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激活民主参与,发挥地方人大主导作用
党的十九大工作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公众参与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第一步,可见,激活民主参与对于重大行政决策的监督,有着规范性的要求[6]。
笔者认为,一要广泛发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一方面可以要求由决策机关就计划决策事项通过媒体进行广泛报道,也要善于利用媒体收集公众意见;另一方面要求决策机关就计划决策事项召开公众代表直接参与的座谈会、论证会等。
二是要拓宽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范围,增加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公开透明度。(https://www.daowen.com)
三是对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意见和建议,政府要认真对待。地方人大也要向政府积极传达公众的意见,监督政府认真研究公众意见并做好后续处理。[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