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可以要求对村民出租承包地的租金分成吗?
2026年07月27日
63.村委会可以要求对村民出租承包地的租金分成吗?
案例模拟
孙某在本村承包了20亩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期限为25年。但是在承包的第三年,孙某觉得承包的土地面积有点大,自己有些忙不过来,于是想要将承包的土地出租。同村的刘某正想找一处土地种植庄稼,于是找到孙某,想要租用他的土地,孙某爽快地答应了。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周某得知此事后,要求孙某将租金的10%交给村委会。孙某不理解,为什么出租自己的土地还要交部分租金给村委会。刘某告诉他说,这是村里的“规矩”,如果不交的话,村委会就会找各种借口为难他们。请问,村委会对村民土地经营权出租的租金提出分成的做法合法吗?
以案学法
上述案例中村委会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我国允许土地经营权依法合理流转,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价款,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所以,孙某将土地出租获得的租金应当归孙某自己所有,无需将租金分给任何人,即使是村委会也无权对这部分租金提出分成的要求。
法条在线(https://www.daowen.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九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价款,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第六十一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的,应当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