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与自然保育有关传统知识的法律认定
将与自然保育有关传统知识纳入法律保护的对象,就需要对其进行身份识别,将符合一定法律标准、条件的与自然保育有关传统知识通过知识产权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保护起来。同时,对与自然保育有关传统知识保护也不要过分拘泥于“名分”,即便对没有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知识产权等法律制度保护范围的,只要有利于生态保护和自然保育,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绿色发展需要的,法律也应该给予保护。只是这种保护方法不是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传统知识权法等类型化的法律制度进行保护,而是通过民间自律组织的自治或就地管理、环境教育法等其他“软法”来保护。(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