而且在现实中,在生活中,都过着双重的生活——天国的生活和尘世的生活。”[63]人们在参与政治共同体或者说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时,感到自己是处于相对平等的地位,而人们一旦回归到现实的市民社会生活中的时候,大多数人就会感到自己在私人利益和财产方面的落差。为了提高自身的财富水平和社会地位,人们就会把自己和他人都当作赚钱的工具和手段,最后人与他人、人与自身都处于对立的状态之中,使得市民社会内部的矛盾冲突不断地上演。可见,资产阶级所发起的政治解放运动,不仅没有使人真正摆脱宗教的影响,还因为鼓励私有财产而加剧了市民社会内部的冲突,加深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的矛盾,这种解放形式的效果是非常片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