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或者转让后,必须要进行登记吗?

55.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或者转让后,必须要进行登记吗?

案例模拟

吴大某和吴小某是本家兄弟两家的承包地都离自己的房子较远,但巧的是,吴大某家的房子离吴小某家的地近,吴小某家的房子离吴大某家的地近一日,吴大某找到吴小某,和其商议交换土地,因为吴小某的那处土地面积比较大,吴大某想支付给其一些钱作为补偿吴小某觉得合理就答应了吴大某提出对互换的事情应进行登记,但是吴小某说,兄弟之间不必在乎这些形式上的东西请问,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或者转让后,必须要进行登记吗?

以案学法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不一定非要登记,只是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吴大某提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进行登记时,吴小某可以同意吴大某的要求,否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这种互换对外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为了更好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当进行土地互换等事项时,最好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https://www.daowen.com)

法条在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