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宠惠司法改革思想探析

王宠惠司法改革思想探析

向 昆[1]

摘 要:王宠惠被誉为民国第一法学家,早年受教于法学名校耶鲁大学,深谙欧美法律制度之精髓,回国后自北洋政府起一直身居高位,于庙堂之上主持司法建设工作。王宠惠的司法改革思想对于民国时期的司法改革无疑有着巨大的影响,故而研究其法律改革思想便能对民国的司法改革进程窥得一二。

关键词:司法改革 司法独立 王宠惠(https://www.daowen.com)

王宠惠被誉为民国第一法学家,早年游学欧美,毕业于法学名校耶鲁大学,一生中先后撰写了《宪法刍议》《宪法危言》等一系列的法学作品,探讨了中国宪政设计的原则和方针,其思想不仅奠定了中华民国的立宪基础,而且引领了近代中国的宪政风潮,被誉为近现代中国法学的奠基者之一。王宠惠曾出任过一系列重要的政府职务,民国初年担任南京临时政府外交总长,其后先后两次担任国民政府司法院院长,王宠惠先生以法律之学致力于国内法制之建构、司法之改革,以娴熟之外文和广博之法律知识,在国际上维护国家之权益,堪称中国法律近代化事业的擎划者。

鉴于王宠惠先生的巨大影响,学界对其思想的研究日益深入,本文以《王宠惠法学文集》[2]为基础对王宠惠先生的司法改革思想作一综述。