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或者转让后,必须要进行登记吗?
2026年07月27日
55.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或者转让后,必须要进行登记吗?
案例模拟
吴大某和吴小某是本家兄弟。两家的承包地都离自己的房子较远,但巧的是,吴大某家的房子离吴小某家的地近,吴小某家的房子离吴大某家的地近。一日,吴大某找到吴小某,和其商议交换土地,因为吴小某的那处土地面积比较大,吴大某想支付给其一些钱作为补偿。吴小某觉得合理就答应了。吴大某提出对互换的事情应进行登记,但是吴小某说,兄弟之间不必在乎这些形式上的东西。请问,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或者转让后,必须要进行登记吗?
以案学法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不一定非要登记,只是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吴大某提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进行登记时,吴小某可以同意吴大某的要求,否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这种互换对外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为了更好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当进行土地互换等事项时,最好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https://www.daowen.com)
法条在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